【学思践悟】深明“纪”中意 不做“案”中人
2024-06-25 17:10 来源: 航空港区纪检监察工委

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正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两项重要活动看似“两条路”,实则“一条线”。纪检监察机关应抓好党纪“学明守执”,推进集中整治“实深准快”,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不做“案中事”,不当“案中人”。

以学促行,以学促守。党纪不学,不知守纪,纪不守则会导致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形成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部队”,是推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集中整治的“主力军”,必须始终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为集中整治储存好理论的“武器弹药”。

案释纪以案警醒古人云“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警示震慑效果,推动以案促改促防。在用案释“纪”以案警醒的过程中,充分借鉴典型案例和周边人周边事来提醒自我,吸取教训,让广大党员做遵规守纪的标杆,绝不能从群众切身利益的“守护者”,演变成“施害人”。

执好党纪,推进整治。“故学之时也,务实之”。纪检监察机关应将党纪学习教育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集中整治有机结合,把学习党纪的理论成果转化为推进集中整治的“利剑重器”。紧盯与群众利益紧密联系的乡村振兴、教育领域医疗领域、养老领域、扫黑除恶5个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纠风治乱。充分发现、发掘群腐中的新型问题、隐形问题、典型问题,从严从快查处,查清查透,用好纪执好纪,集中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IT社区 高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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