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案件查办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航空港区清河办事处郝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郝顺发,原党支部委员、村会计郝建鸿违规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2019年5月至2024年5月,郝顺发、郝建鸿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列办公用品等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113062元,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村务支出。郝顺发、郝建鸿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6月,郝顺发、郝建鸿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航空港区滨河办事处科员董勇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私自收取辖区停车场土地使用租金用于个人支出问题。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董勇利用职务便利先后3次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董勇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收取辖区停车场经营者土地使用租金,用于个人开支。2024年6月,董勇受到开除党籍和政务撤职处分。
三、航空港区清河办事处侯庄村村委委员孙伟姣违规套取集体资金问题。2023年4月至7月,孙伟姣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购食品的方式套取集体资金22019.8元用于村务支出,6523.7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2024年6月,孙伟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鉴。全区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带头做、亲自抓、当表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压力传导,凝聚起集中整治的强大合力。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主动融入集中整治,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把集中整治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狠抓办案和整治,坚决查处一批有影响、有分量的典型案件,集中力量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真变化、感到真成效、获得真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