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初心担使命 坚守定位强监督
为推动正阳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正阳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1月22日)
桂兆权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正阳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四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四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对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明确部署,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县委对这次全会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会议筹备情况汇报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刚才,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刘艳丽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纪检监察“三项改革”持续深化,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改革效应进一步释放的一年。一年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积极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在全市创新开展巡察村居暨综合治理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市纪委领导先后两次到我县调研该项工作,我县经验做法被中央纪委、省纪委网站推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治理效果明显,在全市作了典型发言;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扎实开展,在全市经验交流座谈会上进行了典型发言,并在市纪委《清风驻马店》杂志刊登;创新制度机制建设,积极推动纪检监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得到了省纪委的充分肯定,制定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四类绩效考评办法,激发了内生动力,提高了工作质效;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新突破,2019年我县立案、结案和处分情况增幅均居全市第一,受到市纪委的充分肯定,充分展示了我县纪检监察工作新的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践行“两个维护”更坚决。牢牢抓住坚守政治机关定位这个关键,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一是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县纪委常委会全年集体学习21次,系统研学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坚持学出信仰、学出立场、学出方法,不断提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二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深化学习教育,突出抓好中央纪委制作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的学习,累计培训2000余人次,开展专项知识测试13次,确保理论学习有收获。深入调查研究,委班子成员多次到乡村、企业等调研,形成调研报告7篇,发现典型经验做法4个,提出建议27条,做到为民服务解难题。深刻查摆问题、整改提升,认真梳理问题,同时与省纪委开展的“6-45”问题整改落实相结合,不断深化主题教育成效。三是持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纪律监督的重点,切实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019年全县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查处领导干部工作落实不力问题14起,党纪政务处分19人,组织处理10人。
(二)聚焦民生民利,专项治理更有效。坚持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以强有力的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一是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年行动。紧盯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相关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2019年,全县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48件,党纪政务处分80人,组织处理8人,其中扶贫领域类案件23件,党纪政务处分44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清零工作中,我县成效明显,得到了市纪委监委的肯定。二是深入开展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坚持“扫黑、破伞、追责”并举,共发现党员干部涉恶腐败问题2件,结案2件,党纪处分2人;发现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3件,结案3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发现工作推动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2件,结案2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三是切实加强生态环保领域专项治理。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矿采砂百日行动,共查处环保领域问题4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2人。四是扎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治理重点,共发现人防领域问题线索4件,立案1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追缴资金117万余元。五是抓好主题教育专项治理任务的落实。把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突出问题、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和市委巡察反馈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纳入专项整治,配合县委扎实开展了“9+2+3”专项整治,强力整治突出问题,切实让群众感受到主题教育带来的真整改、真变化。
(三)约束激励并重,常态监督更精准。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不断细化监督内容,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真正使监督“长牙”“带电”。一是用好用足“四种形态”。把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作为监督的主要抓手,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11人次,第一种至第四种形态的占比分别为:47.3%、42.8%、4.2%、5.8%,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真正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到实处。二是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看住重要时间节点,扭住抓牢具体问题,坚持不懈地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若干意见落到实处,2019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7起,党纪政务处分34人,组织处理11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2019年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4件,党纪政务处分100人,组织处理16人。三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坚持激浊扬清,积极配合市纪委为我县5名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为敢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其放下思想包袱,大胆作为。
(四)持续深化改革,效能发挥更充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的部署要求,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持续深化党的纪律监察体制改革。落实好县纪委监委机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15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向市纪委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为全县37名县处级领导干部、894名乡科级领导干部亲属从业情况建立档案,并上报市纪委。二是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全县14103名监察对象建立廉政档案,加强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村居廉情监督员制度,全县共聘请廉情监督员294名,重点收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信息,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三是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机关党委,明确纪委监委内设部室为20个,进一步厘清了职责;顺应全县机构改革形势,县纪委监委统一推进部署全县派驻监督工作,对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单位进行了相应调整,更好地发挥派驻监督职能。
(五)坚持惩防并举,“三不”氛围更浓厚。坚持精准惩治、监督制约和固本培元相结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拓展全面从严治党成果。一是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的决心惩贪治腐。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问题线索437件,同比上升35.3%;立案283件次,同比上升111.2%,其中科级干部件48件,同比上升128.6%;结案240件,同比上升89.0%;党纪政务处分364人,同比上升70.9%;采取留置措施9人;移送起诉6人。2019年我县立案、结案、处分三方面同期增幅均居全市第一位,案件查办取得了新突破,纪法的惩戒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二是持续增强“不能腐”的制约。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部门、重点人员尤其是单位“一把手”的监督,2019年全县共处置单位“一把手”问题线索12件,立案7件,党纪政务处分8人。加强派驻监督,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主动约谈、列席会议等方式,督促驻在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积极配合,相互移交问题线索63件,使反腐败工作更加协同高效。三是持续形成“不想腐”的自觉。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重要节点累计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信息11200余条,大力营造“廉节”氛围;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分层次观看警示教育片《白发亲娘》《软软的信》等廉政微电影,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坚持标本兼治、深化以案促改,筛选剖析典型案例241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0余场次,发放警示教育读本1000余本,参与党员干部1万多人(次);查找廉政风险点916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916个,“三不”氛围更加浓厚并将持续巩固。
(六)创新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更彰显。我们在先期开展巡察试点的基础上,探索总结形成了巡察村居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成效明显。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查处违纪违法乡村干部,打击村霸和黑恶势力等8类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发现和解决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基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等问题。二是创新方式方法。2019年共对180个村居党组织开展了巡察暨集中整治,共发现问题线索487个,移交检察机关逮捕3人,行政拘留5人、治安处罚14人、刑事拘留8人,党纪政务处分20人,巡察的利剑作用充分彰显。三是注重实际效果。通过巡察暨综合治理,切实做好了巡察“后半篇文章”。健全了基层党组织,推动了惠农政策精准落实,规范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的满意度、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七)着力锤炼队伍,自身建设更完善。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一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政治标准与业务能力,注重工作实绩,让敢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干部得到充分肯定,2019年委机关共有8名科级干部得到了提拔和重用,极大激发了大家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注重提升业务能力。举办了“补短板、强能力、促提升”专题研讨班,邀请省市纪委业务骨干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集中授课;委班子成员为全体干部讲授了主题教育专题党课,进一步强化能力素质。三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出台了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等4类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工作质效得到了明显提升;进一步健全完善《谈话工作流程》《谈话安全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19个乡镇均建设了标准化谈话室,确保了审查调查工作的安全。四是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约束管理,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2019年共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0件,初核10件,立案4件,谈话提醒1人,诫勉谈话3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3人。
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拓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为: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单项工作虽有所突破,但整体工作还需均衡提升;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呈现出新形式、新动向,且日趋隐蔽,目前的监督检查和治理手段不多,正风肃纪仍需加力;有的基层党员干部存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微腐败”治理仍需强化;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能力上还存在短板和不足,“本领恐慌”问题依然突出;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律己不严的问题依然存在,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持续强化监督,确保高质量完成2020年工作目标与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决胜之年。新的一年里,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四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正阳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增强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牢牢把握政治监督定位和任务。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要加强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持续强化对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的监督,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期化开展,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切实保障“两个维护”在党员干部的思想上生根、行动上形成自觉和习惯、工作中成为高度的责任和不竭的动力。持续强化对县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为保障县委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今年将把脱贫摘帽后各项政策落实的连续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污染防治等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对落实工作不力、推诿应付、弄虚作假,影响全县整体工作成效的,坚决严肃问责、绝不姑息,以实际行动检验践行“两个维护”的真实情况。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凝聚监督合力,以高质量监督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强化党的领导引领改革。全面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持续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有机融合,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动“两为主”落细落实。突出纪法衔接推动改革。坚持一体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贯通纪法、衔接司法,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相互配合、互相制约,实现执纪和执法相协调,监察法和刑法、刑诉法相衔接。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精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的综合效果,把改革的制度优势体现在治理腐败的效能提升上,进一步完善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确保党始终掌握反腐败斗争领导权,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形成监督合力深化改革。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构建“四位一体”监督格局;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作用,促进党内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同向发力;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衔接协调,做到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真正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三)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严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坚决查处在违法超载、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违法开采河砂、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领域中涉黑涉恶势力背后的利益链和“保护伞”,对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不力,包庇纵容不作为的工作人员,依纪依法进行追责。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推动监督力量向民生领域聚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严肃查处在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行为。规范项目行政审批许可程序,加强对项目立项、手续审批、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紧盯影响企业发展的腐败行为,坚决查处扰乱企业经营秩序和破坏企业发展环境的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权钱交易、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指示精神,推动创建优良营商环境,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完善监督网络,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不断拓展监督形式,做深做细做实监督工作。明确监督关键重点。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细化权力清单,紧盯权力运行“轨迹”,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强化执纪执法监督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健全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实现四种监督有机衔接。强化纪律监督,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监察监督,把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全部纳入监督的视野,继续推进纪法有效衔接。巩固派驻监督,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细化监督职责,强化监督力度,进一步优化派驻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创新巡察监督,全面加强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的衔接,共同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防止“挂空挡”“走过场”。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拓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及监察办公室、村级党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健全廉情监督员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让基层党员干部及村务全部纳入监督视野,实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五)加强作风建设,营造真抓实干勇于担当的环境,确保政令畅通。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从领导干部抓起,严厉查处“一桌餐”等变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利用微信等收受服务对象红包、化整为零操办酒宴等隐形变异问题,对查处的案件一律通报曝光,突出严的氛围。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深化治理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调门高行动差、敷衍塞责等行为。强化对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治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防出现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玩数字游戏、搞面子工程、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培育务实重干作风。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患得患失、不敢担当,遇事“难”字当头,遇难“退”字当先,碰到矛盾和问题要么东闪西躲,要么“击鼓传花”,不愿做艰苦细致的工作;或对要求部署的工作不是马上办、立即办,而是拖拖拉拉,推推动动,甚至推而不动;或“雷声大雨点小、光打雷不下雨”,一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长时间停留在规划中、停留在报告中,等等,要根据情节进行问责,真正在党员干部中树立担当意识、弘扬担当精神。
(六)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着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入推进巡察暨综合治理。紧扣做到“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按照既定目标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加强村级巡察,打通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依规依纪依法重点查处软弱涣散村中存在的以权谋私、优先厚友,宗派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欺压群众、侵占村级集体资产等违纪违法问题,计划于今年四月底之前对剩余的114个村居全部巡察完毕。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督促检查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防止做表面文章搞假整改等现象。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整改提升。强化巡察队伍建设。按照新的三定方案要求,规范内设机构岗位职能配置。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政治巡察业务培训,强化巡察干部宗旨意识、提升政治站位,提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七)一体推进构建“三不”机制,着力营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加大惩治力度,增强震慑不敢腐。坚持高压态势不减,对党员干部腐败行为零容忍,特别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绝不姑息,让党员干部时时感受到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不能触碰、不敢触碰。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织密制度笼子,无机可乘不能腐。增加行使权力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行政务、财务定期公开,行政许可办理接受群众监督,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对“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监督范围,监督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严防暗箱操作,不给腐败留下丝毫空间和任何机会。深化以案促改,自警自律不想腐。继续深入推进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以典型案例和现身说法的方式,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廉政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在“围猎”与被“围猎”中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保持头脑清醒,做出正确抉择。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持续营造崇廉尚廉守廉的良好氛围。
三、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我县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纪检监察机关是管党治党的政治机关,在守护党的初心使命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必须牢牢把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守护党的初心使命中的职责定位,更加自觉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在工作中锤炼党性、提升能力、增强本领,为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一)做政治上绝对忠诚的卫士。把践行“两个维护”贯穿于队伍建设全过程,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使“两个维护”具体、生动、有效地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各方面。一以贯之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一以贯之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做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做业务上本领过硬的标兵。继续强化“补短板、建机制、强能力、见成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对照“6-45”问题清单,深刻查摆,深入整改,不断补齐短板。加强全员培训,强化乡镇纪委业务能力建设,突出一线实践锻炼,强化干部“专业化”。加强经验交流,特别要通过压担子,加强实践锻炼,坚持传帮带和总结提高,以实战带队伍、强素质,提升业务能力。
(三)做工作上勇于担当的楷模。纪检监察干部面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不但要敢于斗争,而且要善于斗争,既要守土有责,还要守土尽责,做党纪国法的忠诚捍卫者。要加大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敢做为、能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为被诬告的党员干部正名,还党员干部以清白,维护党员干部形象,让能干事、敢干事的人既有为又有位,让担当精神在纪检监察系统蔚然成风。
(四)做品行上清正廉洁的表率。加强道德教育,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道德修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珍惜名节操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政绩观、利益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和腐朽文化的影响。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深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以廉政文化引领风气,凝聚能量。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严以律己,清正廉洁,对纪检监察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清除,严防“灯下黑”,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只争朝夕加油干,不负韶华再出发。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务实重干,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昂扬的斗志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胜利,为实现正阳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