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六巡察组对驿城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驿城区 发布时间:2020-06-2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近日进驻驿城区开展巡察工作。6月20日上午,市委第六巡察组对驿城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杜永军同志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讲话,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于燕就配合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六巡察组副组长邵雪峰同志、苏东方同志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区委书记贾迎战作表态发言。

区四大班子成员,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参加会议。

杜永军指出,市县巡察是党的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巡视巡察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形成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为巡视巡察工作深化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市委书记陈星同志对坚持和深化政治巡察、统筹运用巡察成果、实现本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推动市县巡察制度深化发展、加强巡察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反复强调要把巡察这把利剑抓好用好,抓出成效。4月26日,  陈星同志出席全市巡察工作促进会,对新起点上高质量推进全市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刚刚召开的四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成宽同志强调,要紧扣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去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查找政治偏差。一是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开展监督检查。二是站在强化管党治党责任的政治高度开展监督检查。三是站在有关职能部门担当作为的政治高度开展监督检查。四是站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政治高度开展监督检查。五是站在增强群众获得感的政治高度开展监督检查。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是市委第六巡察组和驿城区委共同的政治责任。希望驿城区委和各级党员干部正确认识、端正态度,增强监督意识,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和巡察组一道共同完成巡察任务。

于燕强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发展全局,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  向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市委决定对驿城区、遂平县、西平县等6个县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巡察,就是要发挥巡察监督的独特作用,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落地。驿城区委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政治自觉。一是从坚定“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巡察的重要性。二是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巡察的必要性。三是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生态文明专项巡察的紧迫性。巡察工作要坚持人民立场、依靠人民群众,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整改什么,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开展生态文明专项巡察,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顺应群众新期待,回应社会新关注,通过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推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倒逼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生态为民、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理念,着力解决长期累积叠加的各种环境问题,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市委决定对驿城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巡察,既是对驿城区委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也是市委交给巡察组和驿城区委的重要政治任务,驿城区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积极支持配合  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一要认真做好配合,统筹安排调度,提供必要保障。二要抓好立行立改,不断增强巡察监督的政治效果,为巡察工作赢得更为广泛的信任和支持。三要加强相互监督,使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贾迎战指出,一要提高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当作一次加强班子建设和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检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的机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组的工作安排上来,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安排,坚决完成好这次巡察工作的各项任务。二要精心组织,夯实政治责任。成立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区委联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协调、综合保障、维稳信访、宣传网络舆情4个专项工作小组,并明确区委办公室、区委巡察办等作为配合巡察组工作的具体部门。全区各级各部门也要参照区里做法,把落实好、完成好巡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科学组织、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三要全力配合,严明政治纪律。要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切实做到凡是巡察组需要询问或谈话的人员,随叫随到;凡是巡察组需要查阅的文件和有关资料,  及时提供;凡是巡察组需要召开的会议、开展的调查,必须参加;凡是巡察组要求的事项,坚决完成。全区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要求,本着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反映情况,让巡察组全面掌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四要积极整改,完成政治任务。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一定要虚心接受,做到直面问题,深究原因,举一反三,决不推卸责任、决不敷衍塞责;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我们一定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立行立改,并把整改工作置于巡察组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确保巡察组和人民群众满意。

全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如实反映问题,积极配合巡察组了解情况。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对驿城区开展巡察期间(6月22日一8月1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396—3793656(每天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接收短信手机,18503961031 ;电子信箱,zmdswxcz6@163.com ;邮政信箱,驻马店市13号邮政信箱,在驿城区信访局信访大厅,同时在驿城区委区政府1号楼、2号楼、4号楼、区信访局、区教育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驿城分局、区环保  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公路局、区商务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气象局大门口及18个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门口等处设置了34个举报信箱。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地区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