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 2018年7月16日至8月26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上蔡县扶贫领域开展了专项巡视。10月13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向上蔡县委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稳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上蔡县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党委(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的重要契机,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整改、谋划部署整改、强力推动整改,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推动整改工作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担当到位、统筹协调到位、整改措施到位、督查督办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作为头等任务对待。坚持将巡视整改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维护中央权威和统一领导的重要体现,作为提升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契机,带头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王国生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不断打牢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基础、理论基础、思想基础。12月13日,县委围绕巡视组反馈问题,结合推动整改工作实际,专门组织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了全面查摆,深入剖析,从工作实际查摆了存在问题,从思想深处挖掘了具体原因,从工作举措明确了整改措施,在“红脸”“出汗”中,深化了对巡视工作和巡视反馈问题的认识。二是当作中心工作部署。10月15日,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我县整改落实工作。县委成立了县委书记胡建辉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卫明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及县人大、县政协各一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牵头抓总,对重要工作主动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抓紧协调,重要线索及时督办。县委各位常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巡视整改,示范带动全县巡视整改工作。三是推动第一责任落实。压实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要求县人大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以及县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对照反馈问题,分别负责领导、指导各自领域内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对照县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整改机构,明确各级党组织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担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县26个乡镇(街道)、87个县直部门分别成立了整改落实领导小组。11月6日,组织召开全县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对省委巡视组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全县各级各单位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坚决把巡视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落实到位。
(二)细化整改方案,明确工作责任。
一是深入对照查摆。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4个方面11项30个问题和4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县委根据组织原则、职能分工、工作实际,条分缕析,逐条名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要求各牵头领导分别召开分管领域专题会议,对照职能逐项查摆。各牵头部门对照反馈意见梳理,共梳理出32项整改任务,明确具体整改责任单位31个,实现了问题“零遗漏”。二是细化措施整改。按照目标可实现、措施可操作、政策可落实、责任可明确、绩效可评价原则,要求各责任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全县31个有具体整改任务的单位,共制定细化整改措施95条。在县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县委统筹制定出台了《上蔡县贯彻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10月15日,县委组成专班人员,起草形成了《上蔡县贯彻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讨论稿)》,并印发全县各级各部门征求意见。10月24日,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了《上蔡县委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办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上蔡县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选人用人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两个专项整改方案,讨论通过了《上蔡县贯彻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专项巡视扶贫领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确保了整改方案的全局性、指导性。三是标本兼治施策。10月28日,《上蔡县贯彻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专项巡视扶贫领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起草后,县委向省委巡视办公室进行了专门报告,获得肯定后,印发给全县各级各部门,明确了各项整改任务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整改期限,要求相关部门对照自查,尽快研究出台各自领域的《整改工作方案》。特别是县委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落实深化政治巡视新要求,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更加注重根本建设、基础建设、长远建设,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推发展、促改革、保稳定、抓党建、惠民生”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做到有机衔接、相互促进,不断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三)从严从实推进,确保整改成效。
一是专门组织抓整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刘银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抽调各单位工作人员18名,下设综合协调、督导检查、文字材料等3个小组负责日常工作,授权统一以“河南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调度全县整改推进工作。同时,成立了综合协调组、督导检查组和文字材料组,明确综合协调组负责上下联络对接、分解交办任务、文件会务等;督导检查组负责市办交办任务落实、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任务落实和整体工作推进情况;文字材料组负责相关文件的起草、收集、汇总、审核,指导各专业组、各相关部门开展整改落实工作,为推动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定期调度推整改。11月9日,县委专题召开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议,全县31个单位部门参加了会议,对照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对问题整改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单位针对存在问题,各自认领责任,根据实际情况,举一反三,拿出整改意见,及时上报整改成效。11月14日,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听取各责任单位和责任部门汇报整改落实推进情况,要求各牵头领导要定期听取整改进度汇报、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解决整改工作难题;各牵头单位要督促各责任单位把认领的问题及意见整改好,并定期汇总各责任单位整改进度;各责任单位要紧锣密鼓、全力以赴落实整改任务。整改动员会以来,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以不同形式召开推进会5次,听取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调度巡视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督查促整改。为推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及时有效整改,县委制定印发了《上蔡县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实施意见》《上蔡县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11月10日,县巡视督导检查组对全县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详细查看了召开会议、成立组织、安排部署、制定整改方案等情况。目前,全县乡镇(街道)党(工)委上报备案整改方案26份,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上报备案整改方案61份,全县上下各级党组织实现了研究部署全覆盖、动员推动全覆盖。11月24日,县委专题向省脱贫攻坚第二督查巡查组专题汇报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有效推进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集中攻坚,推动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
上蔡县委严格落实深化政治巡视新要求,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明确要求在12月1日前必须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盯住不放,持续开展跟踪问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查找原因,努力做到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目前,省委巡视反馈的30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7项,持续整改3项,4个方面建议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不强,凝聚脱贫攻坚合力不够方面
1.理论武装头脑不够,政治站位有差距。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学习贯彻不透彻。县委对学习的重大意义认识不深刻,学习安排不扎实,没有形成思想自觉,县委对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十九大报告中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专题学习研究不够。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滞后。县委今年上半年安排两期科级干部轮训,第二期原定5月份举办,至巡视结束尚未进行。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习内容。在年初制定的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市、县要求及时补充理论学习热点,并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级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征订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17000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5000本。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整改动员会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开展研讨活动350多场次。二是组织开展宣讲。认真组织开展了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宣讲报告会,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累计开展各类宣讲共98场。三是开展专题培训。9月19日-20日举办2期乡科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班,对全县550多名副科级干部集中培训。邀请知名专家教授讲课,对1849名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借“智”借“力”提升上蔡县党员干部脱贫攻坚的素质能力。据统计,2018年以来上蔡县共开展精准扶贫、理论教育、产业发展、政策法规等涉及脱贫攻坚的各类培训215期,累计培训10545人次,有力提升了干部队伍带动村民脱贫致富的战斗力。建立了100余人的县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师资库,根据需要灵活开展授课。
(2)学习态度不端正。县委抓学习贯彻不深入,学习多停在面上,深入研讨交流不够。有的基层单位虚假应付,有的乡镇没有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文件资料;有的向巡视组提供补造的学习党的十九大通知;有的乡镇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就有学习十九大报告的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抓好载体。完善理论学习激励机制,在全县开展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点评选活动,11月14日,县委宣传部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点评选活动的通知》,目前,通过申报和实地审核,已对7个乡镇和县直单位完成了验收,并对合格单位颁发了示范点奖牌。二是坚持以考促学。宣传部牵头,统一印制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应知应会试卷,组织开展以考促学活动,掌握全县各级干部十九大报告精神、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宪法》《监察法》《党章》等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情况,全县各级各部门已组织了200多场次知识考试,参加人员达2万余人。同时将考试成绩纳入年度考评体系,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参考依据。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对各级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政治站位不高,推动落实不力的从严处置,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0月30日,县纪委监察委对12个乡镇和县直单位“一把手”不按要求参加全国脱贫攻坚巡回报告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加强对各单位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县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了4个督导组,对各单位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2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发放整改通知单30余份。对于巡视发现的小岳寺乡没有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文件资料问题,给予小岳寺乡党委书记孙广洲谈话提醒处理。对于巡视发现的西洪乡向巡视组提供补造的学习党的十九大通知;东洪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显示,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就有学习十九大报告的内容等问题,县纪委给予西洪乡、东洪镇2个乡镇的党委书记诫勉谈话处理。
(3)理论武装不到位。学习形式单一,入脑入心不够,学习效果不明显。巡视组组织的应知应会知识测试,72%的县处级干部、97%的乡科级干部和98%的驻村第一书记没有全部答对。72名县处级和乡科级干部,6人答不准确“两个维护”;16人答不准确“五大发展理念”。
整改情况:一是建强学习阵地。制定了《上蔡县“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所、站)”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不断建强学习宣传阵地。截至目前,我县共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所”26所,“新时代文明实践站”162个,已组织宣讲560余场次。二是拓展学习载体。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不断丰富学习载体,拓展学习方式和内容,9月17-10月13日,举办了6期农村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学员612人;10月15日-11月9日,对81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脱产培训。邀请党建专家和县领导开展专题辅导讲座10场次,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在上蔡落地生根。积极开展微型党课比赛和宣讲活动,其中1名选手在全市微党课决赛中获全市第1名并被评为河南省“弘扬焦裕禄精神 争做出彩河南人”微型党课年度十佳宣讲员。针对巡视反馈的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李四强问题,县委予以问责,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2.领会精准方略不透彻,安排部署执行有偏差。
(4)调查研究不深入,统筹谋划不科学。县委县政府围绕脱贫攻坚调研论证不够,导致一些重大决策不科学。产业扶贫和金融扶贫带动贫困户增收,主要以享受各种补贴、分红等政策性、普惠性收入为主,引领贫困群众自主发展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调研实效。按照“服务中心工作、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基层群众”的基本原则和“高标准、高效率、高水平”的工作要求,出台了《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实施方案》,着力增强调查研究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10月份以来,县委常委带头分班,组织人员对26个乡镇办事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集中调研,先后开展集中调研4批次600多人次,召开产业扶贫扶持政策研讨论证会议2次,广泛征求了县乡村三级关于产业扶贫的意见建议。二是完善决策机制。修订完善了《中国共产党上蔡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上蔡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上蔡县人民政府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坚持重大决策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事决策内容,规范了议事决策程序。三是激发内生动力。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的县产业扶贫硬仗指挥部,逐一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凝聚产业扶贫工作合力,推动产业扶贫工作落实更落细。①规范完善产业扶贫政策。认真分析和梳理全县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情况、种植作物、养殖情况、劳动力情况、贫困原因等具体信息,下发了《关于规范产业扶贫扶持政策的通知》(上办〔2018〕48号),简化了程序,降低了门槛,更加有效地激励了贫困群众自我发展动力。②提升产业帮扶措施多样化。积极实施“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战略,目前已形成以邵店镇、五龙镇等6个乡镇(街道)马铃薯种植,大路李乡、杨集镇食用菌种植,华陂镇、小岳寺乡、东洪镇芦笋种植,无量寺乡艾草种植,朱里镇、齐海乡中药材种植为特色的产业扶贫格局;继续推进贫困户自主发展奖补政策落实,目前已实施土地结构调整自主发展的贫困户已达14000多户,户均每年实现增收1000元左右。③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重点围绕主导产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大力推行各类园区带动、龙头企业带动、经营大户带动模式,推进贫困村、贫困户与市场主体对接,力争每个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贫困村、贫困户都有主体带动,让贫困劳动力参与产业发展,长期受益,稳定增收。目前,已规划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1个,鼓励贫困户到产业园务工增加收入。
(5)政策落实不精准,执行社会保障政策有偏差。全县有1698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没有享受低保,占总贫困人口的三分之一,应保未保风险大。存在违规享受低保等问题。危房改造有不符合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面核查。针对齐海乡享受低保的2015人中,258人不符合条件。洙湖镇享受低保的2142人中,401人不符合条件等问题,县纪委给予了齐海乡、洙湖镇2个乡镇党委书记诫勉谈话处理。同时,对全县1698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再次核查,对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止11月29日已有2673户408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履行低保审批程序;借助第三方调查机构力量,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清查、整顿,覆盖面达100%,止11月29日,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5928户7479人(其中:齐海乡745户866人,洙湖镇819户1001人),将符合条件的5436户7416人纳入低保(含贫困户)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止12月9日,两线重合率已由巡视期间的67.3%提高到75.2%。二是健全完善机制。规范民政服务行为,制定下发了《民政服务对象月生存报告制度》,健全长期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对已死亡对象进行清退,防止财政资金流失。三是有效监督防范。建立县乡村三级危房改造监督小组,加强与扶贫部门的数据对接,严格把控改造对象,加强日常施工监督,规范竣工验收标准;对已改造的农户房屋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危房改造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对施工队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对农户自修的房屋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危房改造任务。2018年年初,全县下达危房改造任务5796户,巡视问题反馈后又进行了细致排查,止12月10日,开工7637户,开工率131.8%;竣工7389户,竣工率127.5%。
(6)金融扶贫获贷率偏低。截止2018年8月,上蔡县各金融机构扶贫贷款整体获贷率20.3%,与7月底省平均户贷率50.59%差距较大。2017年排名居驻马店市末位。贫困户直接获贷5377万元,占金融扶贫贷款余额的12.5%。到户增收项目偏离初衷。有的项目实施由非涉农企业承接,贫困户只享受分红,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有限。
整改情况:一是有效提高获贷率。认真落实9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出台了《上蔡县金融扶贫贷款工作办法(暂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扶贫的奖励办法(暂行)》、《金融扶贫贷款工作乡村考评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坚持“户贷户用”,统筹兼顾“户贷社用”,进一步加大金融扶贫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帮扶干部运用政策能力,建立健全扶贫部门和金融部门协调对接机制,有效提高贫困户获贷率。对“企贷企用”扶贫贷款的带贫企业,协调建立企业和贫困户之间的长期利益联结机制,最大限度吸纳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同时,加强对用款企业带贫效果的跟踪问效,并按适当高于基准利率的原则,合理确定贫困户收益水平,防止出现脱贫返贫风险。止12月7日,全县金融扶贫贷款累计投放46802.1万元,带动贫困户10131户,户贷率为40%。全县“户贷户用”模式共发放7037.1万元,占金融扶贫贷款余额的15.04%,带动贫困户2178户。其中今年以来共投放15738.4万元,带动贫困户3827户。二是严格落实考评奖惩。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合作涉农金融机构和承保公司金融扶贫贷款工作跟踪问效和考评奖惩机制,采取“周通报、月评比、季考核、年奖惩”的方式,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指导,严格落实奖惩,加快推进全县金融扶贫工作,切实提升户贷率水平,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止目前,已下发通报13次,开展评比3次、组织考核1次,对落后的中原银行、工商银行采取调整财务资金存放的方式给予处置。三是完善金融扶贫模式。进一步规范了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工作,由县扶贫办对用款企业带贫效果进行跟踪,对履行带贫协议不好的用款企业、侵犯贫困户利益的用款企业及时建议金融机构收回贷款,列入黑名单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止目前我县到期的金融扶贫贷款已全部续贷。同时完善“企贷企用”模式,对凡有劳动能力且能够通过发展产业项目脱贫的贫困户鼓励自我发展致富增收脱贫,不再简单进行分红,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按照四方协议“企贷企用”方式进行覆盖,确保稳定脱贫。2018年以来,全县共有5968户贫困户申请扶贫贷款,3827户获批,获批率达64.13%。认真核查杨屯镇11个村到户增由东洪镇一民办幼儿园承接问题,发现该幼儿园虽然是民办幼儿园,但属于驻马店市示范幼儿园,盈利较好,带贫能力强,2016年12月,杨屯乡11个行政村共146户贫困户与该幼儿园签订5年带贫协议,每名贫困户获益1200元/年,2017年、2018年贫困户分红资金已准时按数额发放到位,下一步,县扶贫部门将与杨屯乡进一步对接指导,选择更加适当的项目,更好地发挥金融扶贫的带动作用。
3.党委统揽不够,攻坚合力未形成。
(7)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县委脱贫攻坚总指挥部作用发挥不到位,政府落实推进不及时,人大政协职能作用发挥不够。2018年初,县委研究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和事关贫困村能否按时退出的“七个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政府部署落实推进慢。县委要求人大、政府和政协党组每周听取一次各自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均未认真落实。2017年11月,县人大对18个县直部门进行脱贫攻坚专题询问,并就存在问题要求县政府12月底前报告整改情况,截止巡视进驻时,办理情况仍未报告。县政协安排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协商,只见方案、未见行动。“空心户”治理进展不平衡,尚未在全县展开。驻马店市政府督查事项每月积分排名显示,止今年7月底5次通报,上蔡县在9个建制县区中,2次倒数第一。
整改情况:一是合力攻坚推整改。发挥县委核心领导作用,实施常委会与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套合召开会议机制,定期研究脱贫攻坚事项,特别是优化工作流程,建立了产业发展专门领导小组,切实有效地发挥了县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实施脱贫攻坚工作专业组推进工作机制,明确县委副书记牵头抓总,部分县委常委亲自挂帅推进工作制度,成立了基础设施推进组、产业发展推进组等,推动单项工作开展。健全完善“县委政府统筹、乡村两级落实、县直部门帮扶、社会协同发力”的工作体系,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运作、协同发力,逐级传导责任压力。县人大、县政协将脱贫攻坚事项列入依法监督、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范围,引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挥自身优势,投身脱贫攻坚大局。二是健全机制补漏洞。建立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定期研判机制,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实行“月点评、季观摩、半年小结、年度总评”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七个一”基础设施建设逐项明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强力推进。积极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整改情况,11月20日重点听取了相关县直部门脱贫攻坚专题询问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积极发挥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制定下发了《县政协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实施方案》,组织政协委员对黄埠镇、无量寺乡等4个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民主监督专题调研活动。在积极推进承办事项解决的同时,向市政府督查室报告督查工作考评中存在的漏洞。10月份排名位居全市第5名,11月份位居全市第8名。三是推进工作求实效。目前,四个饮水安全项目已经完成,全覆盖解决我县农村居民的饮水问题;村村亮工程项目安装路灯6万盏,9月30日前已全部完工;结合实际下达危房改造任务5796户,止12月10日,开工7637户,开工率131.8%;竣工7389户,竣工率127.5%,县财政统筹整合资金已拨付7982.89万元。计划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82个,已竣工182个。计划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计划建设166所,目前已基本全部完工。安排村道建设任务853公里,涉及项目547个,已开工项目446个,在建筑材料匮乏的情况下已完成484公里。止11月25日,全县26个乡镇(街道)37个“空心房”整治试点村整治工作圆满结束。止12月10日,全县“空心房”共排查总数7636户,已开工7533户,开工率98.7%;竣工7283户,竣工率95.4%,计划年底前全部完成。
(8)宣传教育不到位。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全县设置的5000个农村扶贫广播,宣传缺乏针对性、灵活性;各村安装的“大喇叭”,多作为村干部安排工作使用,对扶贫政策宣传少。典型引领不够。今年评选的26名脱贫标兵,在全县没有进行广泛宣传,群众知晓度低,示范作用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宣传载体。推出了《扫黑除恶在行动》、《脱贫攻坚第一线》、《脱贫攻坚群英谱》等一批新栏目,重点围绕扫黑除恶最新动态、进展、社会效果和成效、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单位、脱贫标兵等进行深入报道,把脱贫攻坚好的经验做法,先进人物事迹宣传好、报道好,坚持每周更新2期。结合脱贫攻坚各职能部门职责,在电视台和上蔡县扶贫广播中开设专栏,先后邀请民政、残联、卫计委、教育、人社、金融等部门负责人,对农村低保、贫困残疾人救助、贫困群众医保、贫困学生教育救助、劳动就业培训、金融扶贫等内容进行答疑解惑。二是挖掘先进典型。组织记者到扶贫工作一线,捕捉一线脱贫新亮点,挖掘脱贫新典型,总结脱贫新经验,以“新视角”发现脱贫攻坚新变化,以“新形式”展示脱贫攻坚新成效,生动报道好我县在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三是示范带动引领。宣传部对评选出的脱贫标兵进行及时跟踪宣传报道,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先后对评选出的脱贫标兵薄春阳、陈才、李挖斗,脱贫攻坚“爱心之星”贾瑞红进行及时跟踪宣传报道,用典范带先进,营造出贫困户争做脱贫标兵的浓厚氛围,让精准扶贫在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中展现新作为。四是开展文明创建。扎实做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评选、道德讲堂进农村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评选2018年度县级文明村镇(社区)的通知》《关于印发<上蔡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的通知》《关于评选上蔡县孝道家庭孝心模范的通知》。评出县级文明乡镇15个、县级文明村138个,在全县35个村推进孝善基金试点工作。目前,26个乡镇(街道)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婆婆”表彰大会,10月11日,召开了全县第一届文明家庭表彰会,对评选出的30名“文明家庭”“孝道家庭”“孝心模范”进行了隆重表彰。 五是加强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城市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农村房尾墙体等营造宣传氛围,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全县各单位认真学习、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深入宣传张全收、刘黑等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先进事迹,组织全县各级文明单位开展道德讲堂100多场;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争取中央和省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已建成15所少年宫。
(9)凝聚社会力量参与不够。全县185家规模以上企业、36家工商联会员企业,仅25家参与社会扶贫;对5280名工商联个人会员,在扶贫作用发挥上缺乏有效动员组织。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海报、悬挂宣传条幅、制作墙报、竖广告牌、发送宣传短信等形式,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县直各单位集中展出脱贫攻坚宣传版面160多块,悬挂宣传横幅200余幅,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平台、扶贫大喇叭等及时推报我县脱贫动态,吸进社会各界关注上蔡、关心脱贫。向规模以上企业、工商联会员企业、工商联会员个人、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发放《社会扶贫倡议书》,动员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精准扶贫。二是广泛开展社会募捐活动。10月17日,在上蔡县人民政府院内举行了上蔡县2018年“扶贫日”募捐活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民营企业和金融企业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活动现场共募集善款30余万元。9-11月,各级帮扶单位、全县民营企业、工商联会员企业和个人会员、社会爱心人士捐款430余万元,用于全县脱贫攻坚帮扶、资助贫困大学生就学等。成立了上蔡县社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上蔡县爱心超市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和《上蔡县爱心超市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爱心超市建设运行稳步推进。目前,和店镇、五龙镇、东洪镇、重阳街道、朱里镇、杨集镇、党店镇、东岸乡、卧龙街道、齐海乡、大路李乡、塔桥镇12个乡镇(街道)爱心超市已投入运行,蔡都街道、洙湖镇、百尺乡、崇礼乡、杨屯乡、韩寨镇、蔡沟乡、黄埠镇、小岳寺等9个乡镇(街道)的爱心超市已经建成,准备投入使用,剩余5个乡镇(街道)正在紧张建设中。三是认真落实表彰激励机制。11月21日,组织召开了全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大会,印发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县委、县政府对河南荣光鞋业有限公司等12家优秀非公有制企业、吴家聪等7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进行了表彰,明确了激励措施,激发了企业参与社会扶贫的动力。
(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没有压实,监督责任有缺位方面
1.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没有扛牢。
(10)县级责任没抓牢。2018年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全县26个乡(镇、办)的工作进行等次评定,考核结果均为“好”和“较好”,干好干坏差别不大,没有完全反映工作全貌。干部考核工作没有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方面纳入考核内容,抽查48名乡镇科级干部的考核材料,17人没有脱贫攻坚内容。抽查4名县处级干部,均存在“慰问式”“走访式”扶贫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树牢工作导向。修订完善《上蔡县综合目标考评办法》,突出党建引领作用,细化党建系数考核,引导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考评指标体系,将脱贫攻坚工作量化考评分值增加到38分。二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按照省、市下发考核方案要求,完善对乡镇(街道)脱贫攻坚评价方式,制定我县年度考核方案,在定量测算各项考核数据指标的基础上,结合省际交叉考核、平时掌握情况等,从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方面进行定性评价,将考核结果按照成绩先后划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切实发挥干部考核传导压力、激发动力的作用。三是落实定点帮扶制度。严格按照《关于实施“靶向攻坚”提升脱贫成效的意见》(上发〔2018〕3号)要求,对166个“靶向攻坚村”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定期到联系村调查研究,走访贫困户,进行“菜单式”帮扶,真正做到因村因户因人施策。12月5日,县委、县政府根据全县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动态调整情况,对贫困发生率在3%以上、矛盾问题多、帮扶力量弱、工作差距大的脱贫攻坚重点村,由县处级领导干部及部分县直单位一把手在分包联系靶向攻坚村的基础上,再分包一批脱贫攻坚重点村,组建专班,制定方案,集中攻坚,努力在产业带动能力、基础保障能力、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人居环境、驻村帮扶成效、党建引领水平等六方面实现大幅度提升,确保完成各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11)部门、乡镇责任没有压实。抽查发现,有些单位没有专题听取过班子成员分包贫困村和贫困户工作情况汇报,有些单位没有听取过驻村干部帮扶工作情况汇报。有些乡镇2018年的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相互雷同。一些乡(镇、办)的脱贫计划和实施方案年年雷同,甚至有的连续4年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关于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派出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派驻村,现场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帮助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并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分包贫困村和贫困户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坚持求真务实。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在“务实”上下功夫,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在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完善年度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杜绝“空、形、虚”。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塔桥、无量寺、杨集和西洪等4个乡镇2018年的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相互雷同问题,给予塔桥、无量寺、杨集和西洪4个乡镇党委书记谈话提醒处理。针对卧龙、和店、杨集、黄埠、东洪、朱里、洙湖等7个乡(镇、办)的脱贫计划和实施方案年年雷同等问题,分别给予和店、杨集、黄埠、东洪、朱里、洙湖等6个乡(镇、办)党(工)委书记谈话提醒处理,针对卧龙办事处联系4年雷同,给予卧龙办事处扶贫办主任诫勉谈话。三是强化跟踪问效。目前,已对全县26个乡镇(街道)的166个靶向攻坚村脱贫攻坚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方案,督促限时落实到位,确保脱贫实效。
(12)基层落实有偏差。村党支部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责任没有压实。2017年以来,驻村第一书记因履职不到位等被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29人次,有的屡查屡犯。巡视组对5个乡镇和所属14个村进行暗访,发现脱岗问题依然比较突出,20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部分村存在“第一书记干,支部书记看”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纪律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在乡镇实行“五天四夜”工作法的意见》和《关于在街道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日常值班工作,规范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工作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县委组织部抽调专门人员,每月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值班情况督查一遍。止目前,共开展全覆盖督查检查4轮。对省委巡视组暗访扶贫干部工作作风过程中发现的东岸乡光武村驻村第一书记牛剑中屡次违反驻村工作纪律,县纪委给予牛剑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其分管领导驻东岸乡光武村驻村工作队长王东方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针对县科协派驻大路李乡湾里村和县综合执法局派驻和店镇五肖村第一书记因脱岗被通报三次问题,县纪委给予大路李乡湾李村和和店镇五肖村2名第一书记党内警告处分。二是严格督导考评。按照《上蔡县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办法》和《上蔡县县派第一书记考勤办法》要求,县驻村帮扶办将继续采取平台检查、随机抽查、电话督查、微信定位以及征求乡镇(街道)、村委主要领导意见等方式,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驻村第一书记到岗到位、出勤及履职情况。每周对驻村第一书记到岗到位、出勤及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止目前,共对督查发现的未到岗到位的47名帮扶工作队员和驻村第一书记提出通报批评。三是全面盘点清查。通过开展基层党建问题“三集中”活动,全面清查村支书是否具有“三有三带”标准,是否履行了第一责任人责任。12月底前,计划开展集中建账、集中整改工作,对作用发挥不明显、责任担当不强的支部书记,整改转化一批、更新替换一批,进一步压实了村支部书记在脱贫攻坚中的责任担当。
2.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13)聚焦主责主业不够。2015年至2017年,涉及扶贫领域被法院判决的25名党员干部中,有9人党纪政务处分不及时不到位。2015年以来,26个乡(镇、办)纪(工)委仅查办扶贫领域举报件24件。2016年、2017年,全县40个派驻纪检组38个未办理过违纪案件。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协调机制。县纪委监察委加强同县公检法机关的协调沟通,研究建立了推进协同办案的长效机制,对问题线索和案件移交查办工作进行严格规范,特别是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案件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快速研处,坚决杜绝因移交案件不及时造成的处分时间延误问题。8月份以来,公检法机关与县纪委监察委相互移交案件或问题线索91件,严格依纪依法加强处置处理,大幅提高办案效率。针对2015年至2017年,涉及扶贫领域被法院判决的25名党员干部中,有9人党纪政务处分不及时不到位问题。止2018年10月13日,县纪委给予了9党员干部全部开除党籍处理。二是强化督查督办。健全落实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各项制度规范,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到审查调查、处分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都以严格的制度进行规范和约束,并全程跟踪督办、定期汇总通报,确保案件如期办结、尽快处理到位。8月至11月,县纪委监察委已研究处理案件185件,党纪政务处分232人。三是坚持加压驱动。针对2016年、2017年,全县40个派驻纪检组38个未办理过违纪案件问题,派驻改革到位后,加大执纪办案力度,强化办案压力,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办案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办案绩效一周一通报制度;结合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推进,健全落实各项制度规定,特别是对派驻机构办案工作实行绩效每月提示通报、量化计分排名制度,每月初在机关各楼层提示牌通报公示,充分调动基层和派驻机构处处讲办案、时时抓办案的主动性和责任感。2018年1-12月份,20个派驻纪检组办案74件,处分56人,其中乡科级干部8人。四是注重培训练兵。利用每周四晚集中培训学习时间,集中开展业务大学习、技能大练兵活动,就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所需知识技能进行全方位淬炼提升;围绕个案查办和专项督查,明确机关各执纪监督室对所辖协作区内的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以案带训、岗位练兵等活动,持续强素质提水平。
(14)村干部向扶贫领域“伸黑手”问题多发。巡视期间,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件169件,其中反映村干部135件,占79.9%。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试点改革。根据市纪委监察委部署要求,我县作为全市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试点单位,至10月下旬圆满完成试点改革任务,在各乡镇(街道)成立派出监察办公室,切实强化基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力量,为斩断村干部伸向扶贫领域“黑手”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证。二是开展专项督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扶贫民生领域的信访问题,特别是对群众以重复信访形式多次反映的问题集中督促解决,在11月5日、21日两个晚上,县纪委监察委召开专题推进会,集中解决全县15件重信重访案件,督促加快工作推进力度和节奏。止目前,已督促办结10件,信访群众对解决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在市纪委监察委11月16日召开的全市重信重访工作推进会上,我县作了典型发言。三是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群众反映较为集中和强烈的乡村干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强占掠夺等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发生在低保和农村危房改造等重点领域的案件一律实行“驻点”查办制度,办案组驻在乡村一线抓办案,推动快查快办、严查严办严格落实,坚决遏制扶贫领域案件易发高发势头。8月至11月,全县共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案件28件,处分35人。针对塔桥镇董何村支部书记李道富乱收费、违规办低保问题,县纪委2018年4月13日已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针对洙湖镇前三里村党支部书记刘玉琴存在私设“小金库”,将6.05亩集体土地确权到自己名下、为群众办低保乱收费、违规办理危房改造等问题,2018年10月16日,县纪委给予刘玉琴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违纪资金1.05万元。四是坚持以案促改。对查办的扶贫领域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对典型案件印发以案促改通知书,要求发案单位查摆找准案发症结,及时开展警示教育,提出从严治本举措,全面堵塞问题漏洞,切实杜绝同一问题反复发生。8月份以来,县纪委监察委印发以案促改通知书69份,其中涉及扶贫领域的35件,督促发案单位严格按要求推进以案整改工作落实。
3.县委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履行巡察监督责任有差距。
(15)整改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打折扣。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河南省委的三次巡视和河南省委对驻马店市委的一次巡视反馈的问题,上蔡县整改落实不到位。2014年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县委未对问题进行认领整改;2016年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驻马店市委梳理44项整改任务,上蔡县仍有16项整改不到位。2017年河南省委巡视驻马店市委的反馈意见,驻马店市委梳理出5个方面18项问题,上蔡县委仍有5个方面14项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组织专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刻认识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重大意义,全面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扛牢政治责任。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再次对标对表2014年中央巡视反馈意见、2016年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和2017年河南省委巡视驻马店市委的反馈意见,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了“回头看”,查遗补漏,有效防止了问题反弹;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责成各单位分类梳理,深入分析未整改到位原因,建立了问题台账、任务台账、措施台账、责任台账,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掌握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工作进度,督促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建立健全了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制度机制,将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纳入了巡察监督重要内容,把问题整改情况与从严治党、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发挥督促整改整体合力,形成了倒逼机制。
(16)巡察监督不到位。扶贫领域巡察覆盖率低。截止目前,26个乡(镇、办)只巡察13个,脱贫攻坚领导小组32个成员单位,只巡察8个。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底数。按照《十二届上蔡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2年)》要求,对尚未巡察的45个单位,制定了未巡察单位一览表,倒排工期,确保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二是突出重点。聚焦扶贫领域,服务脱贫攻坚,优先安排巡察乡镇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巡察时间、轮次、对象。十二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对朱里镇、韩寨镇、县农业局、农机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委6个单位开展了巡察。目前,已巡察乡镇15个、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2个。三是做好谋划。2019年计划巡察11个乡镇、20个脱贫攻坚成员单位,实现对26个乡镇(街道)和脱贫攻坚32个成员单位巡察全覆盖,确保扶贫领域巡察覆盖率达到100%。四是提升成效。加大巡察机构人员业务培训,特别是政治巡察、扶贫涉农领域、问题线索发现方式方法等内容的培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研究制定了《巡察发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办理办法》《上蔡县委巡察机构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提升了巡察发现重点人问题线索的能力。10月21日开展的十二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收集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件。11月6日召开的上蔡县贯彻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专项巡视扶贫领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上对整改落实不力的东洪镇、华陂镇、邵店镇等乡镇进行了点名批评。
(17)整改工作压力传导不够。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打折扣。有的镇党委上报巡察整改方案与整改报告仅相差一天,有的镇党委仅对支撑的具体事例进行整改,治标不治本,还有的镇党委制定的整改方案与整改情况报告内容基本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如东岸乡党委对巡察反馈的“惠民资金被截留套取”和“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有待加强”两个问题未进行整改;韩寨乡巡察整改报告标题为乡党委、政府关于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落款盖章为乡党委、政府;东洪镇党委9月15日上报巡察整改方案,9月16日就上报巡察整改报告;华陂镇党委制定的整改方案与整改情况报告内容基本雷同。县委针对东岸乡、韩寨镇、东洪乡、华陂镇巡察整改存在的问题,要求4个乡镇党委负责人对标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提升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写出存在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同时,在11月6日召开的上蔡县贯彻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专项巡视扶贫领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上,对4个乡镇进行了点名批评,并要求其他乡镇,吸取经验教训,认真履行巡视巡察整改职责,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强化督查督办。聚焦整改可量化、督查有抓手,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督查量化打分表》,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扶贫领域问题整改等6方面内容细化为30个具体小项目,实行百分制量化评估,对问题整改情况逐项逐条核实、量化打分,推动全面整改落实。制定印发了《上蔡县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实施意见》《上蔡县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巡前、巡中、巡后日常监督指导;建立健全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单位联合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持续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在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及宗教工作机动式巡察中,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14份,有力推动了巡察整改。三是提升责任意识。把《中共上蔡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中共上蔡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则》等纳入学习培训计划,强化巡察组履职履责意识,提升巡察干部审核把关水平。对十二届县委第四轮被巡察单位的7个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县委巡察办、巡察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12条。四是加强分类指导。个性问题,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深入挖掘,剖析根源,提出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针对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发现的34件问题线索,向被巡察单位转办各类问题线索27件,通过县委巡察办转办各类问题线索7件。共性问题,以巡察建议清单形式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推动整改,并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加强监管,扎牢制度的笼子。针对小岳寺乡存在的问题,县委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书记牵头,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等单位参与组成的综合治理小组,进驻该乡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推动整改落实。10月26日,召开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小岳寺乡扫黑除恶工作反馈会暨综合整治工作动员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截至目前,已办理刑事治安案件10起,刑事拘留6人,治安拘留14人,对坡吴村支部书记吴发元进行立案审查,对涉嫌涉黑涉恶的小岳寺乡工作人员陈永立、张运保作出开除党籍处分。五是强化监督问责。采取发督办函、现场督办、重点督办等方式,对巡察专项整改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敷衍塞责、消极对待、虚以应付,甚至弄虚作假的,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启动约谈、通报批评、公开曝光,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先后要求东洪镇、小岳寺乡、东岸乡针对存在问题,写出情况说明,并在11月6日召开的上蔡县贯彻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专项巡视扶贫领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上进行了点名批评。
4.扶贫领域重点项目廉政风险防控缺位。
(18)县委县政府“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部分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安排没有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进行。一些扶贫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未经县委县政府集体研究,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决策机制。健全完善了《中国共产党上蔡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上蔡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上蔡县人民政府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县委常委会对全县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经济运行分析、重大项目安排、城乡建设、产业发展、财政预算等事项的领导,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事项执行程序,保障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二是规范决策执行。完善重大项目决策机制,制定了《上蔡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严格入库程序,严格落实公示公告,促进脱贫攻坚项目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严格规范财政部门拨付重大项目资金程序,重大项目须有相关县领导认真研究签字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决策者永久负责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研究干部任用事项守则》,按照德才兼备和“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培养、选拔、使用干部,推动全县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三是落实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了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进一步明晰了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职责权限,定期对决策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决策执行到位。
(19)项目实施存在廉政风险。通村公路规避招标。2016年,标的4082万元的通村公路建设项目,以邀标代替招标。2018年,投资4.97亿元的村道建设项目以招商方式进行。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违规承发包。巡视巡察发现,齐海乡魏桥村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由该村支部书记等三名村干部分别承包施工,又违规相互签字验收。2018年,投资100万元的百尺乡下地韩村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方先承揽工程后注册公司。
整改情况:针对2016年标的4082万元的通村公路建设项目,以邀标代替招标的问题: 2016年,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转发下达2016年通村公路和农村公路中小桥梁投资计划的通知》(驻发改投资〔2016〕275号),下达我县通村公路建设任务97.24公里,26个乡镇(街道)共56个项目,同时规定项目业主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担任,鉴于实施地点多而散、造价低(36万元/公里)等实际,为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才邀标实施了项目。巡视反馈后,县政府一方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查摆梳理,完善了相关手续,确保了符合法律程序。另一方面,对全县所有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审查,确保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再采取邀标的形式进行招投标。同时,县委要求交通等部门积极开展以案促改活动,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针对2018年投资4.97亿元的村道建设项目以招商方式进行的问题: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逐一核查项目建设档案资料,重点针对招标采购文件进行完善,积极办理招标前期手续,上报县财政局、发改委审查。2018年11月8日,县政府已批准该项目公开招标;目前招标代理公司正在相关部门办理招标备案手续,预计12月25日招标工作全部结束。完善工程担保制度和企业诚信监管制度,在保障诚信履约的同时,充分利用担保费率杠杆,量化违约的风险成本,从而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信用机制。推进诚信机制建设,加大对标前、标中、标后的全程监管和“五大员”到场情况的监管,对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公开曝光,纳入“黑名单”管理。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力求全方位防治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等突出问题的发生,努力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针对齐海乡魏桥村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由该村支部书记等三名村干部分别承包施工,又违规相互签字验收。2018年,投资100万元的百尺乡下地韩村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方先承揽工程后注册公司问题:一是责令齐海乡政府、百尺乡政府对齐海乡魏桥村、百尺乡下地韩村相关问题进行认真追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整改和纠正。二是县纪委监察委已组织调查组对上述两个乡镇和村委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对相关人员作出了处理。2018年10月,县纪委监察委给予魏桥村党支部原书记魏新理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18年11月,给予百尺乡下地韩村党支部书记周奎谈话提醒。
(三)抓党建促脱贫存在薄弱环节,带动力不强方面
(20)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存在软弱涣散问题。经排查,该县还有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37个,后进农村基层党组织28个。换届后,已有23名村党支部书记受到重处分,其中6名被开除党籍。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不健全。经三次排查,才澄清全县有36个村组织活动场所存在租赁、借用、或在村干部家的情况,另有107个村场所达不到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排查整顿。11月9日,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软弱涣散和后进村党组织整顿阶段性评估及调整补充工作的通知》,指导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开展软弱涣散和后进村党组织整顿阶段性评估及调整补充工作。目前,全县已有26个软弱涣散村完成整顿任务。二是建强组织阵地。2018年第一批新建86个村室已基本完工。主动开展大排查活动,对全县所有不达标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包括没有或现为租赁的村室(因征地拆迁、产权纠纷等原因导致的或已列入县乡重建计划的除外)、明显危旧影响正常使用、面积狭小等不达标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结合实际科学统筹规划,尽快启动第二批村室新建及改扩建。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截止12月14日,25个乡镇(街道)完成了乡级标准化规范化,剩余1个正在推进;完成村级标准化规范化村(社区)179个,剩余53个正在积极推进。三是完善基本制度。建立了基层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主题党日等党内基本生活制度常态化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了相关纪实材料。完善了村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议事决策制度,达到了巩固基层基础、推动工作开展、提升工作水平的目的。
(21)反映村(居)“两委”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较多。换届期间,收到群众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线索108件,涉及79个村(居)。本次巡视,又收到此类信访件44件,占纪检监察类信访举报的14%。有44个村(居)“两委”一次选举不成功。
整改情况:根据巡视反馈意见表,及时开展了换届选举工作“回头看”和“后评估”,重点核查人选标准是否严格、法定程序是否规范、后续工作是否跟进、党员群众是否满意等。对换届中和换届后出现的信访问题,组织人员深入有关村(居)调查核实。对新出现村(居)“两委”违反换届信访问题,深入信访问题存在乡镇和村(居)开展调查,推动信访问题尽快解决。截至目前,换届期间收到的群众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线索,已办结79件,其中立案6件,结案30件,初核了结43件,正在办理21件。巡视期间收到的44件反映换届相关问题的信访件,已办结17件,其中立案10件,结案7件,正在办理27件。
(22)党员发展不规范、管理不严格。全县5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村有41个,10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村有8个,有两个村近20年没有发展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不及时不到位,邵店镇小楼村原党支部书记,因违法犯罪外逃20年,2017年才给予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规划,突出重点领域。完善发展党员计划指导和二次分配制度,2018年通过计划指导向发展党员“空白村”倾斜发展名额,有限解决发展党员“空白村”问题。今年以来共消灭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空白村80个,目前全县共剩余10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2个,分别为东洪镇龚庄村、党店镇马庄村。向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倾斜等重点领域倾斜发展名额45人,通过“两新”组织培养发展新鲜血液,优化我县党员队伍结构。二是规范流程,严守发展程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发展党员程序,通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员评议、群众评议确定发展对象,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程公示、全程记实、全程责任追究,对培养、教育、接收、备案、审核等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做到程序不少、环节不漏、材料齐全、手续完备。重点核查了洙湖镇余庄村发展党员情况,发现近年来发展的9名党员,有6名与村两委干部不同程度的存在亲属关系,洙湖镇党委已免去该村赵新哲支部书记职务,组织部门对党员发展程序正在开展调查。三是加强指导,建立预警机制。于11月28日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等党务工作者进行了发展党员工作培训,并向全县基层党组织发放党员发展流程图1295张,指导帮助他们熟悉发展党员工作的政策规定,掌握“双推双评三全程”的内容、步骤和工作要求,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作用,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研判党员队伍状况,建立发展党员动态管理台账,对发展党员空白村进行重点管理,帮助党组织分析症结原因,及时消灭了发展党员空白村。经排查蔡沟乡中陈村虽然没有20年未发展党员,但最新发展党员为2007年,村民孙应选党员转正,距巡视时已有10年以上。
(四)践行“三股劲”精神有差距,不担当慢作为问题突出方面
1.对群众亲劲不够。部分干部用心用情用力帮扶有差距。
(23)进村入户访贫要求未落实。县级干部只注重走访分包贫困村、贫困户,走访其他贫困村、贫困户少。抽查的20个乡(镇、办)党(工)委书记,没有一人遍访贫困户,其中15人走访率在55%以下,有4个乡镇党委书记走访率均在30%以下。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县处级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26个乡镇(街道)的166个靶向攻坚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并走访贫困户,全面了解基层社情民意,了解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二是继续按照《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党(工)委书记未遍访贫困户问题整改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主体责任,通过开展遍访贫困户活动,认真总结工作存在的问题,仔细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问题整改。目前,全县开展了2轮脱贫攻坚“集中下基层”活动,基本完成了整改任务。三是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年底前对26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遍访本辖区贫困户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其中一次性依纪依法对5个乡镇2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并将处理情况在全县脱贫攻坚第十一推进会上进行了通报。
(24)少真情、重留痕。有的干部对贫困户真情实意投入不够,不认真研究因村施策的办法和精准到户到人的措施,而是停留在工作留痕上,入户后拍个照,往微信工作群一发了事。2016年以来,在脱贫攻坚中,因工作责任履行不到位等,109名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8名驻村第一书记被召回。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帮扶能力。联合县脱贫办举办了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对1849名干部进行了系统培训通过培训;分2期对县派396名驻村第一书记进行了脱贫攻坚业务知识培训,并现场进行了业务知识考试;组织50名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到愚公移山干部学院进行脱产培训,通过培训,让帮扶干部能够及时了解政策、项目动向,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履职能力。二是完善考评体系。修订完善《上蔡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办法(试行)》,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考评指标体系,提高脱贫攻坚工作在百分制量化考评的分值,激励干部勇于帮扶、乐于帮扶。三是适当进行调整。按照《上蔡县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根据平时掌握情况,本着大稳定小调整、先急重后缓轻的原则,对全县部分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共涉及人员83人,有效激发了驻村帮扶队伍的活力。
(25)对一些惠民政策落实不上心。如,2018年,按照驻马店市要求,经县政府研究,以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为贫困人口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后又以“财政资金紧张”为由,至今没有兑现。又如,县政府决定,自2018年1月起,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养老保险。社保、税务等部门以“数据不共享”,乡镇以“底数未核清”为由拖延办理,致使4万余名贫困人口至巡视时未能享受此项政策。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惠民政策。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参照外地先进经验,由县政府与保险公司合作,进一步创新保险模式,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创设“精准防贫保险”,用改革的办法防贫堵贫,控制贫困增量,从源头上筑起发生贫困的“截流闸”和“拦水坝”,基本消除了非贫低收入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因病、因学、因灾、因房等致贫返贫现象。目前,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全县贫困群众现状,初步起草了《上蔡县精准防贫工作实施方案》。另外,专门出台了《上蔡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实现了全县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全覆盖,医疗支出合理部分已基本实现全额报销。二是强化数据共享。9月份,全县人社部门养老保险缴费系统和地税部门养老保险缴费系统实现了后台数据平台无缝对接。止目前,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已全部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信息上传工作,全县40491人养老保险已全部代缴完毕。三是提前做好谋划。提前规划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养老保险费工作,与地税部门紧密配合,县财政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拨付后,立即组织人员上传缴费信息,决不拖延,确保贫困人员及时享受社保政策。
2.抓“造血式扶贫”韧劲不足。县委在培育群众内生动力方面着力不够,贫困户长期稳定脱贫基础不牢,脱贫群众返贫风险大。
(26)带贫企业带动贫困户就业能力差,群众长期稳定脱贫基础不牢。扶贫车间作用发挥有限。扶贫车间存在闲置、入驻企业盈利能力差等问题。止巡视结束时,全县建成扶贫车间68个,闲置17个。注资企业带动就业少。注入到企业的2亿多元的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共377人,仅占注资村贫困人口的0.8%。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运作模式。积极引导优势企业立足当地特色产业,鼓励有意愿的企业或个人建设扶贫车间,激励闲置的扶贫车间引进符合当地实际的项目入驻,确保引一批、建一处,成一处,帮扶一批、就业一批、脱贫一批。止目前,县纳入2018年奖补资金项目库的扶贫车间已建成62个,安排就业人数3486个,其中贫困人口1178人。17个建成未生产的项目中有7个已正常生产,4个是季节性生产,6个正在寻找合适项目。二是健全联结机制。引导“扶贫车间”与贫困人口签订承揽合同和劳动合同,保障贫困人口权益。通过“扶贫车间”,把各级党委政府、帮扶干部责任义务、企业发展愿望、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捆在一起,实现户脱贫、村增收、与企业发展有机统一。三是创新工作方法。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就业扶贫优惠政策宣传力度,以就业专项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多渠道、多层次招聘活动,使节点招聘变为日常转移就业活动;同时,加大对扶贫企业(扶贫车间)支持服务力度,促进其稳定更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截至目前,全县扶贫车间已安排就业人数3486个,其中吸纳贫困人口1178人,充分发挥了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保障贫困户稳定脱贫的作用。
(27)在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使用上形式单一,工作抓得不实。2016年以来,全县累计为217个村投入2.54亿元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每村100-150万元),其中193个村直接将资金注入融资平台、酒店经营、市政工程等企业,坐享分红,背离资金使用的初衷,同时潜藏资金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资金监管。对已注入融资平台、酒店经营、市政工程等企业的193个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加强风险管理和风险防控。对发展效益好、运营良好的企业,督促和监管企业按照相关协议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并及时兑现集体经济资金分红;对企业发展前景差、效益低的企业,及时通过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途径追回资金,降低资金运营风险。按照“一村一品”的模式,盘活村内资源,重点发展村级扶贫产业项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确保实现村级组织建设、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赢”。二是精心筛选项目。按照《上蔡县2018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要求,完善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使用形式,重点围绕食用菌、构树、马铃薯、优质粮油、瓜果蔬菜、畜牧养殖等主导产业,结合乡村资源禀赋,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选准选好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发挥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对壮大村集体收入、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的引领示范作用。三是激励多样发展。修订了项目建设验收办法,集体经济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乡镇(街道)组织初验,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移交乡村,尽早发挥效益,确保贫困户收益;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由相关单位督促项目实施单位限期整改。
(28)支持群众自主发展不够,工作抓得不细。破解扶贫个人小额贷款难题办法不多。县委县政府重视不够,统筹推动不力,有关部门在贷款审批、放款条件和评级授信等方面指导不及时,服务跟不上,创造条件不够。金融机构服务贫困户的具体措施少,放贷顾虑大、积极性不高,贫困户贷款获批率低。2018年,全县2836户申请,1094户获批,获批率仅38.6%。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金融支持。县委、县政府坚持把金融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手段,作为大事要事来抓,摆上位置,精准发力,坚持每周召开金融扶贫联席会议,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县金融扶贫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破解工作难题。9月3日,县政府县长李卫明同志主持召开了金融扶贫专题会,分析形势,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加快推进;9月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对金融扶贫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了《上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蔡县金融扶贫贷款工作办法(暂行)的通知》(上政〔2018〕63号)、《上蔡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上蔡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扶贫的奖励办法(暂行)》(上政〔2018〕64号)、《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蔡县金融扶贫贷款工作乡村考评办法的通知》(上政办〔2018〕103号)等一系列金融扶贫推进办法;9月11日,县政府召开全县金融扶贫推进会,部署推进全县金融扶贫工作。二是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简化贷款申请调查程序、简化申请贷款贴息程序,提升服务能力;对全县26个乡镇(街道)和4家合作银行进行划片作战,增派专门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逐村开展材料整理与入户调查,集中进行攻坚。自9月份以来,4家合作银行累计投入169人在全县15个乡镇组织召开金融扶贫推进会及集中签约仪式,止目前,共签约1685户,已放款1137户。针对2018年,全县2836户申请,1094户获批,获批率仅38.6%问题,县纪委给予县金融办主任谈话提醒处理。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每周对乡镇(街道)和金融机构扶贫小额信贷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并在电视台对后三名的乡镇(街道)进行曝光,印发了《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金融扶贫工作落后乡镇街道批评的通报》(上政办〔2018〕118号),先后对推动不力、工作落后的塔桥镇、华陂镇、蔡都办事处、重阳办事处、齐海乡、党店镇、杨屯乡、黄埠镇、芦岗办事处、大路李乡、百尺乡及中原银行、农商行、农业银行、惠民村镇银行给予通报批评,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提高了贫困户获贷率,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针对齐海乡805户贫困户,45户申请贷款,目前均未获批问题。根据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办理流程,通过齐海乡贫困户个人申请、村级金融服务部确认,乡金融服务站综合考虑贫困户年龄结构、金融信用评价等级和还款能力等申请贷款条件,齐海乡共初步上报45户符合个贷条件的贫困户推荐给县金融服务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批量汇总审核后,将名单转给合作银行县邮政储蓄银行,经过邮政储蓄银行入户调查核实对接,报请省农信担保公司,共审批9户放款21.1万元。
3.抓工作推进拼劲不狠。
(29)县委县政府推进扶贫重点项目力度不够,抓得不紧不实。部分干部脱贫攻坚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作风懒散慢,缺乏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迎难而上的拼搏劲。在项目推进上,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不主动想办法解决,反而观望等待,项目建设错失有利时机,推进迟缓。2018年全县计划修建村道852公里,拟于9月底前完成工程量的90%,截止巡视进驻,仅完工66.6公里,完工率7.8%。标准化卫生室和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拟定于9月底前全部完成,止8月5日竣工率分别为5.4%和零。在资金拨付上,瞻前顾后,互相推诿,不担当、慢作为。截止7月20日,各类统筹整合的扶贫资金拨付仅占全年预算的30.5%。种植业、养殖业、贫困户自我发展等三个产业扶贫奖补项目资金拨付率仅1.7%。1196万元的驻村第一书记扶贫专项资金拨付率为零。2018年安排的第一批村级集体经济资金1.8亿元,计划6月底前拨付到位,止巡视结束,仅拨付0.3亿元,拨付率16.3%。
整改情况:在项目推进方面: 一是加强项目实施督导检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按照年度脱贫目标任务,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压实相关部门和乡镇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倒排工期、科学施工、综合提出有效解决方案,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存在问题及时对项目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在确保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的前提条件下,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二是严格完善资金拨付手续。扶贫项目资金拨付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简化拨付程序,报账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和财政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直接将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财政部门对各责任单位上报的拨款申请,随接随批,不得延压,自接到拨款申请之日起,于5个工作日内资金拨付完毕。三是转变作风跟进服务。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行督办制度,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下达资金文件后,及时填写项目资金督办函,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尽快办理招投标(政府采购)手续,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审核报账资料,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在资金拨付方面:县财政局提前列出了扶贫项目的报账程序、报账内容,培训指导相关责任单位,确保各责任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规定范围、规定时间报账,进一步提高了资金拨付效率。对已实施完毕的财政奖补扶贫项目,相关责任单位于12日内全面完成验收任务,并及时完善报账手续上报县财政部门,其中各乡镇(街道)上报验收评估申请时限为2日;县财政部门对各责任单位上报的拨款申请,随接随批,5个工作日内给予资金拨付;对正在实施的财政奖补扶贫项目,及时跟进,督促施工单位加快进度,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强化项目验收责任,做到“完工一个、验收一个、上报一个、拨付一个”;对经核查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入库项目,由原项目实施单位提出意见后报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可进行动态调整。截止12月7日,全县共统筹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81487.24万元,已完成支出71989.37万元,支出进度88.3%,达到《河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相关要求。种植业、养殖业、贫困户自我发展三个产业扶贫奖补项目,共安排资金2220万元,止12月7日,已拨付资金2081万元,支出进度93.74%。2018年年初实施方案安排集体经济项目资金3660万元,止12月7日,已拨付资金3560万元,拨付率97.27%。
(五)关于省委巡视专项检查报告方面
根据省委巡视办《印发〈关于对上蔡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报告〉的通知》(豫巡办〔2018〕107号)要求,由县纪委监察委牵头,制定印发了《上蔡县委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办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上发〔2018〕18号);根据省委巡视办《印发<关于巡视检查上蔡县委选人用人情况的报告>的通知》(豫巡办〔2018〕108号)要求,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制定印发了《上蔡县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选人用人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上发〔2018〕19号)等整改方案和专项行动方案,做到了方案专门化、指导专业化、推进专题化。
三、用好整改成果,持续巩固提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上蔡县的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县委清醒认识到,这个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许多整改事项还需要持续整改和长期坚持。下一步,上蔡县将牢牢抓紧巡视整改这一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坚持任务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长期抓、持续抓、深入抓,全力以赴、扎实有序做好持续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
(一)紧盯问题不放,抓好持续整改。坚持抓整改手腕始终不软,力度只增不减,坚决以严的标准、铁的纪律、实的作风把巡视整改不断引向深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尚需继续解决的事项,紧盯完成时限,加紧推进落实,确保按时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推进,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销账。持续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整改落实调度制度,以强有力的过程管理推动所有整改事项一个不落、见底清零。
(二)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长短结合、破立并举,建立健全整改落实和监督管理的制度机制。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现行制度机制,进一步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对在推进持续整改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抓紧时间建立完善,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彻底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实现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发展。注重整改工作成果运用,坚持把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结合起来,与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结合起来,把巡视整改的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改革发展、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的强大动力,以整改落实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以良好的工作成效体现整改落实的成果。
中共上蔡县委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