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纪委机关与确山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共有2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党委、调研法规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十五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下属1个事业单位:中共确山县纪委宣传教育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的派驻机构15个。
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综合业务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核文;负责机关保密工作,协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档案管理、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派驻(出)机构、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出)机构涉案款物保管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规划、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内部工作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统筹执纪办案特殊装备和信息查询平台的建设、管理使用,为执纪办案提供信息技术和财务查询保障等。
(二)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单位、派驻(出)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对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进行管理,做好有关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和相关的表彰、奖励等工作;协调办理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统筹建立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工作等。
(三)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综合舆情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网站和《清风确山》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信息的收集、编辑、审核、发布工作;负责县纪检监察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四)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派驻(出)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党的工作;领导机关纪委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派驻(出)机构、县委巡察机构股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调查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承担机关文明创建具体工作等。
(五)调研法规室(以案促改办公室)。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课题调查研究;牵头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改革办布置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改革任务,起草相关文件文稿;负责史志资料收集上报工作;负责提出全县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规建议;起草、修改纪检监察有关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备案审查;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编纂;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以案促改工作等。
(六)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或者派出机构、各镇(街道)纪(工)委报送的以及其他单位移交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等相关部门;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对转送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各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检举控告进行监督检查,对典型问题交办、督办等。
(七)案件监督管理室(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办公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负责对县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处置建议;负责向市纪委监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对外交流合作事宜;承担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承办县管干部及其他重点个案的追逃追赃工作;负责县管干部出国(境)廉政审核;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八)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及下级党组织办理的报批、备案案件;对镇(街道)纪(工)委立案审查调查的案件进行处分前审核;对审查调查案件依规依纪依法向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提出处理、处分意见;负责案件质量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案件的审查调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等。
(九)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有关部门移送的重大事故、事件中涉及监督对象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个责任”等方面的典型案件;综合分析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县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以及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问责;负责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依纪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问责;督促指导镇(街道)和县直部门深化改革,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等。
(十)第一至第十五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地方(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地方(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工)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综合分析所联系地方(单位)政治生态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及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地方(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系地方(单位)及其系统做好以案促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等;承办问题线索处置,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需要追究纪律或者法律责任的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十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派驻(出)机构、巡察机构和镇(街道)纪(工)委等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
直属单位名称及简介:
中共确山县纪委宣传教育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谈话场所管理股、宣传教育股、后勤保障股。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廉政宣传教育;承担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执纪办案谈话场所的运行管理和安全防护,为执纪办案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派驻机构名称及简介:
根据党章、监察法有关规定,县纪委监委统一设立派驻机构,派驻机构名称为中共确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确山县监察委员会派驻XX单位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组共15个。
派驻机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县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县纪委监委负责。派驻机构与监督单位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履行对监督单位的监督责任,不承担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