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工作回顾
1.强化政治监督,“两个维护”更加深入。
打牢政治理论基础。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重要议题学习2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研讨交流9次,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荣获“全市理论中心组学习先进单位”。始终坚守疫情防控前沿。加强对统筹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企业复工复产、联防联控、物资保障等重点工作和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并监督整改问题206个;对违反防控纪律、失职失责等行为快查快办,通报批评31人56个单位,约谈29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聚焦“六稳”“六保”重点任务,成立5个专项工作组,监督职能部门出台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举措、扎实开展“一联三帮”保企稳业专项行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60余次,推动各类纾困惠企政策落实、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回升势头明显。聚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刻吸取2019年石滚河非法采砂采矿事件教训,持续加大对环保、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以及石滚河镇、刘店镇、普会寺镇等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查处失职失责问题2起、处理3人。努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组织召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座谈会,制定出台《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6起;集中评议全县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服务质量,对排名靠后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免职处理,形成有力震慑。全覆盖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联系、走访、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对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及时监督解决,推动确山在全市营商环境监测评估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2.坚持人民至上,民生福祉更加饱满
精准护航脱贫攻坚。紧紧围绕全县脱贫工作重点,集中攻坚“决胜年行动”,开展纪委书记遍访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到户覆盖到人”大走访,发现问题421个并全部整改到位,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3起53人,党纪政务处分32人。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开展违规借贷、套取医保基金、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红顶中介、乱占耕地建房等11个专项工作,推动解决问题92个,党纪政务处分12人次,建立完善一批制度机制,以专项治理成效回应群众关切。高效处置信访矛盾。不断完善“十到位”工作法,实行“四色分类”管理,排查梳理的24件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已化解19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总量、检举控告总量、初次举报总量,同比分别下降29.6%、45.5%、32.6%。纵深推进“打伞破网”。协助县委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起,党纪政务处分8人。
3.精准监督执纪,政治生态更加向好
精准使用“四种形态”。全年精准使用“四种形态”处理696人次。规范约束小微权力。协助县委加强基层监督,绘制县、镇、村三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试点探索运行“确山县小微权力智慧监督平台”,建立流程公开、工程项目监管、阳光村务、三资管理、脱贫攻坚、以案促改、信访举报7大项子系统,让大数据引领监督更加精准有效。全面加强派驻监督。建立健全派驻机构考核内容项目化、清单式管理和考核评价项目年度动态调整机制,制定派驻机构日常管理制度,为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备印章,加强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完善日常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全年开展监督检查400余次,约谈提醒85人次。
4.坚守政治定位,巡察利剑更加有力
政治巡察更加聚焦。继续把脱贫攻坚作为巡察监督重点,累计发现并监督整改问题152项,“四个不摘”得到更好落实。巡察覆盖更有质量。全年巡察县直单位24个,巡察村居党支部76个。十二届县委实现对全县所有县直单位、镇(街道)及村居巡察全覆盖。巡察累计发现问题3972个,移交纪检监察类问题线索468条,立案查处党员干部104人次。整改落实更具成效。制定出台《十二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方案》,推动巡察整改与日常监督、深化改革相结合,建立整改约谈明责、整改督查督责、成效评估评责、整改不力追责的责任传导链,对村居整改完成率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全年巡察反馈的1482项问题已整改完成1480项,整改完成率达到99.8%。
5.清除作风积弊,干部干劲更加充沛
整治作风顽疾。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露头就打,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查处、全面曝光,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起,处理35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起12人,党纪政务处分7人。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积极协助县委建立完善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机制。以严问责倒逼真尽责,精准实施党内问责9起,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2人。激励担当作为。全年为15起20名受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澄清,对260余名受处分处理人员跟进做好教育、帮扶、管理和监督,让广大党员干部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放开手脚、奋发作为。
6.一体推进“三不”,治理效能更加彰显
突出震慑遏制。全年立案16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8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突出制度治理。注重把办案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结合起来,深入分析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督促案发单位有针对性建章立制、深化改革,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9份,有力推动司法执法、工程项目、招投标、医疗采购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突出教育引导。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下发以案促改建议书、通知书78份,协助县委分类开展政法系统、行政执法领域、扶贫领域、自然资源系统、教育系统以及“王伟案件”等6大专项以案促改,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5场,受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达到1.5万余人次,案例资源转变为治理成效进一步加快。
7.加强自身建设,铁军本色更加纯正
强化政治引领。纪委常委会坚定扛稳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带头加强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大力选树优秀典型,传递榜样力量,评选道德模范、孝老爱亲等典型人物22人次,全县25名纪检监察干部获得省市县各级荣誉,县纪检监察机关被授予“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全县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提升能力素养。常态化组织闭卷知识测试,对测试成绩不及格的干部开设“补短板强能力”补习班;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并重推进“6-45”整改,2019、2020年度全系统查摆的突出问题全面整改完成;“业务技能大比武”扎实推进,选树了一批信息撰写、监察建议起草、笔录制作、案件办理等优秀典型。加速干部成长。在县委支持下新招录干部17人,新调整班子成员4人,提拔使用科级干部9人。创新开展宣教中心、机关、派驻机构股级干部通过笔试、面试、测评、考核等程序竞争上岗,高质量配备11名宣教中心股级干部及机关、派驻机构37名副职。从严加强监管。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往14条禁令》《纪检监察干部十个一律》等纪律规定,印发《县纪委监委机关监督管理制度汇编》。
2021年主要工作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四届市委十二次全会、四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及十二届县委十一次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继续坚持“四围绕四抓四确保”工作思路,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首要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持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为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确山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持续深化践行“两个维护”,全力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强化理论武装。扎实开展学习党史教育,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做实政治监督。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部署要求,聚焦加快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竹沟特色小镇建设、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全县“十四五”规划落实等,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地落细。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出台《确山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生态评价暂行办法》,及时掌握各级党组织政治生态状况。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巩固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以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突出抓好4个方面的监督:在政策落实方面,集中治理对政策文件精神机械传达、当“二传手”问题;在行政审批方面,集中治理违反“放管服”“首问负责制”等行政审批改革要求,联动不畅、效率不高,简政放权不彻底问题;在执法监管方面,集中治理滥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处罚畸轻畸重,以罚代管、以罚代纠、以罚谋财问题;在公共服务方面,集中治理重招商轻落地、轻服务,对投资者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不及时协调解决等问题。通过纵向比对排查、模拟办事、蹲点监督等方式主动发现问题,扩大线索来源,从严执纪查处,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严肃换届纪律。压紧压实换届政治责任,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严格执行“十个严禁”规定,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快查严办,对因履职不力,导致本地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有关人员责任。
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全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保持严的震慑。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严肃查处政法系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背后的腐败问题。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彰显改的成效。围绕抓实“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聚焦扶贫民生、医疗社保、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和政法、人防、供销社等系统,做深以案促改、推动以案促治。
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全力推动党员干部改作风树新风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对省委省政府文件“十不发”、会议“八不开”、督查检查考核“十不得”要求和市、县基层减负各项规定落实不力的,紧盯不放、坚决查处。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坚决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开展公务灶专项检查整治,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持续整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问题,对顶风违纪、屡治屡犯、巡而不改的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紧盯“节日腐败”,对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不正之风扭住不放、寸步不让,严防疲劳厌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约束言行,严格家风家教,严格管好家属子女,破除“官本位”、不搞特殊化。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
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全力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聚焦扶贫领域推动有效衔接。突出对省级中药材现代农业产业园、市级食用菌现代农业产业园、优质稻米现代农业产业园、竹沟羊产业园等农业产业项目、扶贫项目落地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强化对脱贫攻坚普查和脱贫人口“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督促做好脱贫后续工作、巩固提升脱贫质量,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聚焦惩腐打伞促进常态长效。健全完善惩腐打伞“五四”工作法,持续保持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高压态势。积极配合省纪委专案组继续深挖彻查王伟案件涉及“保护伞”。聚焦民生领域深化专项整治。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精准运用“十到位”工作法,加大纪检监察信访问题排查和矛盾化解力度。聚焦小微权力强化基层监督。完善镇村权力运行流程图,增强流程图制度刚性和约束力。选择部分镇、街道作为试点,部署小微权力智慧监督平台,加强平台建设和应用管理,发挥互联网监督实效。选好用好村级纪检委员,提倡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加大纪检委员培训力度。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全力推进巡察高质量全覆盖
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十四五”规划、党委集中换届等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围绕保障实施“十四五”规划,科学谋划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认真践行群众路线,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主动对标省委巡视、市委巡察指导督导,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部署安排。积极探索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果运用、力量配置等方面联动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推进巡察与其他监督的有机衔接、贯通融合,做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督促党委(党组)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开展巡察“回头看”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研究制定加强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制度,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历史遗留久拖不决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持续深化监督专责,全力发挥监督治理效能
明确监督重点。研究制定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措施规定。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等监督方式,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提升监督质效。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作用,做深做细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严厉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主动澄清正名,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强化监督合力。加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综合协调,理顺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能。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探索构建职责清晰、优势互补的监督工作体系。强化纪委监委协助引导推动作用,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行政、司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舆论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同高效。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力推动完善监督全覆盖有效机制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县纪委监委对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的领导,完善派驻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制定派驻机构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规范向市纪委报送反映市管干部问题线索。落实报告专项工作要求,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工作安排,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持续深化“三转”要求,督促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建立健全分管领导定期约谈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制度,完善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监委述职制度。建立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信息共享、共同研判监督联系部门政治生态、办案协作等机制,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持续深入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跟进督导,努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强化镇级党委和纪委责任,统筹派驻、巡察、镇(街道)纪检监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委员等基层监督力量。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阶段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忠诚履职、担当尽责,在践行“两个维护”中当模范作表率。带头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持续扎实推进星级党支部创建等工作,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发挥好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的职能作用,锻造更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突出抓好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反腐,依规依纪依法忠诚履职,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抓机关带系统、强指导促规范,一体强化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法治思维、程序意识,严格按照党章和宪法赋予的权限、规则、程序,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追责问责、巡察监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正风反腐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能力建设。巩固“岗位技能大练兵”成果,持续深化全员培训和“6-45”问题整改落实,持续开展学规学纪学法、分级分类培训,在实训实战中熟练掌握政策策略、纪法规定、专业知识。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突出抓好纪律建设。坚持严管厚爱,既用问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扎实做好市纪委监委内部监督调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完善内控体系,坚决查处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清除政治不纯、品行不端者,一以贯之从严从紧防治“灯下黑”,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高效干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