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有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不顾实际使用大额财政资金建设景观工程问题。2016年至2019年,榆中县时任县委书记王晓宁和县长王林枉顾民生急需,举债5300余万元,在县城入口处建造两座高28米、宽145米的秦汉仿古城门和大型雕塑、景观广场,并在竣工仪式上对外宣称,它们对于榆中县创建历史文化名城、丰富城市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义重要不重要,不是县委书记自己说了算,关键看对百姓有没有好处,群众认不认可。对于一个国家级贫困县而言,斥巨资建造这么庞大的仿古建筑,塑造高大的蒙恬雕像,纯属华而不实的摆设,于百姓不当吃不当喝,于地方经济发展没有多大益处,这样的人造景观是典型的形象工程,同创建历史文化名城没有必然联系。
百度一下,所谓“形象工程”,是某些领导干部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目的和利益,不顾群众需要和当地实际,不惜利用手中权力而搞出的劳民伤财、浮华无效却有可能为自己和小团体标榜政绩的工程,又称为“首长工程”、“献礼工程”、“政绩工程”等。创建历史文化名城,看的不是外在的仿古建筑,也不是历史名人的雕像,而是一座城市具有的真正的文化内涵,如果人造一些“秦砖汉瓦”“亭台楼阁”,就可以跻身于历史文化名城的话,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作为主政一方的父母官,凡事要头脑冷静,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要不自量力地盲目攀比,疯狂地搞城市建设,随意“摊大饼”,拉大城市框架,把一座城市弄得路旷人稀,留下无穷隐患,贻害子孙后人。财政的钱也是纳税人的钱,无论地方财政宽不宽裕,每一分钱都应花在刀刃上,不要为了涂脂抹粉的面子,随意拍脑袋、做决策,上马形象工程,让千夫所指,遭人神共愤。要学会换位思考,站在百姓的角度想问题;要事先做深入调研,找专家科学论断,再来个民意调查,衡量一下投入与产出效益是否成正比,对民生有多大好处,把这些功课做深做透做足,才不至于“好心”办“坏事”,落下千古骂名。
决策失误是失职渎职的典型表现,是独断专行的后果,理应受到追责问责。榆中县的两位“父母官”被双双给予党纪处分,并在全国遭曝光,实在是咎由自取。它提醒为政者要慎决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要一切从县情出发,从实际需要出发,从百姓利益出发,多问几个为什么,多叩问初心,多掂量使命,放低身段,问计于民,才能避免再建“秦汉仿古城门”,再塑蒙恬巨像,再造“形象工程”。(文秘室 朱国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