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决定给予高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日前,在确山县产业集聚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上,确山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相关负责人现场宣读处分决定书,并现场说纪说法,“面对面”开展警示教育。
让处分决定的“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的“一堂课”,以案明纪、以案释法,这是确山县纪委监委开展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一项具体实践,也是有效方法之一。
为做深做实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将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通过现场宣布处分决定这种形式实现宣读处分决定和纪法教育的融合,不断推动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使处分决定从“一张纸”向警示教育“一堂课”转变。
近年来,确山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手抓正风肃纪,一手抓以案促改,双管齐下,标本兼治,通过到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所在单位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并说纪说法,要求受处分党员干部现场作忏悔,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作表态,并在处分决定宣布现场,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讲廉政党课、案件剖析、开展自我批评等环节,实现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的目的,切实发挥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
“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从他人的教训中看到了自己也可能出现的问题,切实给自己敲响了警钟,我们要吸取他人教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不越雷池一步。”与会党员干部深有感触地表示一定要自觉筑牢廉洁自律底线。
据介绍,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改,逢案必改,截至目前,全县已经对30多名受处分人员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受教育党员干部达6000余人。
“处分决定不仅是‘一张纸’,更是鲜活的警示教育教材,我们将以宣布处分决定为契机,通过全面案例剖析,以案说纪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接受最为直接和真实的警示教育,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调研法规室 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