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8年9月21日上午,市委第七巡察组向东和店镇党委反馈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情况。市委第七巡察组组长王勇反馈了巡察意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志娴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就东和店镇党委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东和店镇党委书记马全丽代表镇党委作了表态发言。会议由东和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马洪亮主持。
巡察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东和店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在落实脱贫措施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治理论学习抓的不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流于形式、镇村两级党组织建设薄弱、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脱贫攻坚政策宣传不到位、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有偏差、镇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巡察组向东和店镇党委提出三个方面的整改意见: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二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三要扛稳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与脱贫攻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定期研究防范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易发高发违法违纪问题,确保从严治党的要求和脱贫攻坚等工作落到实处。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志娴就东和店镇党委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三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陈星和县委书记张怀德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落到实处,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二要集中发力整改,助推脱贫攻坚。要从严抓好整改,标准要严、纪律要严、要求要严,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对于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要严格落实优先办理制度,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要逐级夯实责任,确保见底见效。在组织抓好共性问题整改的同时,要加强对所属基层站所、村居整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适时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拒不整改甚至弄虚作假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东和店镇党委书记马全丽代表镇党委郑重表态:一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正确对待巡察成果,对反馈问题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真查真改,立整力改。二是镇党委将组织全镇广大干部职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对照反馈问题,逐个细化整改方案、整改措施,一抓到底、务求实效。三是镇党委将严格履行各项职责,团结和带领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落实到推进全镇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上来。
市委第七巡察组东和店镇分组成员,东和店镇党委全体班子成员,在职副科级以上干部、镇机关全体人员、村“两委”及镇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