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舆县纪委监委坚持把以案促改工作作为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的重要抓手,精选典型案例,做实警示教育,抓牢廉政教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问题大排查、大起底,突出问题整改,强化建章立制,做深做细做实以案促改工作,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聚焦问题抓整改。精心筛选我县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突出案件的典型性,准确把握问题,持续纠正偏位,从严从紧压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认真分析研究,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更加有力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深处抓、往实里做,推进全县以案促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全面排查大起底。要求案发单位针对剖析出来的问题和原因,及时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围绕腐败问题多发易发的岗位,查找发案共性规律,研究监督制约措施,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对现行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评估、清理,废立并重、建章立制,以剖析案件和倒查责任为契机,着力解决因“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导致制度缺失和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强化考核严督查。把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各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述职述廉内容,强化考核机制,注重动态监督检查,通过随机抽查、延伸督查、交叉督查、明察暗访、开展“回头看”等方式,对各单位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各阶段开展情况及整改成效进行监督检查。
健全机制促长效。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坚持把以案促改工作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与时俱进,不断革新。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科学设计,规范设置,形成用制度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平舆县纪委监委 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