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纪检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项城市纪检会概况
部门职责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项城市纪检会概况
一、项城市纪委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周口市委、周口市纪委以及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周口市委、周口市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实施《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市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周口市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周口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处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各镇党的组织、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市政府直属事业、企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并报上级领导机关审批(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市委、市政府有关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市性政风建设和纠风工作专项治理;查处政风建设及纠风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市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八)调查了解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市以下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九)会同有关部门及各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镇纪委领导班子人选;负责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直各部门纪检组、监察室负责人的提名、考察和任免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和组织建设工作。
(十)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厅、周口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项城市纪委部门决算涵盖的决算单位包括:纪委监察局、巡查办(职工工资,保险,车补等)、乡镇纪检4个单位。本单位没有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48.28万元。与2018年相比各增加515.02万,增加31.25%,收、支总计各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648.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8.2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64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2.4万元,占65.7%;项目支出565.89万元,占34.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48.2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5.02万,增加31.2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8.2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5.02万,增加31.2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调整。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8.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5.16万元,占91.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7万元,占4.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31.1万元,占2.1%;住房保障(类)支出38.32万元,占2.5%。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45.55万元,支出决算为164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经费补助及政府采购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57.93万元,支出决算为93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兑现18、19年增资及人员调动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其他)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4.80万元,支出决算为56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调整及政府采购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5.55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04.77万元,上升11.57%。变动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675.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229.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6.7%。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执法执纪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78.9%,完成预算的13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21.1%,完成预算的5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为0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保险等费用。2019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访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度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来访人员减少。
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纪检会2019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96个、来访人员114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会在上级财政的精心指导下,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先易后难、简便有效的原则,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为切入点,以建立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体系为目标,积极探索和实践,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主要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目标融入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监督机制,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和绩效跟踪管理;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实施事前事后绩效评价和再评价;完善预算绩效考核机制,增强预算单位责任感。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0.86万元,较2018年度增加161.15万元,增加4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调整。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执法执纪车辆支出1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纪检会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