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项城市纪委关于对2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查处的2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项城市永丰镇郭大庄行政村支部书记郭月清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项城市永丰镇郭大庄行政村支部书记郭月清,2016年5月,将闲置的永丰镇三中部分集体土地作为宅基地占为己有,并在未取得房屋建设许可证和宅基证的情况下建房;其弟弟郭广新、侄子郭林林采取同样方式也在三中集体土地上建房,郭月清作为支部书记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合并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9月7日,中共永丰镇纪委给予郭月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项城市王明口镇闫湾行政村支部书记赵东生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项城市王明口镇闫湾行政村支部书记赵东生,2023年7月,安排他人到市红旗合作社领取市农业局下发的45袋(50公斤装)芝麻专用肥,经赵东升同意将其中1袋芝麻专用肥抵作运输费。因当年秋季连续大雨,部分农户改种了玉米。赵东升未及时向上级报告,安排闫湾行政村向村民发放了16袋芝麻专用肥,剩余的28袋在老村室留存;同年4月,其家庭占用该村整治后的集体绿化地段养殖家禽。合并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9月11日,中共王明口镇纪委给予赵东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案例有的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有的优亲厚友等,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弱化、宗旨意识淡薄、纪律意识不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认真对照自查,以担当作为擦亮党员干部清廉底色。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第二批主题教育为契机,从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督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自觉将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中共项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