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鹿邑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医疗保障领域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10-26 16:18 来源: 鹿邑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按照县委统一安排,县委第一巡察组采取“市县联动、一体推进”方式,于2021年3月15日至4月13日,对医疗保障领域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6月16日将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对照、主动认领,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是抓实责任分解。按照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医疗保障局党组认真梳理分析,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制定了《县委第一巡察组医疗保障领域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三个方面17项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是狠抓督查落实。医疗保障局党组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田杰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也按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医保领域重要讲话精神浮于表面。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修订完善了《鹿邑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医保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集中研讨3次和专题分析调研4次;二是局党组将“第一议题”制度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研究制定了《鹿邑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限,坚持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三是把“第一议题”制度与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相结合,始终做到以学促用、学用结合,不断探索和改进学习方法,将所学所感落实到医疗保障工作中去。

(2)医保事业适应新时代发展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为契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省、市、县卫生健康会议精神,全力推动“三医联动”改革;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健全医保、市场监督、卫健等多部门联合监督机制,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鹿邑县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方案由县卫健委牵头,自8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形成了共管共治的良好监督机制。

(3)落实医保领域工作结合实际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鹿邑县定点医疗机构参保患者次均住院费用分配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次均费用指标进行了重新分配并纳入协议管理;二是按照周口市医疗保障局深入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要求,我局及时完善了DRG分组、医保支付政策和经办管理流程,健全了DRG付费信息系统和管理制度。目前已把全县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纳入第一批DRG付费改革试点医院。

(4)履职尽责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为避免定点医疗机构连续几个月存在同一问题持续违规现象发生,一是县医疗保障向智能审核系统软件开发商安徽医尔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快数据的抓取速度的函》,要求智能审核系统软件开发商与医疗保险结算系统开发商及时对接加快数据传输速度,提高数据的抓取速度和审核效率;二是针对医疗机存在的违规问题及时反馈下发《智能审核整改意见建议书》,要求定点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并按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三是督促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制定了《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拨付方案》报县医疗保障局备案,并要求其按照方案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医保基金,定期向医疗保障局报送医保基金拨付情况。

3.党组织履职不够得力,制度建设不完善。

(5)对主管领域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医保经办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重点培训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让医保经办人员和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学好用好医保政策法规;二是及时向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和定点医疗机构反馈智能审核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超标准用药、过度用药、超级别用药等违规问题,并督促其整改落实;三是联合县公安局、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重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截止到8月底,县公安部门已立案调查2起,进一步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1.为民服务本领不强,作风建设不够有力。

(6)担当作为错位、缺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中共鹿邑县委办公室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邑县医疗保障局智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职能职责进行了划分,要求各股室和二级机构严格履行本股室各项职能职责;二是督促医疗健康服务集团牵头单位进一步加强履行医保基金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医保基金内控制度,自觉开展对成员单位违规行为的监管;三是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省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清单》等文件规定,定期开展对医疗服务集团成员单位日常监督管理,重点监管是否存在违规医疗服务行为,并及时反馈督促其整改。

(7)“三合理一规范”执行存在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专题组织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医保经办人员,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培训,同时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内部培训,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和解读。二是研究制定了《鹿邑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问题反馈和整改方案》,按照要求对日常监管和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及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整改落实。三是按季度组织召开医保基金监管评析大会,通过大会点评分析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及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把问题点清楚、讲明白,督促其认真整改落实。

(8)对群众身边的热点问题关注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国家和全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统一部署,及时推进我县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二是定期不定期通过省医药采购平台和现场巡查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进行监管,重点监测国家集中采购药品采购和使用情况,及时掌握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采购量占比情况;三是积极与药品配送企业沟通,重点解决医疗机构个别品种供应配送量不足、配送不及时的问题,减少了非中选药品的采购与使用;四是组织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医保医师培训国家集采政策,要求医保医师必须优先使用中选药品,通过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医师用药行为,促进科学合理用药;五是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信息化建设要求和时间阶段,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从根本上解决了反应慢、常掉线、服务差等问题。

(9)医务人员存在兼职取酬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开展鹿邑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虚挂兼职取酬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过专项治理,目前已对存在医务人员兼职取酬的定点药店,给予暂停医保服务资格限期整改的处理;二是对医务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违规兼职取酬的报县卫健部门,由卫健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0)外诊管控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转诊转院问题,制定了《县域医疗服务能力负面清单》与微信转诊转院小程序配套使用,参保群众有转诊转院意愿且符合《县域医疗服务能力负面清单》病种目录的,网上即可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二是为加强异地就医医保基金使用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成立异地就医监督管理办公室,利用全省异地就医清算管理系统,开展异地就医监管工作。

2.医保基金管控不严,纪律建设有待加强。

(11)存在欺诈骗保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二是印发了《鹿邑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鹿邑县参保人员死亡医保待遇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并按照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参保人员死亡医保待遇专项清查。截止到8月底,已经清理清查参保死亡人员3024人;三是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鹿邑支公司签订《参保人员意外伤害案件协助调查委托经办协议书》,利用商业保险公司其网点优势实现全国范围内代查勘、异地取证等工作,重点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及享受待遇人员意外伤害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开展外伤现场调查,着力遏制骗取意外伤害医保费用支出等违规行为。截止到8月底,商业保险按照协议已协助调查意外伤害病例653件,涉嫌骗保37人次,涉及金额289.63万元。

(12)日常监管存在缺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了《持续深入开展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转发了《河南省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清单》,按照方案和现场检查清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套刷医保卡,执业药师不在岗、挂床住院等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截止到8月底,已下达整改意见书30余份,有效规范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二是印发了《鹿邑县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制度(试行)》,明确社会义务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医疗保障事业更高质量发展;三是建立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举报奖励办法,构建群众积极参与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13)医保资金拨付使用不尽合理。

整改进展情况:向我县两个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医疗保障领域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通知》,要求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及时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总额预付指标分配方案》,报县医疗保障局备案,并按照方案科学、合理分配2021年度集团辖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

(三)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力。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为有效推动医疗保障工作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印发了《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文件精神,打造忠诚担当、服务为民、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医疗保障干部队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认真履行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以案促改工作的指导;三是以警示教育大会的形式,以案为鉴、以案说纪,提升警示教育的感染力,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讲透。四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重点围绕各股室人、财、物运行,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排查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5)县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巡察反馈“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事项仍存在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文件精神,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抓在日常,融入经常;二是党支部印发《关于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及“三会一课”召开的程序和会议记录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管理,重申党建工作有关纪律和要求。

(16)整改公开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按照巡察整改时间节点,做好整改情况的通报工作,及时采取文件形式向党内通报,采取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

(17)主题教育检视整改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利用周二集中学习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简史》等重要文件,主动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作风摆进去,深刻检视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多举措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对标对表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检查反思,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巩固整改成效计划

通过全面整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抓好整改成果转化,持续转变作风,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医疗保障工作要求,不断增强政治领悟力、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巩固整改成果。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开展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落实,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规范完善,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成果转为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三)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抓好医保系统作风行风建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医保领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全力打造“廉洁、高效、便民”医保窗口,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医保干部队伍。

责任编辑: 鹿邑县纪检监察网络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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