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沈丘县纪委监委主动作为,通过专题学习、周密部署、下发纪律通知、专项督查、审查调查等手段,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紧盯责任落实情况。按照《关于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和沈丘县纪委监委下发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条禁令》,重点检查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责任落实情况。
紧盯干部履职情况。组织10个检查组深入疫情防控一线,重点督查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点人员到岗、履职尽责情况,有效督促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紧盯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组重点督查辖区对武汉、黄石、孝感等疫区返乡人员是否采取了详细的信息报告和有效的管控措施,督促各辖区进一步明确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疫区返乡人员管控工作落地生效。
紧盯疫情防控纪律执行情况。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期间,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对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认真执行防控工作要求、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较坏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发现一起、从严从快查处一起。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以严明纪律推动各项责任落实到位。
目前,沈丘县10个督导组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和派驻单位开展督查80余次,着力推动各项防控工作精准落实到位。(沈丘县纪委监委 刘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