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开云为谋取个人私利,利用担任沿河指挥部出纳的职务之便,挪用征地补偿资金50万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光山县纪委监察委审理室在光山县白雀园镇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现场宣布了对该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原工作人员刘开云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处分决定。
今年以来,光山县纪委监察委坚持把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在落实处分决定公开宣读的基础上,将发案原因剖析、处理依据、整改要求和对策建议等融入处分决定公开宣布的全过程。每执行一案,均由专人将处分决定连同案发原因、意见建议等材料,分别向受处分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组织及受处分人本人通报,把过去简单地宣读处分决定,升级为“摆违纪事实+说处理依据+提整改建议”的警示教育“套餐”,受众也从过去仅限于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扩大到所在单位的全体党员干部,取得了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察委已先后对16家单位的20名党员干部现场宣读处分决定并开展警示教育,受教育党员干部400余人,切实让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变为教育警醒“课堂”,提升纪律审查的治本功效。(光山县纪委监察委 韩书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