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县22个乡镇(区、办事处)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225件,立案 59件,同比上升40.5%,其中自办案件50件,占案件总数的84.7%,同比增长11%,所有乡镇自办案件实现‘破零’……”11月16日,杞县纪委监委通报了全县执纪审查工作进度。
这是杞县纪委监委积极发挥乡镇办案协作区作用,推动基层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迈进的成绩单。
为盘活纪检监察人才资源,凝聚监督合力,今年以来,杞县纪委监委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将全县22个乡镇(区、办事处)划分为4个片区,建立“县纪委常委(监察委员)+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N个乡镇纪委”的片区协同作战机制。协作区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下的区长负责制,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任区长,统筹安排协作区各项工作;选取1名监督检查室骨干人员作为协作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
“协作区在县纪委监委的授权下,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双协作。”谈起协作办案带来的新变化,杞县裴村店乡纪委书记韩永涛感触颇深,“通过协作办案,实现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由力量分散、各自为战向攥指成拳、联合作战转变,有效破解了乡镇纪委人员少、力量弱的难题,也避免了熟人干扰,提高了办案效率。”
为保障协作区规范运行,杞县纪委监委制定了《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办案工作实施意见》,对协作区工作职责、办案范围、办案安全、日常管理提出明确要求;编印《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办案业务参考模板》,对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环节36种文书样式进行统一规定;建立协作区工作例会、学习培训、考核评估等相关制度,形成了协作联动、程序规范、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为提升协作区办案质效,杞县纪委监委对乡镇协作区实行协同作战工作机制。协同研究线索,各协作区每月确定2至4天集中办公,召开线索研判处置、议事协调等会议。协同查办案件,对复杂疑难案件实行片区提级管理,按照案件主办人负责制,一案一指定、一事一授权,包查处、包稳定、包回访。协同审理案件,推行案件审理片区“预审”机制,对案情疑难复杂的案件先进行“预审”,通过集中阅卷、现场评议、“互相找茬”等形式,查找不足、补充完善,再提交县纪委监委进行“乡案县审”。
“协作区成立以后,县纪委监委的同志手把手指导,我们的业务能力有了质的飞跃。”杞县邢口镇纪委书记孔建华说,“我们由分散办公变为集中办公,在一起学习交流、研判线索、分析问题,逐字逐句讨论案件报告,很有收获。”
为推动协作区工作全面发展、争先创优,杞县纪委监委对乡镇协作区实行双月考核通报机制,提高自办案件在监督责任考核中的比重。对考核排名末3位的乡镇,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和分管副书记分级约谈。截至目前,共约谈乡镇纪委书记13人次。
“我们要通过片区协作、统筹整合,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开展专项监督、抓好联动监督,助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杞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星海表示。(孟志强 孙利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