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成果,持续增强警示震慑作用,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现将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以下简称县卫监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胡健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本人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2018年11月17日至24日,胡健新前往西安参加河南省卫生计生委举办的卫生计生监督管理干部培训班,超标准乘坐空调软卧往返,多报销车费214元。
县卫监所多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胡健新等5人以在办公室多放置一套办公桌椅充当办公人数的方式,每人使用一间办公室,人均超标准6平方米。
违规滥发津补贴: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县卫监所违规发放津补贴合计24805元。
2020年1月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胡健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先后分管卫监所工作的程海涛、张荣刚分别给予约谈提醒、诫勉谈话。
在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整治“四风”的形势下,胡健新作为一名基层组织负责人,本应带头遵守有关规定,但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胡健新违纪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模范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作好表率当好标杆。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