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新县 发布时间:2020-09-29

关于对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现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新县财政局原经建股负责人李锋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6 年春节期间,新县财政局经建股时任负责人李锋违规收受新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赠予的现金2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20年4月,李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新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副书记、副所长,新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原经理冯胜良,新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副经理冯君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4年11月至2017年11月期间,新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时任经理冯胜良以奖励工资、业务补助、考核工资等名义违规领取各种津补贴共计2.42万元,副经理冯君以奖励工资、业务补助、考核工资等名义违规领取各种津补贴共计2.36万元。2020年1月,冯胜良、冯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上述案例中的当事人身为党员和公职人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依规依法行权履职,但却心存侥幸,触碰纪律红线,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和违规领取津补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于律己,自觉抵制“节日腐败”,带头厉行节约,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突出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严抓严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不懈正风肃纪,紧盯重要节点、重要环节、重要人员, 驰而不息严纠“四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依纪依法严肃惩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长效。

 

中共新县纪委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