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现将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平桥区甘岸办事处杨庄村村委会委员、文书周进祥违规克扣应发群众补助问题。周进祥在发放种养殖培训补助时,没有区分贫困户、非贫困户(按规定,贫困户参加培训每天补助30元),一律按照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致使参加培训的6名贫困劳动力少领300元培训补助。对此,周进祥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5月11日,周进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平桥区明港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刘书娟、冯庄村党支部书记刘传成、冯庄村村委委员朱保平违规为他人申报低保问题。2016年8月,朱保平在负责冯庄村低保统计、申报工作期间,明知其大伯付某某的家庭状况,弄虚作假,帮助付某某代填低保申报审核表,并隐瞒其家庭实际收入,导致付某某在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情况下违规享受农村兜底低保。对此,冯庄村支部委员朱保平负有直接责任,冯庄村支部书记刘传成负有领导责任,明港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刘书娟审核把关不严,负有监管责任。2020年7月17日,刘书娟受到警告处分,刘传成、朱保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桥区五里店办事处佛山居委会郭窑组组长马金伍违规申报贫困户问题。2014年,为完成脱贫任务,郭窑组组长马金伍违规将其母亲、二哥、妻子、儿子作为贫困户进行申报,经郭窑组村民代表商议于2014年被评上贫困户,2014年年底脱贫。对此,佛山居委会郭窑组组长马金伍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5月18日,马金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三起案例,有的优亲厚友违规为他人申报低保、有的审核低保户失职失责、有的脱贫攻坚工作用情用力不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影响了平桥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脱贫攻坚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高质量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行动,严肃执纪问责,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用铁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中共信阳市平桥区纪委
信阳市平桥区监委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