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委整改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3-1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31日至9月2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罗山县进行了巡视。11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罗山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罗山县委积极整改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

(一)强化组织领导。11月30日,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学习巡视反馈意见,并成立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许远福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汪明君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张金龙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我县整改落实中的重大事项,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12月11日,召开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县委书记许远福作动员,要求全县各级各单位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及时研究分析,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积极主动整改,坚决把巡视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先后三次召开常委(扩大)会,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对脱贫攻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召开书记专题会,对经济发展、房地产市场整顿、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讨论,研究解决办法。

(二)认真制定整改方案。12月1日,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紧紧围绕巡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以问题为导向,以建议为指导,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做到问题、建议、措施“三对应”。按照一个整改问题、一套整改措施、一名或一组责任领导、一个或一组牵头单位、一组配合单位、一个整改时限的“六个一”要求,将各项整改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由16个牵头单位统筹协调整改。

(三)强化督查指导。组织四个巡视整改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的整改工作开展了四轮集中督导检查。一是坚持督查通报制度。县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办四次听取督查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印发督查通报2期。二是坚持跟踪问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跟踪督查问效,挂账销号,问题不解决不放手。三是坚持“点对点”的指导。对整改工作薄弱单位、薄弱环节进行“点对点”的业务指导,以点带面,促进整改落实。四是实施整改落实反馈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三次向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五是实施约谈、通报和问责制度。真督实查,真查真改,确保了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扛起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对照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共梳理出整改任务54项,截止目前,已整改到位38项,16项正在整改。各部门各单位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建议57件,开展专项治理94项,完善各项制度309项,返还、补偿群众涉农惠民资金6.156万元,收缴、退还违规资金452.848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31.478万元。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县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针对脱贫攻坚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问题。夯实精准识别基础。(1)全县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大走访、大宣传、大帮扶、大整治”活动,新派出驻村第一书记203人,建立村级脱贫责任组286个,派出帮扶工作队102支,帮扶责任人6892人,实现了贫困村和有脱贫任务的非贫困村全覆盖。在档卡规范和问题整改整治期间,全县入户普查率24.7%,建档立卡贫困户普查率100%。(2)将大数据比对贯穿精准识别工作始终,对贫困户进行再识别、再确认。经审计比对保留377人,清退115人;经县级比对保留182人,清退53人。(3)严格遵循“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工作法和“四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进行贫困户识别,全程接受群众监督。(4)开展档卡整改核查验收、系统数据、档卡建设和贫困户基本信息比对检查工作,系统数据修正完善10469户,数据质量指数达到99.92%。

2.针对产业扶贫措施不够有力问题。加快推进“多彩田园”示范工程建设,设立专项奖励资金340万元,建成产业扶贫“多彩田园”示范工程企业89个,覆盖贫困村89个,贫困村覆盖率91.8%,示范工程贫困户覆盖率50.6%,带动贫困户6219户、贫困人口20052人。2017年投入到户增收资金3673万元,覆盖贫困户7308户、21864人。出台产业扶贫就业基地实施方案,由政府出资分两批建设扶贫车间44个,已建成34个,已开工投入生产15个,共吸纳369名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人均年增收5000元。计划建设78个光伏发电站,总规模21.34兆瓦,第一批54个电站,预计2018年2月开工,预计带动3154户贫困户稳定增收,户均年增收3000元。

3.针对金融扶贫进展缓慢问题。(1)建立金融服务体系。成立金融扶贫领导小组,出台《罗山县金融扶贫服务工作方案》,建立了1个县级、20个乡级、286个村级金融服务组织。(2)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全部完成21262户贫困农户基本信息采集工作;非贫困农户信息采集完成98.62%,非贫困农户信息录入完成98.61%。(3)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县财政出资3500万元,设立小额信贷风险基金和产业扶贫风险基金。完善风险熔断机制。(4)结合“多彩田园”示范性工程,建立承接金融扶贫的产业支撑体系,谋划11类产业基地已全部实施,谋划49家农业龙头企业,已实施44家。

4.针对县委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不够的问题。(1)加强研究研判。2017年10月20日,县委中心组成员、县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集体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县委书记许远福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2018年1月12日,县委宣传部召开20个成员单位参加的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情况,要求把研究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以及制度落实长期坚持下去,形成常态。(2)组建宣讲团,深入县直单位、乡镇、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已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11场。(3)举办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百题知识竞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做优秀组工干部”主题演讲比赛。计划举办8期乡科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已举办3期,受训300余人。(4)及时编发《网上舆情》并提出处理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2017年共编发53期。持续开展“净网”“秋风”“清源”“护苗”“固边”五大专项行动及校园周边治理,建成316个“扫黄打非”工作基层网点。加强对出版物批发零售和印刷复制企业的日常监管。(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考核与2017年度领导干部述学述职述廉考核相结合,同时部署开展。

5.针对环境治理问题。(1)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罗山县工业炉窑提标治理领导小组,强力推进整改。(2)加强对保温材料厂的巡察,做到对每家企业每月现场检查1次,对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完成整改的企业每月不少于一次现场检查。13家保温材料厂(已关停1家)改造后,经第三方监测污染物排放达标。(3)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2017年,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200余人次,查处普通案件102起,其中立案处罚52起(含查封扣押案件3起)。

6.针对十九大前信访稳定工作问题。(1)9月7日至10月31日,每天安排一名县委常委或副县长接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安排一名党政班子成员接访,县信访局24小时接访。(2)在全县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对排查出的矛盾问题,分类汇总,建立台账,逐人逐案落实包案领导、调处措施和稳控措施。(3)县纪委对6月20日进京上访的责任单位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7.针对十大民生工程未完成问题。(1)经排查,2014年至2017年,共有12个分项17个项目当年未完成计划任务或尚未建成投用。(2)明确17个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召开民生实事续建任务交办会,11个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承诺书,明确整改期内工作任务和项目建成时间。(3)巡视组提到的5个项目中,民政中路拆迁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计划在2018年年底前打通;天元南路拆迁工作全面展开,计划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道路建设;中医院病房楼项目正在内部装修、采购设备,计划2018年5月竣工;实验三小项目建设正在抓紧推进,计划2018年秋季开始招生;小潢河治理工程计划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4)建立责任体系,实行民生实事办理承诺制和目标考核制。

8.针对县委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能力不强问题。(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认真研究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打好“四张牌”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年)》,制定了罗山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打好“四张牌”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年)》。(2)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方向,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着力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3)充分发挥生态、资源、区位等优势,牢牢把握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重点抓好精准扶贫、工业强县、项目建设、城乡统筹、乡村振兴、第三产业、生态环境、民生改善等工作。

9.针对新的发展方向尚未确立的问题。(1)制定罗山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打好“四张牌”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年)》。(2)突出发展食品制造业,依托双福粮业、灵山茶业等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推进粮油、茶叶、果蔬、畜禽产品、水产品等特色产品精深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3)大力实施网络强县战略,以县电子孵化园为平台,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4)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扶持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计划引进1-2家国内电子商务产业巨头500强电子商务企业;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逐步建立起覆盖乡镇、村的农村信息网络,引导电子商务向乡村发展;建设罗山特色农副产品网上交易平台,推动本地特色产品“走出去”;依托县特色商业区电子商务孵化园,打造电商创业基地、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促进电商产业集聚发展。

10.针对农业大而不强问题。(1)拟定罗山县《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实施“163”产业发展工程。(2)通过大力扶持农业龙头、加强基地建设等措施,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3)制定《罗山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支持产业扶贫工作意见》(试行)、《罗山县产业扶贫财政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试行)。(4)采取出租、转包、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提升土地经营水平。(5)制定罗山县《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方案》,在222个村建设益农信息社,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水平。(6)拟定了《关于支持“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积极引导农业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认证,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有2个企业成功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7)完善农业服务体系。组织56名技术指导员,联系帮扶560个农业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5000多农户。

11.针对工业基础薄弱问题。加快产业集聚区、石材园区建设,坚持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突出发展电子信息、绿色食品、石材等主导产业,打造三大百亿级产业集群,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集群、龙头企业和特色产品,进一步提升园区工业发展集聚能力和承载能力,带动全县工业规模壮大、结构提升。大力实施工业智能化改造、工业绿色化改造、企业技术改造“三大改造”,积极推动纺织服装、水泥、机械制造、造纸、陶瓷等传统产业延伸产业链,推行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向低碳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优化工业经济发展环境,严肃查处干扰、阻碍工业发展的行为。

12.针对第三产业发展缓慢的问题。近年来,罗山县大力发展旅游、商贸服务业等,2017年全县第三产业增速明显超过一、二产业,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2:38:40(2016年为26.3:35.8:37.9)。(1)聚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整合生态、文化、旅游资源,着力打造一批特色旅游产品、精品旅游景区和经典旅游线路,提升旅游品牌影响力,建成大别山区重要的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基地,打造生态旅游友好区,为文化罗山建设注入新内涵。(2)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业,重点建成豫南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园项目,打造豫东南具有影响力的商贸物流中心。(3)加快提升县城老城区核心商圈,建设新城区商业中心。改造提升家居建材市场、豫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交易市场,规划建设石材、电子产品、花卉苗木等交易市场,完善展示交易、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功能,推动批发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4)以河南乐购之家等企业为依托,打造一批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电子商务产业园区。(5)加快调整房地产供给结构,引导企业有序发展商务楼宇、旅游、地产、养老地产、工业地产、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13.针对自然人文景观未能很好开发利用问题。(1)已完成《河南省罗山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17-2030)》文本,待组织评审。(2)建立了“全域旅游项目库”,已编制2018年招商引资储备项目1个,三年滚动计划招商引资项目2个。(3)对红二十八军军部旧址进行布展,对何家冲游客服务中心设施进行配套提升。(4)积极与河南国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洽谈开发建设灵山特色旅游小镇事宜,该公司计划投资100亿元。(5)推广“罗山菜”,举办罗山县首届“灵山杯”厨艺大赛暨旅游商品展活动;在信阳茶文化节会上开设罗山旅游文化商品展;创建一批乡村旅游知名示范品牌,如铁铺镇明珠山庄农家乐乡村旅游点等。

14.针对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产业发展向中高端迈进,不断提升产业供给质量和效率,积极培养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1)做优现代农业。落实《罗山县推进种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加快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163”产业工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精品农业、品牌农业、设施农业和循环农业,打造绿色生态有机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全力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推动我县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2)做大做强新型工业。依托产业集聚区和石材专业园区,加快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以产业集群化、生产低碳化、资源集约化为方向,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拓展电子信息产业,打造信阳电子信息产业配套产业集群。做大做强绿色食品、电子信息和石材三大百亿级主导产业集群。(3)做细现代服务业。突出发展生态文化旅游、现代物流两大支柱性服务业。大力培育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健康养老等新兴服务业,打造具有高成长性的现代服务业集群。力争产业结构实现由“二三一”向“三二一”转变,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加快形成绿色产业新体系,为实力罗山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15.针对县四大班子整体合力有所欠缺问题。(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拟定《罗山县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2)坚持分工合作制度,有效发挥四大班子整体效能。(3)建立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如2017年,选择40个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重点项目,分别由40名县处级领导包项,形成了四大班子共同抓项目建设的局面,有力促进了重点项目建设。

16.针对个别干部缺乏敢于创新的勇气和魄力问题。(1)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鼓舞斗志、凝聚人心,激发各级干部加快发展的积极性。(2)制定《罗山县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大力营造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3)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20日,在全县开展“为官不为”专项集中整治。整治期间,派出督导组2个,开展督查20余次,下发通报1期,对11个单位及个人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得不实

17.针对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1)县委常委带头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增强主动研究谋划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2)组织7个单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107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3)县委成立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4)2017年,县委常委会先后8次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汇报,重点研究以案促改、监察体制改革、警示教育等方面的工作。(5)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试行)》,对需要县委主要领导批准的和需经县委常委会研究的纪检监察事项,及时报批。

18.针对主要领导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上投入精力不足,其他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1)明确党委“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对“四风”问题突出、屡次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两个责任”,2017年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人。(3)召开了全县典型案例通报会,通报了原副县级干部于德强案等6个典型案例,组织4个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4)县纪委第二执纪监督室正在对县人社局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19.针对巡察工作作用未能有效发挥问题。(1)起草《罗山县委巡察机构巡察听审制度》,正在征求意见;严格落实干部提拔使用前审查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考核制度。(2)组成四个督导组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督导,进一步夯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整改的主体责任。(3)充分运用省委巡视办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管理系统,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及时跟进、动态更新。(4)编撰《巡察发现问题典型案例汇编》,对巡察发现的典型案例精选通报,现已通报6次10余人。

20.针对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汇报不及时,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被巡察单位的整改不闻不问问题。(1)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深化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2)大力支持巡察部门开展工作,优先保障工作经费,配齐必要设备,解决巡察工作后顾之忧。(3)落实《巡察发现干部问题线索办理办法》《信访事项办理办法》等规定,加强信访事项、问题线索的移交管理。(4)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报告制度。巡察反馈意见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的同时,及时向分管县领导报送。

21.针对部分被巡察过的单位整改效果不理想问题。(1)严格执行巡察整改“双承诺”制度,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整改不力的部门进行问责。(2)制定《2018年度巡察工作计划》,计划于2018年上半年对已巡察过的19个乡镇和14个局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3)县纪委约谈了东铺镇、铁铺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严肃指出问题,责令认真反思,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22.针对省委和市委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1)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2)组织2个督查组,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的监督检查。2018年元旦期间,开展督查8批次,下发通报1期,对11个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报批评。(3)充分利用县“七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接受群众监督,采取直查快办、转办、交办等方式,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官不为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4)于2017年7月对全县2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息、诚信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开展检查,对城区15个在售小区、2个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等九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物业企业服务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区下达整改通知书67份。

23.针对县纪委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不充分问题。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承担落实第一种形态的日常工作。规范执纪审查备案,重点做好关于涉及运用第一种形态办理问题线索的工作汇总上报。定期检查考核,重点检查制度落实、全程纪实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员干部业绩评定、提拔任用、奖惩兑现的重要依据。将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党员和群众的评议、监督。2017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占比52%。

24.针对部分乡镇、县直单位的纪委(纪检组)“三转”不到位问题。青山镇、县教体局、县住建局三单位迅速召开党组班子会议,对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进行调整,兼职问题已整改到位。下发《关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分工和兼职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填报《罗山县纪检监察干部分工和兼职清理规范情况统计表》,进一步规范和清理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和兼职。凡存在兼职和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之外工作的,请同级党组(党委)立即进行清理并自行纠正,并将规范调整情况报县纪委组织部备案。全县82个纪检监察机构均及时将规范调整情况上报备案。通过整改,全县20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62个派驻纪检组均专职专责。

25.针对一些部门纪委(纪检组)长期没有办案问题。(1)继续实行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协作区办法,着力解决纪检人员合理利用问题,对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的纪检人员采取办案统一调度,有针对性地安排未办案的人员办案。(2)县纪委已对发改委、地税局、文广新局三个单位的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37个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责任薄弱、长期没有办案的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进行了整改。

26.针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严格问题。县纪委下发《关于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整改的通知》(罗纪发〔2017〕84号)。巡视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县纪委将对受到撤职以上重处分公职人员严格监督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7.针对以案促改工作处于起步阶段问题。印发《罗山县乡镇(街道)党风政风监督重点工作交叉检查工作方案》《罗山县县直单位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调研督查工作方案》,组成12个检查组,采取交叉互查方式,对全县20个乡镇(街道)和75个县直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印发通报2期,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8.针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依然存在问题。(1)继续紧盯元旦春节、国庆中秋等关键节点,对全县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进行严督严查,严防反弹回潮。2018年元旦期间,县纪委组织两个督查组,开展督查8次,下发通报1期,对11个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报批评。(2)利用县“七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采取直查快办、转办、交办等方式,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3)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发现一起,严肃问责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强烈信号。

29.针对“文山会海”现象明显抬头问题。(1)凡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中央和省市文件发到县级且要求明确具体或现行县委、政府文件仍适用的,不再制发县委、政府文件;县委成立、调整议事协调机构一律集中发文,党委(党组)印鉴启用和废止,不再发文;办公室内部事务和自身业务,不再发文。县政府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对164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保留133个,合并设立1个,改为部门联席会议5个,撤销22个,划归县委序列3个。(2)切实减少配套类、分工方案类文件,除县委全会决定的主要任务等确有必要印发分工方案外,其他的不再以县委文件形式印发。(3)控制会议规格,压缩会议规模,减少会议数量,扩展会议形式。如2017年县委城市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动员会合并召开。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以县委和县委办名义发文28件,召开会议18次,发文数量和会议次数明显减少。

30.针对招待费超支突出问题。(1)责令周党镇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罗远志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高店乡原分管机关工作的纪委书记黄鹏党内警告处分;对莽张镇原镇长连勇进行了函询并了结,责令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陈江作出书面检查。(2)加强对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提高勤政廉政自觉。要求各单位对招待费开支情况在政务公开中定期公布,鼓励引导群众举报,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杜绝个别领导干部随意招待的不良习气。(3)县财政逐年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预算批复全县招待费1495.1万元,较往年明显降低。2016年周党镇、高店乡和莽张镇招待费均实现了“只减不增”。(4)制定《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实施方案》,从2018年1月开始,对全县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专项整治。

31.针对存在公款购买烟酒、茶叶、土特产礼品的问题。(1)给予高店乡原分管机关的纪委书记黄鹏党内警告处分;责成财政局分管副局长胡学云、办公室主任李巍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县扶贫办副主任科员胡凤翔党内警告处分。(2)联合税务、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上级交办、部门移送、信访反映、监督检查发现的违规公款购买烟酒、茶叶、土特产礼品问题线索,认真组织核查,分清责任、严肃处理。(3)对有关部门公款超支和有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公款使用监督管理方面失职失责的,进行提醒约谈,对屡教不改的相关部门责任领导进行严肃问责。

32.针对违规发放补助现象还时有发生问题。(1)责令周党镇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罗远志作出书面检查;东铺镇发放秸秆禁烧干部下村补助2万元的问题已办结,补助发放有依据,予以了结;县纪委五室对尤店乡党委书记张庆进行函询并了结,并追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给予县扶贫办副主任科员胡凤翔党内警告处分。(2)加强纪律教育。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单位和个人,加强纪律教育,让干部明白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是违纪违规行为。(3)严肃监督执纪。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绝不手软,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持续释放动辄则咎、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实现以惩促治。

33.针对房地产市场管理混乱问题。(1)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的房地产整治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部分小区的办证问题。对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小区进行分类梳理,按照未取消规划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类型分别建立了台账。通过整改,有13个小区的问题已解决,剩余的仍在整改中。(3)制定了罗山县城建监察大队辖区工作区域分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每日巡查,节假日不休息。对原未批先建的3起违规行为,已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正依法依程序立案处理。对私自变更土地性质和擅改容积率的情况,县国土部门依法追缴土地出让金。

34.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1)周党镇白条收取费用已整改到位,向国税部门申请正规发票,并补缴了税款;向审计局缴纳了使用不合规票据的罚款10000元;加强对镇自来水厂的财务管理,严格收支行为。(2)周党镇、莽张镇已于2016年普及了公务卡。县水利局河砂办已于2016年7月19日将河砂管理费327万元上缴县财政专户。(3)制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实施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人员培训,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现象。(4)严格执行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取消执收单位收入过渡性账户,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严格按照《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5)从2018年1月份开始对全县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专项整治。

35.针对个别单位财务基础工作薄弱问题。(1)县财政局对县扶贫办会计基础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县扶贫办已对账证不符、个别账面数字汇总与分项不符等问题进行清理并整改到位。(2)协助县扶贫办实行单位财务会计电算化,推进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化。(3)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会计法》和专业基础知识学习,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培训,提高财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和业务素质。

36.针对一些项目的工程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县发改委的有关问题己整改到位,己将财务支出所需必要的工程支出原始资料附在支付凭证后。(1)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2)规范资金拨付,杜绝有拨付凭证无原始凭证的现象再次出现。(3)县纪委对县发改委主任进行了约谈。

37.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有漏洞问题。(1)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17年5月免去原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彭奎职务,并表示在以后工作中将加大土地出让金催缴力度,及时弥补工作中的疏漏。(2)县纪委对县国土局局长进行了约谈。

38.针对国有担保企业在实施担保前风险评估不全面,担保程序执行不规范,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问题。(1)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风险防控机制。一是修订完善《宝诚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二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业务素养,努力提高工作人员防范“糖衣炮弹”能力,确保依法、依规办事。三是强化贷前调查、贷中风险防控和贷后监管。今后,县担保公司将严格按照业务操作规程开展业务,杜绝类似现象发生。(2)加强对国有担保企业担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管理不严、监督缺失、失职失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严肃查处。(3)县纪委对县财政局长进行了约谈。

39.针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时有发生问题。县纪委已组成6个检查组,对全县20个乡镇(街道)的“四中心一平台”运行和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对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下一步,重点查处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持续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三)党的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

40.针对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1)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2)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是履行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3)健全完善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严格落实乡镇党委书记抓党建记实和述职评议制度。(4)开展“万名党员干部进农家、帮秋收秋种谋产业发展促强村育新”“争当脱贫攻坚好书记、争做联村帮户好先锋”等活动,力促“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向纵深推进。

41.针对县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多问题。(1)2017年,县委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14次,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等。(2)2017年,通过认真组织开展“万名党员干部进农家、帮秋收秋种谋产业发展促强村育新”“争当脱贫攻坚好书记、争做联村帮户好先锋”等活动,促进基层党建上台阶。(3)2017年10月,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工委组织三个督导组,重点对县直机关重业务、轻党建、党支部“灯下黑”等问题进行了专项督查。

42.针对县委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问题。(1)11月4日,县委常委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12月21日,县委书记许远福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作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2)扎实推进《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以及党的十九大文件和学习辅导读物发行征订工作,做到县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基层党支部全覆盖。认真研究和精心计划今后县处级、乡科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明确学习讨论的时间、内容、专题,确保学习成效。(3)切实提高学习记录质量,做到认真记、全面记、准确记,确保学习记录高质量。(4)对乡科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分专题集体理论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督导检查。

43.针对一些县直单位、乡镇党建工作棚架问题。(1)在全县开展“争星竞级”活动和落实“严乡强村育新”计划。结合全县“严乡强村育新”检查和基层党建“逐村观摩、整乡推进”活动,各乡镇(街道)对存在的党建工作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整改。(2)2017年10月,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工委联合对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等单位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12月底,上述6个单位已按要求整改到位。(3)县纪委已对上述6个单位进行了问责。

44.针对东铺镇、尤店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没有落实问题。(1)县委组织部派出专门工作组,督导指导东铺镇、尤店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东铺镇、尤店乡已按要求于2017年12月份整改到位。(2)县委组织部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实施“严乡强村育新”计划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基层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行督导检查。(3)2017年分季度开展基层党建“逐村观摩、整乡推进”活动,有效规范各乡镇(街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

4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1)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2)召开全县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会议,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文化生活工作专门进行培训和安排,推动各项政策和规定落地。(3)对乡镇和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要求县发改委等单位对包括机关支部学习记录在内的“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落实不规范不完善的地方立即整改,目前相关单位已整改到位。(4)在乡科级干部培训班上,对如何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进行了培训。

46.针对发展党员上个别单位存在着程序不规范问题。(1)县直工委对2015年研究发展党员资料和记录进行整改和完善,并对近三年发展党员材料进行自查,11月份已整改到位。(2)县委组织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面认真自查,严格规范党员发展会议记录,做到发展党员程序科学规范。(3)在乡科级干部培训班上,重点对党员发展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

47.针对村级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农村党支部战斗力不强,部分组织力量薄弱问题。(1)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挂点联系的软弱涣散村,靠前指挥,确保整改任务完成。(2)组建了27支整建工作队,进驻27个软弱涣散村,按照“一村一策、分类整建”的原则,建立整改台账,制定具体措施。目前,27个软弱涣散农村党支部的整顿工作已经完成。(3)开展“四优一帮”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专项行动。(4)大力实施“严乡强村育新”计划,培养选拔一批村党组织书记,解决少数村党组织书记不胜任不适应问题。

48.针对村级两委成员年龄结构不合理、文化层次偏低问题。(1)从致富能手、村民小组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和退伍军人等群体中选拔村级后备干部。目前,各村都储备有1-2名40岁左右、学历和素质较高的后备干部,县乡两级建有村级后备干部库。(2)2017年县委组织部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全县村干部共开展了22期培训。(3)开展“四优一帮”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专项行动。结合2018年即将开展的村、社区换届工作,选优配强村级班子队伍,使45岁以下村干部占比达到40%,着力解决农村党组织带头人年龄老化、能力不强问题。

49.针对村级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问题。(1)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规范党费收缴比例,细化党费使用项目。全县各级党组织已按标准及时足额交纳党费。(2)举办推进“严乡强村育新”计划专题培训班,将党费收缴管理作为党务干部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3)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作为党建专项检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50.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导向作用不够鲜明问题。(1)认真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2017年6月份以来,调整因健康原因和不宜担任现职科级干部8人。(2)制定《罗山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3)完善在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项目中发现、培养、使用干部机制。(4)完善《罗山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结合平常考核、实绩档案年度考核,建立干部综合考核信息库和领导干部负面信息清单库,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在重点工作中获得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通报的单位,提高该单位个人“优秀等次”名额比例。

51.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问题。(1)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和渠道;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注意选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乡镇领导岗位。(2)先后从县直单位选派120余名年轻机关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选调52名县直机关单位、乡镇年轻干部到脱贫攻坚指挥部上挂锻炼。(3)更新充实了后备干部信息库。

52.针对编制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1)2017年省招公务员,各乡镇都有招聘计划,部分乡镇招聘2人或以上;县直单位只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有招聘计划。(2)2017年县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向乡镇倾斜,教育、卫生系统302名事业编制全部为乡镇基层岗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招聘41名,仅庙仙乡政府计划招聘4人。(3)积极引导、提拔县直单位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

53.针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超编的问题。通过严控机构编制政策,超编单位人员一律只出不进,以及通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整合、自然减员等办法严把县直单位进人关,缺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从其他单位遴选等方式进人。如2016年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财政全供事业编制55名,该55名全供编制采取人员编制划转方法,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人员分别从住建局、国土局、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从事产权产籍登记的工作人员中调剂。县农业局人员编制划转待五年过渡期结束后另行规定。新成立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增加编制数的农开扶贫办等单位,进人方式都采取优先从超编现有人员中遴选的办法。下一步,招聘长期向乡镇倾斜,严格把关,努力解决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超编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县委清醒地认识到,距离省委的期望和省委巡视组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能力不强的问题、县直事业单位超编的问题等,虽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但囿于现实原因,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取得明显成效,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四、巩固扩大成果,持续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常态长效

通过整改落实,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经受了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和深刻的党风廉政教育,对存在的问题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抓党建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干部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干事创业的热情进一步激发,为全县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下一步任务仍然艰巨,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和涉及体制机制的矛盾,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相关领域改革逐步加以解决。县委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到位、整改工作常态长效。

县委成立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设置专门办公场所,配置办公设备,专人集中办公,专司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责任抓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学思践悟、融会贯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着力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常委班子充分发挥县委常委会的领导核心作用,从严从实带头持续整改,县委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整改工作总牵头,负总责,带头整改,以上率下,树好标杆,作出示范;实行县乡联动,切实落实好各级党委(党组)及党委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好牵头单位的作用,确保整改工作全县同步开展,落到实处。

(二)紧盯重点抓落实。针对反馈意见中的重点问题,严格按照“六个一”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整改,通过重点问题的突破带动全面整改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落实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和整改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实行约谈、通报和问责。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达到举一反三和警示震慑的目的。

(三)建章立制抓落实。以深化党的建设体制机制改革为重要抓手,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把整改工作中取得的成功做法经验化、零星探索系统化、有效措施制度化,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加强治本工作。特别是围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补救措施,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抓常抓长,落到实处。

(四)全面统筹抓落实。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脱贫攻坚、环境治理、信访稳定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四个罗山”建设结合起来,真正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推动我县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机遇,用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罗山落地生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6—2178673;邮政信箱:罗山县行政路行政中心县委整改办公室收;电子信箱:lszgb2178682 163.com。


中共罗山县委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