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罗山县纪委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确保廉洁过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不断巩固我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市委、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现就元旦春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确保廉洁过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压实主体责任。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抓好上级通知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实,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县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率先垂范,形成以上率下的良好态势。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各级“一把手”落实好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向党员干部早打招呼、常提要求,以“节点”为“考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突出案例警示作用。
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县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以典型案例的深刻教训警示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针对典型案例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对照查摆、举一反三,通过对财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采取集中廉政谈话、专门约谈的方式,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严格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廉洁过节。
三、紧盯易发多发问题。
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惩处有机结合起来,紧盯节日易发多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吃“公款”吃“老板”、公款旅游等问题;紧盯享乐奢靡及各类隐形变异行为;紧盯岁末年初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庸懒散慢乱”、不作为、乱作为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深挖细查,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四、强化督查确保成效。
节日期间,县纪委监委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严查各类顶风违纪行为。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对本乡镇和监督单位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四风”问题,确保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对节日中督查发现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元旦、春节假期结束后,请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于2022年2月8日上午下班前,将元旦春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确保廉洁过节有关工作简要情况报告(包括采取的主要措施、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核查处置情况等,不超过2000字)和《开展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子邮箱:lsjwjfs@163.com)。
中共罗山县纪委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