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光山县纪委监委紧盯中秋、国庆节点,成立6个监督检查组,深入各乡镇(街区)、县直各单位开展节假日作风专项监督检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实地查看联系监督单位的值班带班、公车管理等情况,通过大范围开展纪律作风督察,明纪律严要求、抓监督正风气,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10月5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北向店乡、紫水街道、商务中心区等3个乡镇(街区)以及文广旅局、交通局、龙山局、科工局、交通执法队罗陈段、五岳局等7个县直单位及其相关站所假期值班值守、公车封存及其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月5日,县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对弦山街道、寨河镇、十里镇、发投公司、退役军人事务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农机中心、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等3个乡镇(街区)及7个县直单位及其相关站所假期值班值守、公车封存及其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0月3日、6日,县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对凉亭乡、白雀园镇、妇联、团县委、统计局、发改委、养老保险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供销社等2个乡镇(街区)及8个县直单位假期值班值守、公车封存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0月3日,县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对招商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文广旅局、老干部局、财政局、粮食局、火车站管委会、砖桥镇等10个单位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及值班值守、公车封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0月4日,县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对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槐店乡、泼陂河镇、斛山乡、人社局、民政局、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审计局、残联等10个单位假期值班值守、公车封存与使用报备情况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月3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对卫健委、医保局、红十字会等单位节假日期间领导带班、人员值守、公车封存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月3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人社局、老干部局、县委党校等单位开展中秋国庆假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领导带班、人员值守、公车封存等情况。
10月3日、6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融媒体中心、邓颖超纪念馆、司马光故居等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假期值班人员在岗、公车管理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
10月3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县委统战部(工商联、县侨联)、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残联等监督单位开展了中秋、国庆节日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带班值班、公车封存等情况。10月3日、6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司法局、信访局、交通局及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单位开展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重点查看领导带班、人员值守、公车封存等情况。10月5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对科工局、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等单位中秋国庆假期值班到岗、公车封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月6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对龙山水利枢纽事务中心、五岳水库事务中心、袁湾水库建设运行事务中心、供销社等单位节假日期间值班、公车封存、安全生产及“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10月3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对城管局及下属自来水总公司、城管监察大队、绿化所、住建局及下属房产服务中心、保障办、定额站等二级机构中秋国庆假期的领导带班、人员值守、公车封存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月2日、3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通过走访、查看值班表等方式,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假期值班到岗、公车封存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月2日、3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对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茶局、农机中心等单位开展中秋、国庆双节假期监督检查,重点对值班人员在岗、公车管理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0月3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通过现场查看、电话抽查等方式,对体育服务中心、教体局及所属中小学等单位节假日期间的人员值班职守情况、违规吃喝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10月3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被监督单位公安局机关办公室、刑警大队、交警大队中秋国庆假期值班到岗、公车封存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月4日、6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检察院、发投公司、交发公司、城投公司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单位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守、公车封存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月4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对应急管理局、科协、法院节日值班情况、公车封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月4日,十里镇纪委对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所、乡村建设办公室蓝天卫士等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月3日,泼陂河镇纪委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加油站、商超、餐馆、街道开展走访,重点围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道路安全、生产安全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