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巡视巡察工作剑指问题,不留情面,奋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真”字为本,持续加大巡察工作力度。将巡察作为落实“两个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震慑。先后组织开展了7轮常规巡察、1轮专项巡察、1轮巡察“回头看”和1轮“机动式”巡察,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1161件,已给予党政纪处分199人,组织处理213人,移送司法4人,收缴、退还违规资金154.77万元,补缴党费21.59万元。
“严”字当头,认真抓好反馈意见落实。坚持未巡先改、边巡边改和全面整改相结合的原则,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成果运用,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已组织开展整改督查13次、电话督办90余次,下发整改通知6份,警示教育大会9场,电视曝光2次,简报通报4次,党内严重警告5人。
“效”字托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强化制度约束和规范管理,着力从制度建设入手,构建巡察长效机制。制定《光山县委巡察制度汇编》,建立了部门沟通协商和组办会商机制,出台了工作回避制度、说情干扰备案制度、绩效考核办法、函询事项责任追究办法等工作制度。制定了巡中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出台了问题线索集中办理办法和径报件制度,实施了巡察组长列席巡察线索调查汇报会制度,探索建立巡视巡察与执纪审查无缝对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