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以来,罗山县委巡察机构积极开展巡察实践。在灵活运用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12种巡察方式的同时,积极对第13种方式开展有效探索,结合工作实际摸索出了一种清单对比式巡察方法,收到了比较好的巡察效果。
按照材料列目录。通过被巡察单位提供的材料,列出被巡察单位党政发文目录、党委(组)会议目录、班子会议目录、党委(组)民主生活会目录清单,做到被巡察单位重要事项一清二楚。
依据目录查轨迹。通过党政发文目录摸清被巡察单位工作轨迹;通过党委、班子会议目录摸清被巡察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轨迹;通过党委(组)民主生活会目录摸清被巡察单位容错、纠错轨迹。
通过轨迹找问题。最后通过三项轨迹对照可以发现被巡察单位党委(组)是否存在重大事项“一言堂”问题;是否存在重大决策只搞小圈子,民主不够,集中有余问题;是否按规定过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是真批评、真反省、真纠错,还是走过场、搞形式问题;是否存在把党委主体责任放在口头上,具体责任推脱给站所和村(居),把党委(组)置身事外问题;是否存在领导班子成员干涉工程项目等问题。
截至目前,共巡察发现41个乡(镇)、局委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问题406个。处分科级干部13人,充分发挥了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