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里是淮滨县纪委信访室,您是否向我们递交过检举控告材料?现在向您电话核实相关信息……”10月27日,淮滨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向实名举报信访人电话核实相关信息时问道。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实名举报件办理流程,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相关规则,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职能职责,结合信访实际,不断做实做细实名举报件“受理核实、办理告知、及时反馈”的“三沟通”工作法,切实解决群众烦心事、忧心事、揪心事,化解基层信访矛盾,让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减量。
围绕受理核实,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明确专人负责,在查收网络举报件和签收来信举报件后,第一时间与实名举报人取得联系,核实实名举报人信息以及举报内容,经研判甄别后如实填写《实名检举控告受理告知情况记录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痕迹化管理受理核实全程。
围绕办理告知,该县纪委监委在实名举报件办理过程中,要求承办部门主动与实名举报人沟通联系,适度告知阶段性办理情况,认真听取举报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快案件办理进程,提高工作实效。
围绕及时反馈,该县纪委监委在实名举报件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反馈查实情况和处理意见,并按要求形成与实名举报人见面反馈材料,如实记录实名举报人提出的问题和想法,并予以解释说明,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让群众打收条。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核实实名举报25件(次),检举举报署名核实、办理告知、办结反馈率均达100%,群众满意度100%。(程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