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以民为本 严查基层“微腐败”
来源:罗山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4-10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2018年以来,罗山县纪委监察委从群众根本利益出发,突出问题导向,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基层“微腐败”问题。

  “接到群众对灵山镇原北街委居委会上任班子违规收取‘住户建户费’等问题的信访举报,我们立即着手查处,由于2015年已就同一事由对原班子三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现不予立案,并将情况告知上访户。”罗山县纪委监察委执纪监督三室负责人说,“基层‘微腐败’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负责案件查处的纪检干部必须快速、高效地为群众解决好,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秉持着以群众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该县纪委监察委以民为本,持续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贪污侵占、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重点纠正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问题。通过组建县、乡两级速查快办员队伍,公布县、乡纪委书记手机短信举报平台接受群众举报件等方式,联合发力,将所有举报件全部调查处理到位,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据悉,去年以来,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47件,党政纪处分47人,诫勉谈话13人。紧盯“小微权力”,制定清单,规范流程,通过交叉互查,提升水平,有效遏制基层“微腐败”的发生,村级信访举报量同比下降16.5%,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党的执政基础不断巩固。(罗山县纪委监察委 尹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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