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新乡市纪委监委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乡市纪委监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第二部分 新乡市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新乡市纪委监委2020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部门管理项目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部门管理项目情况表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及资产购置情况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计划表
第一部分 新乡市纪委监委部门概况
一、新乡市纪委监委部门主要职责
新乡市纪委监委主要职责是: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及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3.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及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5.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案促改工作;6.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有关制度,参与起草制度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7.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及市委关于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承担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8.负责建立健全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做好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9.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协同做好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工作;10.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高校和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领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11.完成市委和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新乡市纪委宣传教育基地主要职责是:负责承办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活动,以及对市纪委监察委留置场所管理,为纪检监察机关留置案件提供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新乡市纪委监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乡市纪委监委部门预算包括委机关本级预算和新乡市纪委宣传教育基地二级机构两级预算。
其中,纳入市纪委监委机关预算的部门有:
1.中共新乡市纪委
2.新乡市监察委员会
3.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巡察组
4.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新乡市纪委监委机关总编制人数374人,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职实有人数230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67人,巡察机构编制38人(含市委组织部管理12人),派驻机构编制169人(含33名政法专项编制)。
新乡市纪委宣传教育基地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5名。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职实有人数14人。
第二部分 新乡市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纪委监委部门2020年收入总计24202.06万元,支出总计24202.06万元,与2019年相比,部门收、支总计各增加5193.93万元,增长27.32%。其中:
新乡市纪委监委2020年收入总计22678.23万元,支出总计22678.2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20.59万元,增长28.43%。主要原因:①根据中纪委、省纪委要求建立新乡市廉政教育基地;②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纪检监察装备升级改造及查询平台等的建设;③转隶人员50人工资手续转入我单位。
新乡市纪委宣传教育基地2020年收入总计1523.83万元,支出总计1523.8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3.34万元,增长12.84%,主要原因:①看护队员等相关经费增加;②为保障留置工作安全,需增加部分硬件设备。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纪委监委部门2020年收入合计2420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202.0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万元。其中:
新乡市纪委监委2020年收入合计2267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678.2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万元。
新乡市纪委宣传教育基地2020年收入合计152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23.8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万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纪委监委部门2020年支出合计2420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2.32万元,占20.75%;项目支出19179.74万元,占79.25%。其中:
新乡市纪委监委2020年支出合计2267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5.28万元,占21.63%;项目支出17772.95万元,占78.37%。
新乡市纪委宣传教育基地2020年支出合计152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4万元,占7.68%;项目支出1406.79万元,占92.32%。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纪委监委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4202.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长27.32%。其中:
新乡市纪委监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2678.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长28.43%。
新乡市纪委宣传教育基地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23.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长12.84%。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纪委监委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4202.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28.7万元,占96.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22万元,占2.04%;卫生健康支出279.14万元,占1.15%。其中:
新乡市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2678.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21.9万元,占96.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6.17万元,占2.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0.16万元,占1.19%。
新乡市纪委宣传教育基地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23.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6.80万元,占98.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5万元,占0.53%;卫生健康支出8.98万元,占0.59%。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纪委监委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22.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5.4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65.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2.53万元。其中:
新乡市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05.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46.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5.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2.53万元。
新乡市纪委宣传教育基地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4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61万元。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预算19179.74万元,全部纳入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其中:运转类项目5081.74万元、投资类项目14098.00万元。分别是:
委机关运转类项目3674.95万元、投资类项目14098.00万元,主要预算支出项目为纪律审查专项经费1211.6万元、派驻机构纪检工作经费62.40万元、巡察工作经费560.00万元、纪检监察系统技术装备专项经费1840.95万元、廉政教育基地建设专项经费14098.00万元。
宣教基地运转类项目1406.79万元,主要预算支出项目为运行维护费807.87万元、看护队员等相关经费598.92万元。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项目情况
2020年,未列入部门支出,但由本部门管理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0个,预算金额0万元。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纪委监委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71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9 年减少119.52万元。其中:新乡市纪委监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67.9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9 年减少37.2万元;新乡市纪委宣传教育基地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1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9 年减少82.3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7.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3.87万元。部门预算数与2019年相比减少114.65万元,因厉行节约,压缩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分别是:
新乡市纪委监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5.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1.27万元。预算数与2019年相比减少31.83万元。
新乡市纪委宣传教育基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6万元。预算数与2019年相比减少82.8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13.1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部门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4.87万元。主要原因:市纪委监委机关厉行节约,适当压缩了公务接待预算。分别是:
新乡市纪委监委公务接待费12.6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5.37万元。主要原因:市纪委监委机关厉行节约,适当压缩了公务接待预算。
新乡市纪委宣传教育基地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新增单位,2019年未列预算。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乡市纪委监委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新乡市纪委监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全部纳入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其中:运转类项目0万元、投资类项目0万元、专项资金项目0万元、其他类项目0万元。
十二、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项目情况
2020年,未列入部门支出,但由本部门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共0个,预算金额0万元。
十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乡市纪委监委部门2020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68.7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十四、政府采购及资产购置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32.43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印刷、公务用车购置等。其中:纳入资产购置预算项目117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购置等。分别是:
新乡市纪委监委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5.43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印刷、公务用车购置等。其中:纳入资产购置预算项目97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购置等。
新乡市纪委宣传教育基地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7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印刷等费用。其中:纳入资产购置预算项目20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等。
十五、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安排48.32万元,主要是:新乡市纪委监委机关根据案件需要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财务审计工作。
十六、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新乡市纪委监委机关对2018年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644.2万元,主要项目结果基本按照计划支出。新乡市纪委宣传教育基地2018年无支出。
2020对2019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5388.38万元,主要工作思路是查看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按照进度支付、是否达到预期社会影响。其中:新乡市纪委监委涉及金额14083.57万元;新乡市纪委宣传教育基地涉及金额1304.81万元。
十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资产总额为18866.42万元,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减去累计折旧后资产总额为16674.81万元,2018年资产总额6375.74万元,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补提累计折旧后年资产总额为4193.84万元。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资产总额对比,较上年增长295.61%。其中:固定资产原值4000.8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分别是:
新乡市纪委监委2019年资产总额为18782.05万元,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减去累计折旧后资产总额为16591.31万元,2018年资产总额6293.46万元,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补提累计折旧后年资产总额为4193.84万元。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资产总额对比,较上年增长295.61%。其中:固定资产原值4000.8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新乡市纪委宣传教育基地2019年资产总额84.37万元,按新政府会计制度减去累计折旧后金额为8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82.2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
二、一般债务收入: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收入。
三、盘活存量资金: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安排使用的以前年度的存量资金。
四、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教育部门收取的,暂不缴入国库,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项收费。
五、单位其他收入:指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管理,不缴入国库、财政专户的单位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不能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开支。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能够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支出。根据项目管理方式不同,依次选择“专项资金、投资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其他项目”。其中:
专项资金,指根据《新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政文〔2015〕65号)规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经市政府批准,由市级财政在一定时期安排,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实行目录管理。
投资类项目指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纳入发改委项目储备库或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资金和土地储备项目资金
运转类项目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单位自身正常运转、开展业务工作,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单项金额较大、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包括办公大楼的运行维护费用、金额较大的专项工作经费、大型维修经费等。
其他项目指除上述三类项目外的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从公用经费中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部门管理项目:根据预算管理的特点,由主要部门实际管理,但未纳入部门支出的项目,主要包括: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部门负责管理的市本级的支出项目。
附件:
中国共产党新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