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2023-08-30 18:40 来源:
原阳县
为深入整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原阳县蒋庄乡宋刘尧村党支部书记宋德文“三资”公款私存问题。2015年8月,宋德文领取了原阳县检察院返还的上级拨付修路款0.772万元,后长期存放于自己手中未入账,属坐收行为。2023年5月19日,宋德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原阳县太平镇辛口村党支部书记刘学强等三人坐收坐支问题。2010年至2016年,辛口村党支部书记刘学强及原村委主任刘学民、原会计张建朝商议后,将收取的村集体80亩土地承包费共计12.38万元未入账,陆续用于村内维修村室、更换变压器、修路等村集体支出。2023年6月12日,刘学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学民、张建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两起典型案例涉及到的党员干部,有的失职失责,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有的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将集体资金违规支出。这些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严重蚕食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严守纪律红线,积极履职尽责,用心用力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要持之以恒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实在在地落到实处,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做决策,深入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位、责任压实到位。
中共原阳县纪委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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