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原阳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原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原阳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共原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9月8日中国共产党原阳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通过)
大会认为,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县委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紧紧围绕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协助党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深化标本兼治,着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扎实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力保障和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会对中共原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表示肯定。
大会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牢牢把握县委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全力推动县委“四大战略”和“八项行动”高质量实施,助力“六个原阳”美好蓝图变为现实。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在一体推进“三不”、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坚守政治巡察定位、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方面稳妥推进,着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原阳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