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原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县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中共原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向县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21年9月6日)
钱 伟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原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原阳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县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的主要工作
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紧紧围绕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深化标本兼治,着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扎实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夯实“两个责任”,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稳步前进。持续推动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深入。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出台《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倡廉工作考核细则》《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县委主体责任负面清单》《县纪委监督责任负面清单》。建立清单台账,促使“两个责任”精准落实,组织完成对全县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落实“两个责任”考核,并对考核落后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党政正职进行约谈;每年协助县委组织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述廉会议,对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县直部分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现场质询,并对述责述廉单位进行民主测评。2016年以来查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案件83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组织处理 110人。二是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本级党组织一把手在发现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对其进行提醒谈话。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县委书记与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四大班子领导与分管联系单位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全县逐级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县委书记一对一约谈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党政正职21人,纪委书记一对一约谈领导干部31人,集体廉政谈话党员干部1820人。
聚焦“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党的工作中心为中心,以党的工作大局为大局,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一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监督。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纪检监察系统闻令而动、尽锐出战,从2020年正月初二开始,深入抗疫一线督导检查,压实防疫责任。全县纪检监察、巡察干部参与督导105人次,检查单位及卡点1488轮次,覆盖13个乡镇(街道)、458个行政村和50余个县直单位、38个社区、91个无主庭院(小区)、17个医院、6个大型商场超市、300余个饭店药店等,顺利完成对全县社区、商超、宾馆等人群聚集、公共敏感场所的拉网式排查。共查处疫情防控期间履职不力、违反防控纪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40个,问责党组织6个,问责党员干部84人,下发专项通报8期,通报曝光问题26起66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原阳县纪检监察系统关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原阳县纪委监委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十条措施》,印发宣传页,制作宣传版面,公布举报电话和监督举报平台;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共走访企业20余次,协调解决问题17个;查处破坏亲清政商关系案件2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二是聚焦专项治理。先后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全县存量资金整治等工作,共查处案件3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5人。三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聚焦“七个有之”,围绕脱贫攻坚、滩区迁建、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查处问题9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3人,组织处理65人。在全县开展“帮圈文化”专项排查,进一步净化党员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1.83万名公职人员签订了承诺书。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逐步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2019年以来共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3452人次。四是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坚持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围绕“三大问题”“六围绕一加强”“三个聚焦”开展政治监督,全面检验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2016年8月以来,通过开展13轮常规巡察、5轮村(社区)巡察、3个专项巡察和1轮巡察“回头看”,顺利完成对58个县直单位(含二级机构)、13个乡镇(街道)和458个行政村的巡察全覆盖。始终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察工作的出发点,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常规巡察和村(社区)巡察共发现问题6774个,已整改6312个;问题线索1039个,已办结588个,其中移交纪委监委194件,移交组织部门12件;推动查处干部231人,返还、补偿群众涉农惠农资金197.28万元,追回违规资金142.1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54.04万元,推动建立健全各类制度251项,充分彰显了政治巡察震慑力。五是配合做好巡视巡察上下联动。2020年省委巡视期间,纪委监委共接收移交问题线索188件,办结174件,办结率92.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人,组织处理93人。巡视结束后,纪委监委机关对照巡视反馈问题,明确11项整改任务,制定36项整改措施,整改完成率97.23%。针对省委巡视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梳理出14项整改任务,制定43项整改措施,整改完成率93.02%;并积极利用巡视经验做法提升巡察工作,拓展延伸巡视成效。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系统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一是聚焦扶贫领域精准突破。先后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亮剑”行动、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等行动,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上贡献纪检监察力量。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三监督三覆盖”要求,纪检监察系统重点聚焦“四个不摘”、作风建设、务工就业、驻村帮扶等方面,组织开展纪检监察系统“百人三每一全”遍访督查活动,活动共动员县乡两级254名纪检监察干部,对全县13个乡镇(街道)375个行政村中未脱贫的1127户贫困户2722人进行走访,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244条。2016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4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7人,组织处理189人,追缴违纪资金32.5万元。二是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全县基层基础强化年、提升年、提质年活动,全面加强“小微权力”规范化建设。聚焦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治理民生领域的“微腐败”,2016年以来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3人,组织处理223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2人;坚持把惩治“蝇贪”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做深、做细、做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决惩治黑恶势力“保护伞”,2018年以来共办理涉黑涉恶类问题线索53条,处理55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3人,查处“保护伞”问题9人,查处失职失责问题3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组织处理19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2人。三是推动标本兼治。持续深化“小微权力”示范点建设,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发挥村级监督委员会和458名村级廉情监督员作用,让“小微权力”受监督、有约束。大力推动信访举报问题集中治理,持续开展百日攻坚、“千人大下访”活动,及时办理初信初访,切实解决重复信访举报问题。全县纪检监察信访总量在2019年下降50.2%的基础上,2020年又同比下降24%,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2020年我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综合成绩位居全市八个县(市)第一名。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始终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持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深度推进人员融合,持续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2018年成立原阳县监察委员会,与县纪委合署办公,转隶县检察院13人,监督对象由6000多人扩大到1万多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全要素使用15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二是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向全县13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并赋予4种调查权限,实现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出台《原阳县监察委员会关于规范乡镇(街道)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县458个行政村选举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从组织形式、工作职责、权限手段、运行机制等方面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三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2018年1月向县直单位派驻18个纪检监察组,制定《原阳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原阳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建立完善派驻机构和组长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四是推进协作区机制有效融合。持续不断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融合,制定《原阳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协作区办案机制提升办案质效暂行规定》,全面规范案件移交、管理、处置等各环节工作,2019年5月将1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与8个纪检监察室融合成8个协作区,同时与县委巡察组对接,持续推动“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做到监督关口前移。
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持续提升监督实效。立足监督第一职责、基本职责,切实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开通扫码举报和短信举报,在全县13个乡镇(街道)安装“原阳县纪委监委检举控告指南”宣传专栏,设立举报箱,在全县各行政村张贴《原阳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监督热线公告》。2016年以来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705件,立案107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56人,涉嫌犯罪移交检察机关10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10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93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44.3%;第二种形态882人次,占比41.9%;第三种形态84人次,占比4.0%;第四种形态207人次,占比9.8%。二是聚焦专项工作。重点聚焦县委增进民生福祉四大攻坚战类案件,深入查处“4.18”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类案件,追究处理公职人员20人;查处福宁集镇“散乱污”企业整改不到位案件,给予政务处分3人。
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以“三不”一体的理念、思路、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等活动,持续提升治理腐败效能。一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先后开展“四风”隐身变异问题整治、“小金库”专项整治、“暑期八项规定”专项治理、“帮圈文化”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等活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突出政治任务来抓,紧盯中秋、国庆等敏感节点,紧盯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规发放福利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和查处曝光力度,不断向全县释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的强烈信号,通过日常监督、集中检查等方式,明察暗访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宾馆、酒店、农家院等餐饮娱乐场所共585个(次)。2016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2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组织处理38人。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先后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廉政教育警示、主题廉政党课、观看廉政戏曲或警示教育片、参观新乡监狱和豫北监狱、参加人民法院庭审等一系列有影响、有特色的廉政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三是深化以案促改。编印《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材料》《原阳县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原阳县扶贫领域以案促改集中行动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利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网络媒体及时发布反腐倡廉工作动态和信息,2017年以来共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或提醒书96份。2020年指导全县13个乡镇(街道)和62个县直(垂直)单位运用新发生案件开展以案促改190人,开展监督检查296次,促使主动投案、说明问题3人,主动上缴违法所得1.69万元。
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牢固树立创先争优的工作理念,把高标准、严要求融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一是扎实推进能力提升。坚持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的方式及时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敢转争”等实践活动为抓手,不断锤炼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持续推进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队伍结构,2016年以来通过招录、选调等方式,引入专业化、年轻化干部98人;做实全员培训,通过举办纪法系列培训、脱产培训、专题讲座等培训班,强化以考促学、以干代训,促进学以致用,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和履职水平。二是强化办案安全。修订《原阳县纪委监委关于办案安全工作规定》,及时完善省、市纪委对加强安全管理的最新要求,加强对“走读式”谈话场所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深化“6-45”问题整改,制定办案安全责任清单,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签订《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承诺书》173份,升级改造13个乡镇(街道)纪(工)委谈话场所;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知识测试和监督检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硬件保障,确保办案安全。三是加强科技支撑。高标准完成委机关、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的网络专线铺设,推动网上综合业务办公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和基层版的应用,并率先通过市纪委验收。四是加强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发现、查处机制;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聘请特约监察员10名;2016年以来共收到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3件,了结10件,转相关单位处置1件,采取函询了结处置14件,初步核实22件,立案审查6件,党内警告4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行政记过处分1人,以零容忍严防“灯下黑”。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市纪委和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的结果,是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释放治理效能的结果,是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同心协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纪委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我们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取得了一个又一个成绩。回顾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2020年,我们深刻的认识到,只有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才能从根本上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这些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是让党旗在疫情防控斗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中高高飘扬,广大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风雨袭来时,党的坚强领导、党中央的权威是最坚实的靠山。二是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加强党的领导和监督,深化政治巡察,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三是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严肃查处验收达标中弄虚作假的问题,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继续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纠治餐饮浪费行为。四是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新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分子,聚焦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对政法系统腐败严惩不贷,对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涉黑涉恶“保护伞”一查到底。五是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制度,在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这些经验弥足珍贵,我们要加倍珍惜,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和完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的正风肃纪反腐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纪审查和执纪监督工作不平衡,重视案件查办,忽视日常监督,存在统筹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以案促改成效不明显、认定诬告陷害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四项监督贯通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谈话函询、监督检查方式方法机制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执纪监督的效果还不够明显。三是履行监督首要职责有待加强,特别是政治监督不够有力,就案件查案件的多,从政治上看问题、从政治纪律上查问题的意识不够强。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尽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今后五年,是原阳跨越发展、迅速崛起的关键期,是原阳城乡协调、民生普惠的发展期,是原阳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提升期。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了今后五年全县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发展要求、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对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做好这一时期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在一体推进“三不”、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坚守政治巡察定位、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方面稳妥推进,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原阳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今后五年,全县正风肃纪反腐总的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全面实现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一是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党史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及时从中汲取信仰力量,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此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监督检查工作,持续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实施“四大战略”提供纪律保障,助力“六个原阳”美好蓝图变为现实。
营造严的氛围,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是聚焦重点领域,深入推进重点部门和系统以案促改。围绕实施重大国家战略、抓实“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聚焦巩固脱贫、医疗社保、金融监管等重点领域和政法、人防、供销社等系统,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促进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二是突出制度完善,不断堵塞制度漏洞。针对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深入分析个案背后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不断推动各行各业制度完善,严肃查处把制度当摆设、破坏制度的行为,充分发挥制度治理效能。三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守牢审查调查安全“红线”。把理想信念教育同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结合起来,涵养廉洁文化氛围,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实现“双零”“双安全”目标。
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持续涵养新风正气。一是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一项突出政治任务,继续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敏感节点,围绕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违规发放福利津补贴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和查处曝光力度,常态化纠治“节日病”,不断向全县释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二是从严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重点任务,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纪违法现象,对顶风违纪、屡治屡犯、巡而不改的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刹住铺张浪费之风。三是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行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严格约束言行,加强新时代党员干部家风建设,充分发挥其涵养道德、厚植文化、润泽心灵的德治作用,营造良好社会风尚,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发挥职能作用监督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意见》,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以常态化推进惩腐打伞为着力点,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支持配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督促各单位做好教育整顿中政法干警主动投案受理工作,及时接收、优先从快处置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移交的涉腐涉伞问题线索,扎实做好政法教育整顿“回头看”工作。三是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巩固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能,持续纠治教育医疗、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真正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为切入点,巩固“微腐败”治理成果。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积极引导群众了解“小微权力”建设工作,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促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联系群众纽带作用。一是坚守政治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围绕服务保障“十四五”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河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等作为政治监督重点,高质量完成新一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二是科学谋划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围绕保障实施“十四五”规划,研究制定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落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进一步探索巡视巡察成果共用、信息共享、力量联动的途径和方式,推动县级巡察向基层有效延伸,推进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三是完善推动整改机制。研究制定加强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制度,探索建立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报告机制,压实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完善巡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有机衔接、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促,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突出问题。
强化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持续不断释放治理效能。一是紧盯“关键少数”。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的相关措施规定,聚焦政治意识不强、管党治党不严、担当作为不够、班子建设不力、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建立机制、完善制度,探索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二是完善监督体系。探索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有效贯通的制度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完善派驻监督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和有效性。发挥专责监督推动作用,协助党委引导推动各类监督同心同向、形成合力,把监督进一步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防范各类风险挑战,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三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按照《新乡市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或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着力推动县委“八项行动”高质量实施。
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是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工)委、派驻机构的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规范问题线索移交和办理,落实派驻机构重要情况报告办法,杜绝报告不及时、不全面、甚至不报告的问题。二是不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建立分管领导定期约谈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制度,落实派驻机构向纪委监委报告工作、主要负责人述职等制度;健全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建立良性竞争机制,促进派驻机构更好履职尽责;完善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培训,将派驻机构干部培训纳入委机关干部培训计划,提高派驻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发现问题、线索处置的能力;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协作区联合办案机制,推动内设纪检机构、监管机构等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完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制定实施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意见,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四是启动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要求,自上而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本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建设素质高、业务强、敢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一是不断加强政治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怀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注重学用结合,增强斗争本领,着眼于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用踏平坎坷成大道的干劲,吹尽狂沙始到金的韧劲,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历练中提高业务能力,以过硬本领践行忠诚、确保干净、展现担当。二是不断提升能力建设。继续以纪法培训为常态,依托上级部门印发的光盘课程和组织业务骨干授课等方式,组织形式多样的培训;积极争取调训名额,选派干部参加上级部门和县委组织部等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提升干部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着力强化干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做好关心关爱干部工作,落实好带薪休假、年度体检、生病慰问、谈心谈话等制度,对长期奋战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斗争一线、工作压力较大的干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传递组织温暖、加强人文关怀。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砥砺前行、不懈奋斗,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原阳在“十四五”末成功创建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整体工作“十四五”中期进入全市第一方阵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