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延津县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部署会暨2024年度述职评议会召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机关2个综合室和5个纪检监察室,4个乡镇(街道)纪(工)委,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就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述职,其他部门进行书面述职。
会议宣读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实施方案》,对队伍建设年活动进行部署。
李卫国认真听取了现场述职并点评,充分肯定了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各派驻机构、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成效。他指出,2024年度机关工作更加高效、案件查办更加有力、派驻监督更加精准、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更加积极主动。但与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案件查办不均衡、办案效率还不够高、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够、业务能力和素质有待提升的问题。这些问题客观上说明我们的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李卫国强调,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是筑牢政治忠诚的需要。对党忠诚必须体现在履职尽责的行动和实效上,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是强化党员意识的需要。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断锤炼党性修养、善于敢于斗争、强化党性教育,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彰显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是提升自身素质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要真正做到精准发现问题、准确把握政策、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监督,以良好的形象和过硬的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是推进2025年工作再上新台阶需要。一方面要牢固树立协作意识,在“干”字上见真章,以干立身,实现各项工作的提质增效;另一方面要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在“优”字上增动力,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奋力推动2025年全县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还对机关各部室、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各派驻机构述职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
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常务副主任、机关正科级干部,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机关各部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