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节假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坚定不移、严之又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教育警醒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清廉守正,营造风清气正、清爽廉洁的良好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原股长郭晓来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3年至2020年,郭晓来任辉县市张村、常村环保所所长期间,利用春节、中秋等年节假期,多次收受辖区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折合人民币共计54000元。郭晓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2月,郭晓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获嘉县嘉利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董事长桑明国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9年至2021年期间,桑明国以“下乡补”“有害补”“职务补”等名义违规发放补助共计87250元。其中,桑明国违规领取各类补助14070元。2022年11月,桑明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延津县石婆固镇中心学校原校长王明磊违规报销吃喝招待费问题。2018年12月至2021年底,王明磊任延津县石婆固镇中心学校校长期间,违规将加班用餐、常规教学互查、参加活动等产生的吃喝招待费,以办公费名义分摊至辖区各学校入账报销,合计27726元(含王明磊个人消费支出1046元)。2022年11月,王明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三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侥幸心理严重,纪律意识淡薄,顶风违规违纪,均受到应有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坚决做到“三个务必”,切实增强党性观念,强化严守规矩、不渝底线的政治自觉。
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五一”、端午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从新征程上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政治高度扛牢主体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结合实际精准研判“四风”形势和特点,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锲而不舍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推动作风建设高质量发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紧盯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节日多发问题,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对享乐奢靡问题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失察失管失责情况严肃问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有力有效的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