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纪委监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24-01-29 16:16 来源: 新乡县

新乡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宏勋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21年3月至5月,赵宏勋为操办儿子结婚事宜,分三批次邀请本单位工作人员和管理对象到某酒店参加宴请,并收受礼金13700元。2021年5月,在操办其儿子婚礼期间,赵宏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新乡市某公司负责人王某某的车辆,由王某某的司机驾驶接送宾客,连续借用3天,未支付任何费用。赵宏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赵宏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降级处分,被免职并调离原工作单位,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新乡县公安局大召营镇原派出所所长马兴超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5年1月至2019年8月,马兴超任大召营镇派出所所长期间,利用保管公务油卡之便,频繁使用该所公务加油卡违规为其驾驶的私家车加油。特别是2016年1月至2019年8月,马兴超在领取车补的情况下,仍频繁使用公务卡违规为其驾驶的私家车加油,并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为该所时任联防队员王某所驾驶的私家车加油数次。2019年9月,马兴超调离大召营镇派出所后,将该所公务加油卡带走,卡上余额5182.45元用于为其私家车加油。2023年6月,马兴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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