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巡视组统一部署,2024年8月上旬至9月上旬,获嘉县上下联动乡村振兴专项巡察组配合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围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四个方面开展了乡村振兴专项巡察,2024年10月14日,获嘉县上下联动乡村振兴专项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组织推进整改工作情况
财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体工作的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到底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真正把整改工作成果转化为正风肃纪、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迅速传达全县上下联动乡村振兴专项巡察情况集中反馈会精神,并于反馈会当日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我局工作。先后5次召开推进会,全面部署、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整改工作的督促把关。
(三)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班子成员、股室、乡镇财政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措施和时限要求做好重点问题整改和全面整改,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片。
获嘉县上下联动乡村振兴专项巡察组反馈了县财政局党组共1个方面4个问题,县财政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4项。
截止2025年2月26日已全面完成了4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整改完成率为100%,新出台规章制度1项,退赔退回殡葬改革罚款资金2万元。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对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严。黄堤镇南马厂2023年1月支农田基础设施大会战2.5万元,无机械租赁票据;2023年1月付保洁员工资0.84万元,所附工资表与银行发放明细清单不符。冯庄镇小段庄村2022年1月修建公园用料支出2.37万元,发票与清单供货方不一致。史庄镇李村023年11月虚列新打机井补偿款涉及20户群众,凭证显示打入本村报账员王某国本人账户1.42万元,会议记录显示1.32 万元;2023年7月王某国借高速占地补偿款6万元用于支付农户法院起诉费;村两委成员于2023年6月22-23日到山西小南庄学习费用0.28万元,显示途中在晋祠等多个景点高速口有通行费记录。中和镇东街村2023年无依据收取8人殡葬改革罚款合计2万元。”的问题。
责任领导:朱小春、夏国斌、李金鹏、韩启龙、郭红艳
负责科室:基层财政股、黄堤镇财政所、冯庄镇财政所、史庄镇财政所、中和镇财政所
整改进度:已完成。一是黄堤镇南马厂村已与租赁人协商,到代开发票点找到代开发票的附页,同南马厂村委会书写的证明共同附于手续上。经与银行沟通查出保洁员工资手续上所附发放清单属于其他村委,已重新打印本村发放清单,附于手续内。冯庄镇小段庄村问题于2024年8月作为案件线索转至县纪委进行调查落实,2004年8月,县纪委对小段专线索进行了调查查处,同时小段专村委会对此问题进行了整改,发票与清单已相符。史庄镇李村2023年11月9号凭证20户高速占地损坏机井补偿款1.42万元会议记录显示1.32万元由于失误少记录一笔,并对该问题已写情况说明;关于2023年7月3号凭证报账员王立国借款兑付农户征地补偿一事已写情况说明;2023年6月村委组织山西学习一事已写情况说明不存在旅游等现象,村两委接到反馈问题迅速召开会议认真反思杜绝类似事件发生。2024年8月26日,中和镇东街村会计吴太华到财政所办理退款手续,随后将该笔款项退还相关人员。二是2024年11月20日南马厂村分管财务副职陈喜萍已做出书面检讨;县纪委对冯庄镇小段庄调查后,由小段庄村会计李怀振及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史庄镇李村村两委迅速开会研究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事,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2024年8月15日中和镇纪委对中和镇东街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宋增河已做出诫勉谈话;2024.12.19财政局党组对黄堤镇、冯庄镇、史庄镇、中和镇财政所相关工作人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由局机关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三是会同农业农村局制定《获嘉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制度中对资金收支管理作出规定,严格财务审批及规范使用票据事项,确保原始凭证内容真实、规范、完整。四是根据管理制度,2024年8月-11月,乡镇财政所对所辖村账务进行了全面排查,“举一反三”,未发现同类问题。各所在排查期间同时对各村报账员开展了三资业务培训。经整改,严格了财务审批,规范了票据的使用,严肃了财经纪律。
2、关于“资金收支入账不及时。大新庄乡张庄村收张某仙承包费2.3万元,半年后才入账。冯庄镇梁堤村收承包费23万元,其中10万元先用于村内修路后入账。2023年,中和镇西街村报账员贺某祥分三次从村账务借款45万元,次年3月才报账冲抵40.75万元。”的问题。
责任领导:夏国斌、李金鹏、韩启龙、闫玉香
负责科室:基层财政股、大新庄乡财政所、冯庄镇财政所、中和镇财政所
整改进度:已完成。一是大新庄乡张庄村资金收支入账不及时的问题,乡纪委已于2024年6月29日已给予张绍登党内警告处分处理;冯庄镇梁堤村资金收支入账不及时的问题,镇纪委已于2024年9月10日给予张家贵党内警告处分处理;2024年10月22日已督促中和镇西街村报账员贺永祥核实情况,并作出书面情况说明。二是针对大新庄乡张庄村资金收支入账不及时的问题,乡纪委已于2024年6月29日已给予张绍登党内警告处分处理;针对冯庄镇梁堤村资金收支入账不及时的问题,镇纪委已于2024年9月10日给予张家贵党内警告处分处理;2024年10月22日,西街支部委员、报账员贺永祥做出书面检查;2024.12.19财政局党组对大新庄乡、冯庄镇、中和镇财政所相关工作人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由局机关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三是会同农业农村局制定《获嘉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制度中对资金收支管理作出规定,所有收入款项必须三日内缴入账户,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四是根据管理制度,2024年8月-11月,乡镇财政所对所辖村账务进行了全面排查,“举一反三”,未发现同类问题。各所在排查期间同时对各村报账员开展了三资业务培训。经整改,规范了收支入账不及时行为,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严肃了工作纪律。
3、关于“违规使用集体资金。徐营镇西望高楼村2020年12月收7户农户承包费共计5.25万元,存入报账员庞某春个人账户。中和镇西街村报账员贺某祥2022年分三次借款145.3万元,2023 年1月,借款26.72万元,均转入他人卡内。
责任领导:夏国斌、卜令洲、李金鹏
负责科室:基层财政股、徐营镇财政所、中和镇财政所
整改进度:已完成。一是2024年6月5日庞秀春已将剩余2万元交入村级体账户,徐营镇西望高楼村村委会对该情况进行书面说明,镇纪委已对该问题给于庞秀春庞秀春党内警告处分处理;2024年9月6日已督促中和镇西街村报账员贺永祥在县纪委作出书面情况说明。二是针对西望高楼村庞某春承包费入账不及时的问题,乡纪委已于2024年6月21日给予庞秀春党内警告处分处理;2024年9月6日,西街村支部书记王红彦,支部委员、报账员贺永祥做出书面检查;2024.12.19财政局党组对徐营镇、中和镇财政所相关工作人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由局机关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三是会同农业农村局制定《获嘉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制度中对资金收支管理作出规定,严格资金直达制度,对涉及个人或单位的款项应直达对方账户。四是根据管理制度,2024年8月-11月,乡镇财政所对所辖村账务进行了全面排查,“举一反三”,未发现同类问题。各所在排查期间同时对各村报账员开展了三资业务培训。经整改,严控集体资金的使用范围,规范了资金使用流程,提高了资金使用安全性。
4、关于“白条入账。徐营镇西望高楼村2020年4月的2号凭证显示,张某平欠村卖树款5.15万元,只有欠条一张,未有村委会卖树款银行收入凭证。”的问题。
责任领导:夏国斌、卜令洲
负责科室:基层财政股、徐营镇财政所
整改进度:已完成。一是由村委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法院正在审理。二是2024年8月9日对现任书记和会计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进行会计知识普及,书记、会计保证不会再出现类似事件发生。三是会同农业农村局制定《获嘉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制度中对资金收支管理作出规定,严格财务审批及规范使用票据事项,确保原始凭证内容真实、规范、完整。四是根据管理制度,2024年8月-11月,乡镇财政所对所辖村账务进行了全面排查,“举一反三”,未发现同类问题。各所在排查期间同时对各村报账员开展了三资业务培训。经整改,严格了票据审批,规范了票据的使用,严肃了财经纪律。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针对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我们将进行更详细的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源,确定问题的性质,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任务分工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精准有效,同时将压实责任追究,确保整改工作有条不紊、落实落地。
(二)强化培训,深度学习。鉴于村级财务产生问题的根源是人员素质和能力不足,我们将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相关人员的法纪意识和业务能力,为下一步整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将注重培训内容的实用性,注重结合实例进行讲解和分析。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整改工作需要各职能部门的协作与配合,我们将通过定期召开交流会议、联合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协调高效,及时交流相关问题,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动整改工作的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3-4587111;电子邮箱hjczxx@126.com。
中共获嘉县财政局党组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