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村的公章找不到了,办个事儿村里出证明都弄不成,你们能管不?”近日,叶县县委第八巡察组副组长王志伟在常村镇石院墙村开展巡察走访时,群众反映道。
根据农村公章管理制度规定,公章由专人进行保管,保管地点要保持固定,不得随意移动,怎么会找不到呢?王志伟心里不禁发出疑问。
“老乡,群众的事,就是巡察组的事!放心吧,这事我们管了!”王志伟当即表示。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该巡察组找到时任支部书记郑某。
“你任支部书记时,公章谁保管?”“你辞职后,公章怎么交接的?”
“我当支部书记时是我保管,但辞职后没有来新书记,也就没有交接,我也不知道放哪里了。”
面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问询,郑某言语间支支吾吾、不太配合,一直以“想不起来”“忘了”为由推脱。
该巡察组决定从侧面进行了解。经走访镇村干部群众,得知郑某由于违反群众纪律,在2023年7月份曾受到过党内警告的处分,村上群众也对此多有议论,今年2月份,郑某辞职。之后,因为公章问题,该镇管理区区长多次进行交涉,但郑某均以上述理由回复,公章就这样“下落不明”了。
掌握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该巡察组组长张意强认为“公章丢失”和其受处分、卸任支部书记必然存在关联,还得从做通郑某的思想工作入手。
于是,该巡察组向镇党委反馈,进一步摸清郑某个人情况,全面掌握其在职期间工作成绩、违纪事实等,分析研判可能存在的心理症结和困难等,为郑某量身定制了谈话方案。谈话中,与其深入交流、倾听真实心声,加以细心疏导,加强思想教育,深入阐述相关公章管理规定等纪律规矩,并真诚地从工作和生活上给予关心和帮助,渐渐地,郑某的情绪逐渐平和,态度更加配合。
最终,本次谈话后,郑某主动联系巡察组和镇纪委,承认是自己卸任支部书记后,存在心理落差,对公章规章制度缺乏认识和敬畏,一时糊涂不愿交出公章,通过谈话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同时也感受到了组织的关心帮助,放下了思想包袱,对自己的曾经的行为感到懊悔,表示今后一定发挥好党员作用,绝不辜负组织的期望。
至此,“丢失的公章”终于找到了。通过此事件,该巡察组督促常村镇党委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相关规章制度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加强全镇公章等公物和公权力管理和监督,增强村级干部责任意识,防止履职不规范等行为,促使村务管理更加规范化、透明化。同时,加强对村级干部特别是曾经“跌倒”干部的跟踪回访教育,从“蛛丝马迹”中抓早抓小,帮助“跌倒”的干部站起来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