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7月2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15日,巡察组向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
2023年11月1日召开我局党组专项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深入研判,制定方案。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针对巡察意见认真开展学习和研究,对下步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了《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人,形成党组书记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的网格化责任体系,全局上下联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逐一销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认真总结,长效保持。针对巡察整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以案促改,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着力推进干部作风转变,促使局机关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治责任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
(1)局党组不能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习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及批示指示精神;二是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制定《凤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建立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体学习为辅的工作机制,党支部和党员个人分别制定了支部学习计划和个人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4次,讲党课1次,主题党日活动1次。
(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把“三农”方面相关指导列为学习重点;二是根据学习计划开展交流研讨,分别于7月11日、7月24日、9月18日召开的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成员开展交流研讨,通过交流研讨的方式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提升工作成效。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传达学习有漏项。
整改情况: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内容列为重点学习内容。2023年6月30日党组扩大会议上学习了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8月10日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9月18日党组会议学习《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2023年6月30日党组扩大会议上学习了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此件为保密文件,已将实施意见结合具体工作提炼出工作要点,供大家学习落实。
(3)重点工作进展迟缓。
整改情况:1.一是10月12日,组织三乡镇召开专题会,再次明确目标任务和各级责任,对“一村一品”再次进行梳理,要求建立新的台账;二是对已列入台账的项目,目前全区产业涉及21个行政村,占比55.26%;三是结合各村的优势,积极谋划24年产业项目。针对产业稳定的,按照产业帮扶“四个一批”巩固提升,结合实际和市场需求,扩大规模;四是2023年10月30日,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凤泉区“一村一品”产业实施方案,对“一村一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2023年10月30日,区农业农村局向区政府报送了申请支付资金请示。
3.2023年10月30日,区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报送了申请支付资金函。截至目前,区财政局未拨付资金。
4.大块镇的两个积水点已整改到位。潞王坟乡王门村西地孟坟河农田排涝挖沟300米,过路埋管10米;前郭柳村孟坟河农田排涝挖沟400米,埋管400米,已全部整改到位。
3.政治责任履行弱化。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1.结合工作实际,在党组会议上汇报乡村振兴项目谋划、进展、实施等情况。2023年7月28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判扶贫项目情况,听取项目实施情况。2023年8月份,局党组会议上传达省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2023年8月18日,局党组会议汇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2023年9月4日,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市产业帮扶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研究衔接项目资金分配情况等。2023年9月25日,局党组会议上汇报“四个一批”落实情况。
2.一是2023年9月18日,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专题学习了习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牢牢把握东北的重要使命,分离谱写东北全面振兴的新篇章。《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3年11月23日,学习《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习近平总书记江西考察重要讲话引发热烈反响》。二是组织党组成员到外地学习好的做法。11月7日-9日,组织党组成员到兰考参加“雪碳N行动研讨班”并实地参观学习,撰写研讨成果报告,助力乡村振兴和产业项目的发展;三是加强2024年项目库谋划,对乡镇村进行调研,广泛听取民意,将衔接资金用于群众关切、效果明显的民生项目,并加强指导监督,入库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32个,助力乡村振兴。
(2)组织保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加强党组成员之间的交流沟通,党组会上及时传达学习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汇报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工作内容,增强全体党组成员对乡村振兴业务的了解,积极听取采纳各党组成员的意见建议。如:2023年7月28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判扶贫项目情况,听取项目实施情况。2023年8月份,局党组会议上传达省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2023年8月18日,局党组会议汇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2023年9月4日,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市产业帮扶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研究衔接项目资金分配情况等。2023年9月25日,局党组会议上汇报“四个一批”落实情况。
(二)聚焦防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廉洁风险情况
4.防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廉洁风险有漏洞。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决策、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在党组会上进行研究,仅在行政例会记录本上显示。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2023年8月健全完善局党组组织制度、学习制度和议事制度,进一步规范局相关工作流程;二是提高会议质量,会前充分沟通,规范会议记录,严格按照党组会议、行政例会工作性质进行区分并做好记录。三是在巡察整改期间,我局6月30日、7月11日、7月24日、7月28日、8月18日、9月4日、9月15日、9月25日、10月12日均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我局严格按照《凤泉区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会议记录均记录清楚,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2)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1.一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2023年8月健全完善局党组组织制度、学习制度和议事制度,进一步规范局相关工作流程;二是提高会议质量,会前充分沟通;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按要求将会议基本情况、讨论过程、发言等决策情况逐人记录清楚,涉及“三重一大”事件,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将每人的表态发言记录清楚。
2.一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2023年8月健全完善局党组组织制度、学习制度和议事制度,进一步规范局相关工作流程;二是提高会议质量,会前充分沟通;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按要求将会议基本情况、讨论过程、发言等决策情况逐人记录清楚,涉及“三重一大”事件,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将每人的表态发言记录清楚。
5.项目收益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村级资金使用规范,目前统一为“村账乡管”形式,镇财政所统一管理村级资金。且每笔资金支出都需经过“四议两公开”民主讨论和村监委会同意。安排各村整理账目,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支出明细并进行公示。23年8月30日印发《凤泉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方案》。
6.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利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推进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会、局党组会和帮扶责任人培训及市局涉贫信访调研等机会,大力宣传做好涉贫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干部发现和处理涉贫信访、网络舆情等问题的能力,通过走访排查、下访调处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今年全区涉贫信访案件发生2起,较去年有明显下降。
7.制度执行不严格。
(1)公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建立我局公车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格纪律,进一步规范单位公务用车;二是在工作群内多次强调要按照要求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台账,8月10日党组会强调公车使用规范。三是2023年7月已将租用车辆返还,下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公车管理制度使用车辆,确保使用规范。
(2)考勤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对部分请假条为按程序履行签字审批问题,要求重新补签,并教育不再出现类似问题。每月对所有假条进行核查,确保要素规范,月初公布请假情况。二是2023年8月建立我局管理制度,对考勤及请销假程序作了明确规定,确保人员管理规范。
(三)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
8.项目建设存在短板。
(1)项目特色产业不突出。
整改情况:1.为促进乡村振兴,支持引导产业一二三融合发展,依据目前各村产业发展基础,谋划产业重点村庄优先发展,充分发挥辐射带动效益,以点带面,逐渐全域发展。如:大块镇闫庄村新旺观光牧场发展壮大,研学基地的建成有效带动当地运输业、服务业、养殖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解决了当地村民就业难题,真正将村集体和群众镶嵌到乡村旅游产业链条上,探索出一套研学旅游带动乡村经济的特色乡村振兴产业路。现在产业已经覆盖全区21个行政村,占比55.26%。
2.2024年项目库潞王坟乡项目库谋划时,要求结合后郭柳村、西同古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积极指导后郭柳村、西同古村根据自己地区文化、环境优势申报项目。目前,后郭柳村谋划了2024年凤泉区愚公泉红色基地产业项目,西同古村谋划了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收益不高,带贫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1.一是督导加强迷迭香种植管理,提升品质;二是指导尽快形成较为稳定产品销售链条,加快产品开发,目前迷迭香正在和仙灵生物对接后续深加工问题。
2.由于市场因素,终止棉花项目合作,重新安排新项目。目前资金已投入2023年凤泉区大块镇仙灵生物加工仓储项目及2023年凤泉区大块镇北庄村渔业产业项目中。
3.一是潞王坟乡多向模锻项目,已与新乡市天和盾构机械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二是东张门厂房项目已与新乡市鑫盛印务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3)项目管理不规范,抽查发现部分项目在运行过程存在多处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1.已督促乡镇全面梳理往年项目相关资料,完善缺失部分等相关信息,三乡镇已全面整改到位。通过业务会议进行对三乡镇在项目负责同志进行学习培训,规范提升项目管理,新签订在合同项目业务骨干和会计报账时进行双审核。
2.2023年项目实施过程中,同项目监理签订合同前,对相关资质进行查验,并复印件相关证件进行备案。同时对项目相关业务人员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各环节的全面学习。根据与监理公司约定,监理总监必须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资质,为项目质量主要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为监理机构按专业或岗位设置的监理人员,非必须具备资质。
9.履职尽责不到位。
(1)督导乡镇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1.已按照《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档案资料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豫乡振〔2021〕79号)重新整理存档资料。
2.根据省市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印发凤泉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要点,所有帮扶人人手一本并安排入户宣讲。区督导组不定期督导乡镇开展监测帮扶大排查情况和常态化预警机制落实情况,同时入户核查农户政策享受“明白卡”张贴情况以及农户对已享受的政策知晓情况。如:2023年8月18日对耿黄镇大黄屯村、大块镇块村营村、潞王乡金灯寺村进行督导,进行问题反馈,三乡镇针对问题清单进行举一反三全面整改。2023年8月31日,区乡村振兴制定《关于开展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专项行动方案》,按照方案对三乡镇进行全面督导。2023年11月27日、28日区督导组对分将池村、李士屯村、西同古村、后郭柳村进行督导,反馈问题清单18条,进行工作全面提升。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1.全面结合农村改厕和脱贫攻坚工作,完成东郭村和大黄屯村部分道路建设,基本实现道路硬化全覆盖。
2.加大督导力度,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3.2023年以来,区人居办重点聚焦铁路公路、河道河内、村庄街道、村庄坑塘、空闲场院、村庄出口、房前屋后、户内庭院等区域,对各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区人居办坚持日督导、周通报、月总结制度,对反馈问题进行逐一整改,逐一销号。每季度对三乡(镇)、38个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对于综合排名靠前的乡(镇)颁发流动红旗,对人居环境整治不力的单位颁发流动黄旗。
4.开展农村污水专项摸排城改工作,目前全部整改已到位。
(3)高素质农民培训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培训学校对接,细化培训课程安排,做物有实据,留好工作痕迹。二是加强培训管理,在培训细节方面认真研究落实,查漏补缺。三是做好培训保障措施工作,做到培训材料与实训人员相符,购买保险做到全覆盖。2023年培训11月已培训结束。按照综合素养、专业能力、能力拓展三个模块集成,结合农民实际需求,科学规划培训课程体系,线上线下课程组合,丰富培训内容,把安全教育(生产、食品、消防等方面)、党史教育、疫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转基因科普知识、防止水资源污染、农药及化肥的利用等纳入培训课程体系,把绿色生态理念贯穿整个培育过程。本次种养加销能手培训时间为线下40学时+线上8学时培训,分为1天综合素养培训、3天专业理论培训、1天专业实践培训,8课时线上培训。
(4)对农村“三资”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1.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和村集体资产资源合同“回头看”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和农业农村局联合对全区三个乡镇38个行政村的合同进行全面梳理,认定不规范合同457份,按照认定结果,由乡镇、村进行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合同预审备案制度。
2.潞王坟乡东同古村的合同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该承包合同是退耕还林地,按照林地签定的承包合同,目前新乡市植物园将迁入,合同正在协商赔偿等手续。耿黄镇大黄屯村的合同正在协商重新签定,如协商不成,依法解决问题。
10.财务管理不严格。
(1)资金使用不及时,不规范,存在改变资金用途现象。
整改情况:在要求财务人员持续学习、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召开相关人员碰头会,对每一笔资金均按照资金用途进行集中核对,特别是到村项目资金,层层审核把关,对号入座,确保专款专用。
(2)财务手续有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制定了《凤泉区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建立局财务管理制度,按要求规范使用资金;二是2023年9月已整改到位,已补充工作服领取人员名单;下步我局严格票据审核,根据我局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手续做到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巡察整改不彻底
11.2021年8月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指出农业农村局党组存在5项问题,经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仍有两问题依然存在。
(1)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全面,廉政提醒谈话表未签字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18日召开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要求局党组全体成员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形势,增强反腐倡廉的职责感和紧迫感,局党组书记要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重新梳理岗位风险点,廉政提醒谈话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提醒,突出工作职责和特点。2023年8月、12月开展两次廉政谈话提醒,一把手对所有科级干部进行谈话,分管领导结合工作岗位对科室所有人员开展廉政提醒。
(2)仍然存在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会议记录。提高会议记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2023年将党组会议、行政例会、民主生活会使用三个会议记录本专题记录,确保会议记录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局党组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领导。将巩固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学习、听取汇报、谋划项目、研究决策重大事项等,持续关注巡察整改问题解决情况。
二是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完善、学习、落实各项制度,特别是党组议事制度、财务制度等,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杜绝违规情况发生。
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局党组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纪检、舆论、党员干部群众等各方面监督,并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责成专人负责整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高效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039598;邮政邮箱:凤泉区宝山大道131号收,邮编:453011;电子信箱:fqqnyncj@163.com
凤泉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