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9日至6月14日,区委巡察组对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进行了巡察。7月18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
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建立责任清单,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整改工作格局。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走过场。
党组书记耿广青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统筹做好重点问题整改和全面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对整改成效的督导检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落细、见底见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情况,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见效
1.政治站位不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不及时。
整改情况:我局已规范各项重要会议召开的时间及流程,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体会等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关于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2024年7月19日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增强风险隐患意识,提高政治敏感度。
(2)“第一议题”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建立“第一议题”库,提前将会议所学习的“第一议题”内容交于党组成员准备交流研讨材料。自6月开展党组会以来,均落实交流研讨环节。截止目前,共开展党组会13次,交流研讨13次。
2.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不积极,履行职责有差距
(1)施工安全风险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加强科室人员业务学习培训,2024年8月13日召开全区市政工程施工领域隐患清空行动会议,2024年9月12日召开双节前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采取多种手段加强监管,五一期间开展县区交叉互查,组织工地召开专题部署会,提高工地人员对安全的重视。
(2)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力。原城建局作为牵头单位,推进化解问题楼盘工作迟缓,为群众解决“心病”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盘活资产,加快房源销售,回笼资金,加快施工进度。二是与购房群众加强沟通,向业主传达近期处置化解情况,尽快完善项目各项配套设施,解决购房群众各项合理诉求。
(3)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不高
城市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城市运行效率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单位人员编制问题,目前暂定安排3名工作人员兼任采集员,将巡查城区发现的问题传送平台,派发至相关单位及时处置,截止目前发现处置问题300余件。二是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升级我区运管服平台完善系统,及时对接市运管服平台,全面监测服务城市管理工作。
(4)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不力
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缺乏有力措施,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对黑臭水体进行抽排。2024年6月制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凤泉区生活垃圾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按照2024年6月17日凤泉区废弃坑塘综合治理推进会要求由玉润公司对2.6万方垃圾进行筛分处置,安排人员排查城区生活垃圾、违筑垃圾堆放,通知相关单位整改。二是加强对在建工地扬尘管控,每周对工地进行检查,对严重不达标的工地由局控尘办联合执法大队进行督导处罚,2024年9月11日对凤泉湖畔工地进行约谈,要求工地全面停工整改。三是每天8-18点不定时对城区存在道路污染、扬尘源头问题进行检查,加强城区道路保洁巡查力度,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2023年11月份对保洁公司进行约谈,要求保洁公司针对各个路段状况做出整改方案,加强对卫生死角全方面保洁,并不定时对路段进行抽查。四是2024年6月督促保洁公司延长夜间开放时间并加强厕内保洁,后期我局不定时对该公厕夜间开放进行抽查,截止目前未发现关门现象。
(5)大型广告治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通知负责人提供当时审批手续、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全检测报告。二是属于乡镇辖区内的,由乡镇负责督查。目前收到建管局负责的1份检测报告;已经督促大块镇、潞王坟乡提供检测报告,目前大块镇已完成检测但检测报告暂未出具。三是加大巡查力度,杜绝再有违规新建大型广告牌。
3.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思想建设有弱项
(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各科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台账。二是定期召开季度意识形态联席会议,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第三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深入研判分析本季度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三是梳理完善原三审三校制度,细化具体流程,向上级单位、媒体平台等发文投稿均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2)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在发现负面舆情后,我局积极处理,迅速响应,已联系视频拍摄者和事故当事人,做好解释与沟通工作,降低负面影响。二是加强对保洁公司的监管,完成对其负责人约谈的工作,同时完成其资质、信誉、技术能力等资格审查工作,且每天对保洁公司的服务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服务符合质量要求。三是已在政务公告栏设置投诉电话,完善公众监督渠道。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意识弱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8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权责清单》《三定方案》等工作制度的学习,提高承办科室的责任意识。二是2024年7月10日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12345政务服务热线操作流程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相关科室认真做好回访和上报工作。三是对预逾期、逾期、重办件等情况进行通报,2024年8月6日对我局7月份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情况进行通报,确保热线工作优质高效。四是定期组织全局人员开展业务学习,2024年8月30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传达学习《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2.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不主动
(1)统筹管理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宝西办事处已于2024年7月中旬在转盘处安装摄像头。二是宝西办事处于2024年7月中旬安排人员通过喇叭喊话形式进行盯守。三是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联合宝西、耿黄于2024年7月23日开展联合执法,对占道经营商户下达整改通知书。
(2)对涉及群众安全隐患问题慢作为。践行“为人民管理城市”理念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已于2023年3月2日对占用盲道活动房进行了拆除、清理;对损坏的便道砖进行了修补整治,下步加强巡查和整治力度,保证群众出行安全。二是制定《关于开展废弃物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户外广告招牌及一店多牌整治工作方案》,加大对违规广告牌的巡查和整治力度。三是于2024年7月25日和8月5日周例会中强调工作要积极履职,按时完成交办任务。
3.落实依法行政要求不到位
(1)文明执法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7月25日和8月5日周例会中对执法队员进行批评教育,2024年7月10日召开乡镇办事处关于市容市貌周例会,针对近期出现的问题进行商讨。二是我局定期对乡镇(办)执法队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培训,预计在11月初组织开展2024年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包含理论、队列训练、模拟和实践执法流程。
(2)暂扣物品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8月初建立入库出库台账明细,登记信息完整,确保暂扣和认领手续齐全。
(3)部分职权“一放了之”。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7月27日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处罚程序的通知》,明确执法文书使用、执法案件审批和案件归档等。二是安排协管人员进驻乡镇、街道办,配合一线执法,执法队员已从7月份开始下沉至各乡镇(办)。三是2022年4月26日、2024年7月23日、2024年11月5日组织乡镇、街道办建城管领域执法培训。四是在乡镇、街道办进行城管领域执法时,安排执法人员现场指导。
(三)聚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三会一课”制度,2024年8月、9月以党小组形式开展党规党纪学习,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和纪律意识;利用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2024年4月30日,在五一节前全体会上学习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2024年8月26日,在局全体会上学习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五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依据相关法律和纪律,加强干部职工的管理,2021年以来开展典型事例以案促改工作2次,一般事例以案促改工作1次。
二是严格落实有关廉政提醒谈话的要求,在重要时间节点(中秋、春节)要求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结合自身的岗位责任和工作实际开展针对性谈话,对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024年9月13日,召开中秋国庆双节节前廉政提醒会,并开展廉政谈话工作。
三是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谋划工作步骤,做到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格工作流程,按照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相关的配合活动,并做好资料、图片等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明确分管纪检工作人员负责资料保管,以免发生材料丢失的问题。加强材料的审核,由科室负责人进行把关,避免出现雷同。
四是局党组研究重要事项时,提前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确保其发挥监督作用。2024年8月14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要求邀请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派驻纪检组列席参加。2024年9月13日,召开中秋国庆双节节前廉政提醒会时,提前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参加会议。
2.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规定,024年7月19日党组会议研究土地租赁费27.954万元、路灯第二季度维护费52.69万元等重大支出和贵肇光等同志重大人事任免。二是学习上级有关严肃会风会纪和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的文件(凤办﹝2023﹞10号),严格履行会议请销假制度,2024年7月18日召开农口重点工作推进会,参会领导因工作冲突协调其他人员参会,并提交会议请假条,增强会议纪律观念。三是严格值班纪律,2024年4月22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凤城党﹝2024﹞7号),带班领导以身作则,局办公室每日电话提醒,保证值班期间人员在岗在位。四是依据凤办〔2015〕1号文件精神,制定《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全局人员考勤管理办法(试行)》(凤建管〔2024〕2号),建立考勤管理机制,实行电子打卡与人工记录相结合的考勤方式,严格按照制度落实。
3.工作标准要求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新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新政办〔2015〕30号)、《新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租赁补贴管理实施细则》(新政办〔2015〕31号),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水平。二是规范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手续,在区政务大厅进行网上申请,根据系统登记顺序分配租住资格。三是已建立扬尘工作台账,下达整改通知单10份,已完成整改。对往年资料进行清查,目前已归档7份。下步提高责任心,加强对建筑工地管理。
4.内控管理不严格
(1)违规签订合同。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0年4月22日与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质保金。二是2024年10月参加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遵守相关手续流程,留存好各项工作的材料文件,确保工作责任可究。三是加大排查力度,全面排查所有科室是否存在类似问题,今后合同签订过程严格按照我局合同签订要求,结合律师和财政局审核把关,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四是2023年6月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法》等合同签订方面业务学习,并邀请律师授课等形式加强学习。
(2)招投标工作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相关专业知识学习,2024年7月3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必须招投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豫财购〔2020〕4号)的通知》等文件,提高业务能力,杜绝今后工作中出现同样问题。
(3)队伍考核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执法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制定案件移交制度、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追究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标准。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手册、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确保每位成员都能准确理解并严格执行。三是定期对执法队伍成员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执法队伍成员给予表彰,对工作敷衍、态度消极的成员进行通报批评。
(4)财务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报销审批流程,准确填写报销申请单,经手人和分管领导核对报销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二是已与拓辉公司沟通在支付雨水泵站项目中扣除该款项。如该工程款到账会尽快支付,并及时扣除多支付的该费用。
5.派驻纪检监察监督有缺失
整改情况:召开重要会议时,提前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2024年9月1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和中秋国庆双节节前廉政提醒会,提前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参加会议。局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联系、沟通,主动汇报情况。纪检监察组调整后正常履职。
(四)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
1.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辞去原城建局临时用工2人。二是2024年7月重新与新乡市中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一年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人员现已全部签订劳动合同书。三是按照《凤泉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2024年11月向凤泉区人社局提交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计划专题报告,逐步规范临时性用工人员。
2.党组履行党的建设领导责任不到位。
(1)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进行支部换届,调整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党务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各岗位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现党务工作者均为中共正式党员。二是2024年7月制定《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会议记录管理制度》,明确会议本的记录、保存人员,明确会议签到工作由相关会议记录人员负责。2024年8月30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会议记录管理制度》进行学习,提高会议记录人员工作水平,对检查“三会一课”记录情况进行通报,指出问题并督促整改。三是2024年8月、9月以党小组形式开展党规党纪学习,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和组织纪律性。规范组织生活,明确请假制度,不得无故缺席,因故缺席需要书面向各党小组责任领导或党组书记请假。
(2)组织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2024年8月30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提出要求,全体党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就事论事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2024年8月30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个人材料抄袭问题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抄袭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自觉抵制抄袭行为。采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个人材料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发现抄袭问题的党员进行公开通报,形成警示效应,增强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3)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深入。
整改情况:2024年8月30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个人材料抄袭问题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抄袭行为;对主题教育个人心得体会材料内容提出要求,强调在心得体会中提及本职工作的重要性。采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心得体会进行监督检查。
(五)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城建局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区城建局作为牵头单位,助力整改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化解问题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盘活资产,加快房源销售,回笼资金,加快施工进度。二是与购房群众加强沟通,向业主传达近期处置化解情况,尽快完善项目各项配套设施,解决购房群众各项合理诉求。三是人防易地建设费(宏铭时代广场、宏铭时代华府项目、恒顺昌雅典城(凤泉湖畔)项目)方面,因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人防工作现移交至区国动办,建管局无职能再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三、下一步工作安排区建管局将始终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区委关于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抓好阶段性和长期整改任务落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夯实整改责任,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整改工作。集中整改转为常态整改后,定期听取整改进度汇报,掌握整改进展,对于已整改完成事项,全面梳理汇总台账资料,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于基本完成和正在推进事项,抓好跟踪推进,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强化督导调度,集中力量攻坚,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高质高效整改到位。
二是全面查缺补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杜绝“过关”思想,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形成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努力实现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三是履行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整改成效。进一步强化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用好整改成果,真正做到以整改促发展、以整改促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918106;邮政信箱:凤泉区站前路70号;电子邮箱xxsfqqjgj@126.com。
中共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