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4-05-21 09:24 来源: 凤泉区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5日至12月1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9日,巡察组向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立即部署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根据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张平负总责,班子成员认领各自分管问题,通过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27个问题、3项整改意见建议,共梳理出27项整改任务,修订完善5个制度,分别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整改期限,目前均已完成。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情况,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见效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有短板。

(1)关于“政务服务、大数据战略、数字政府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过集中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前期搜集并整理了2016年以来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于政务服务、数字政府等方面的重要讲话,2024年1月8日,在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6月23日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四次会晤上关于大数据发展的重要论述。2024年1月24日,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方面重要讲话,分管领导结合工作展开讨论并发言。

(2)关于“中心组学习无具体学习内容,未讨论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月24日,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并就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工作开展研讨;2024年3月27日,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总体国家安全观》等内容,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以上两次会议内容均记录详实、规范。

(3)关于“未结合本单位业务安排部署落实,存在学得不深、研究不深、悟得不透”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月24日,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并就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工作结合单位业务开展研讨;2024年3月27日,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总体国家安全观》等内容,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以上两次会议内容均记录详实、规范。

(4)关于“未按要求拟定“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拟定《凤泉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凤泉区2024年数字政府建设计划》。

(5)关于“审批平台相互独立,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不高,无法完全满足政务服务场景化应用的实际需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与区纪委监委联合开展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入驻和政务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细化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措施。采取单位自查、全面排查、实地跟踪办件、访谈窗口服务工作人员等方式,逐一排查是否存在“线下”明进暗不进问题、“线上”平台使用不充分问题、工作管理协调不顺畅问题、作风纪律不严实问题。我区10家单位(财政局、残联、城建局、金融局、统计局、应急局、水利局、科工信、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整改到位。2家单位(公安局凤泉分局、发改委)已进驻大厅,完善大厅行政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效力。3家单位(农业农村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进一步规范一体化政务服务系统的使用。3家单位(卫健委、医保局、环保局)加强后台人员培训。2家单位(交通局、民政局)优化办事环节和服务流程。

鉴于公安、环保、残联、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医保等部门审批平台相互独立的限制,目前,国家省市平台尚未打通,我局正在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推进相关工作。

2.履职尽责有差距。

(6)关于“对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政务服务指标排名出现大幅下滑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领导坐班制”并纳入大厅考核。2.凤泉区政务服务中心为所有办事窗口配备“好差评”评价设备或静态评价二维码,并通过凤泉党政信息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新乡政务服务网、河南统一工作平台、区政务服务大厅等方式公开好差评信息。3.政务大厅“有诉即办”(办不成事)窗口配备两名专职人员,实行带班领导“首问负责制”。4.2024年1月10日,在局会议室召开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讨论《新乡市政务服务条例》,2024年1月17日,在局会议室召开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提高服务意识。

(7)关于“市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排名多次靠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四级处置模式及限时办结制度,每日对12345工作情况进行工作提醒,每月根据12345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月通报。投诉工单回访率达100%。区12345热线2023年全年县(市)区排名第10名。

(8)关于“未开展落实区级政务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年底,借由2023河南省数字政府“一道墙”网络安全实战攻防演练的契机,针对两网互通(互联网与电子政务外网接在同一设备)、各类系统账号弱口令、系统漏洞未及时修复等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改工作,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各进驻单位,要求相关单位对照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报送整改报告。

3.党组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9)关于“未按照要求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述职述廉述学述法报告中意识形态工作内容重复”的问题。

整改情况:1.2024年2月5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月8日召开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研判本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风险点以及给出下步计划。2.围绕意识形态重点工作,结合实际,认真总结、撰写2023年度述职述廉述学述法报告,该报告中不存在与往年报告内容完全一致的问题。

(10)关于“部分党组成员未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分析汇报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关于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党组成员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材料中。

(11)关于“未按要求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计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单位已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并按照区委宣传部要求参加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目前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然存在。

(12)关于“会议记录无具体内容,无决策过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自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将会议记录的规范和要求落实到人,目前我单位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行政会议的记录按规范进行。

(13)关于“未提供延时服务,办事群众跑多趟”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月22日,业务科室制定大厅监督人员排班表,业务科室工作人员按照排班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2024年2月19日、3月1日、3月25日,已对税务大厅及民政窗口人员进行提醒谈话;4月1日、4月19日,业已对税务大厅及民政窗口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2.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4)关于“提醒谈话没有结合谈话对象岗位特点和风险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3月14日我单位开展了提醒谈话,单位主要领导分别与两位分管副局长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分别与具体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谈话内容围绕职责分工,结合岗位特点,达到预期效果。

(15)关于“提醒谈话内容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3月14日我单位开展了提醒谈话,谈话贴合分工、重点突出,内容没有出现照抄照搬等现象。

3.作风建设不严不实。

(16)关于“发文登记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规范发文登记,指定专人负责收发文工作,规范红头文件及文号使用。

(17)关于“考评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修改完善《凤泉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之星”及“优秀首席代表”评选办法》制度,以后按评选办法严格执行。

(18)关于“制度制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区政务大数据局值班制度》《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工作秘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19)关于“服务窗口人员工作纪律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月25日,已组织业务科室全体人员在局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研判制定《新乡市凤泉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工作人员服务考核办法(试行)》制度(以下简称“办法”)。1月25日至1月26日,对《办法》向各进驻大厅单位征求意见。1月27日至1月31日,在大厅公示《办法》。2月1日,《办法》正式施行。目前税务窗口已有10名工作人员纳入大厅考勤管理。

4.选人用人不规范。

(20)关于“劳务派遣人员未及时备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新进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备案,并对合同到期人员按程序进行续签,严格按照《凤泉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凤办〔2023〕8号)文件要求,填写《凤泉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续聘人员花名册》《凤泉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审批表》《凤泉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续聘审批表》《凤泉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

5.内控管理不严格。

(21)关于“财务资料整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已对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财务账目进行整理。2.已将缺失的发票、支付凭证全部找齐。3.将整理好的财务账目进行重新装订。

(22)关于“财务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2022年11月30日支付大厅维修费8375元发票,已补齐。2.关于2023年3月14日支付工会经费7159元收据,已联系区工会补打。3.财务人员按时参加区财政局举办的各类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业务水平。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

1.党组作用发挥不够。

(23)关于“分工调整未以正式文件印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月10日,以局党组红头文件形式印发《中共凤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关于调整局党组成员分工的通知》。

(24)关于“制度未按要求上会集体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涉及制度制定、人员分工、评先评优、人事变动等重大问题和决策均通过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2.2024年1月8日召开党组会,对《凤泉区政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考勤和请(休)销假制度》《凤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值班制度》《凤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工作秘密管理制度》《凤泉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之星”及“优秀首席代表”评选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对党组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均经讨论并通过。3.2024年1月25日召开党组会,制定《新乡市凤泉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工作人员服务考核办法(试行)》。4.2024年2月5日召开党组会,对行政和事业人员年终考评等次、本次巡察整改方案、重新选定劳务派遣公司等事宜进行讨论并通过。

2.落实党内生活不严谨。

(25)关于“党建工作总结中出现内容重复”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思想教育引导。要求各股室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每月定期总结经验和亮点,形成信息稿件,经审核无误后及时报送;严格撰写要求。在2023年度党建工作总结中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总结,杜绝了大篇幅网络照抄等现象;严格材料把关。稿件正式报送前,必须依次经过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复核,最终由主要领导审阅后方可报送。

(26)关于“民主生活会资料撰写不规范,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材料,按照民主生活会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个环节要求,依据民主生活相关材料要求,规范撰写,经审核无误后按时报送,在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意见清单”中未出现自己与自己谈心谈话的现象;深刻把握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岗位特点和分工内容,全面分析班子成员的工作表现,明确指出问题和不足,给出今后努力的方向,达到了预期效果;2023年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按规范和要求详细记录。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7)关于“上轮巡察中财务制度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1.2021年7月以后至今的财务账目已整理完成并装订成册。2.财务人员按时参加区财政局举办的各类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业务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通过本次区委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7个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已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单位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岗位职责,健全常态化机制,确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运用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三是营造良好生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918036;邮政邮箱:凤泉区耿黄大道121号收,邮编:453011;电子信箱:fqqzwdsjj@163.com

中共凤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

2024年5月13日

责任编辑: 凤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