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开展“清明节”前集体廉政谈话

2018-04-08 10:07 来源: 驻市财政局纪检组

  4月3日上午,在清明节假期来临之际,市财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荆汝大同志首先传达了《中共新乡市纪委关于加强清明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精神,学习了省、市纪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会议强调,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转变作风,摒弃封建陋习,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会议要求,全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确保风清气正廉政过节。

责任编辑: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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