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委、纪委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增强全县党员干部担当意识,取得了较好成效。
签字背书亮责。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县委书记与各乡(镇、街道)党委(工)书记、县四大班子领导与分管联系单位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97份。
廉政提醒督责。全县逐级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县委书记一对一约谈乡(镇、办事处)、县直单位党政正职10人,纪委书记一对一约谈领导干部31人,集体廉政谈话党员干部820人。
清单台账定责。出台了《2017年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中共原阳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原阳县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建立了清单台账,促使“两个责任”精准落实。
廉政考核担责。3月份组织完成了对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67个县直单位和12个垂直部门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落实“两个责任”考核,并对考核落后的1个乡镇和2个县直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约谈;8月28日至9月1日,协助县委主体责任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六个督导组对全县77个县直单位和14个乡(镇、办事处)2017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将督导结果全县通报。
压力传导追责。截至目前,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追究主体责任24人,监督责任3人,领导干部问责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