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承诺先行关口前置 抓早抓小增强免疫

2016-10-14 15:22 来源: 未知
2016年县卫计委原党组书记杜砚明违规操办母亲丧事,在收到县纪委的提醒函后,仍利用职务影响违规收受县卫计委机关、下属单位及各乡镇卫生院60名工作人员礼金共计1.09万元。2016年7月,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委免去其卫计委党组书记职务。

该案例的发生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为了让大家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县纪委不断丰富党风廉政建设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廉政教育活动。连续下发了《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政谈话活动》、《关于进一步从严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全县领导干部违规在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兼职取酬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督促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直接传递压力,筑牢全县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一是开展廉政谈话,强化廉政建设。要求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集中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活动。县委书记与各位县领导,县领导与分管单位一把手进行谈话;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分别与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廉政谈话;县直各单位负责人与所辖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

二是签订个人承诺,拧紧责任螺丝。由县处级干部带头签订了《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承诺书》及《廉洁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自觉承诺在不请吃、不吃请,不送、不收礼,不大操大办、不大吃大喝、不公车私用等八个方面带好头;并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绝对不大操大办,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组织更加严格的处理。全县共有2.19万余名党员干部签订了承诺书。

三是严肃组织纪律,治理兼职取酬。针对公职人员特别是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基层站所负责人违规在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兼职取酬,违规在社团组织中配备车辆、办公室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社团组织监管秩序,切断行政权力与社团组织间的利益链条。全县共有83个单位进行了自查,自查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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