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

2017-08-18 09:20 来源: 辉县市纪委

8月14日上午,利用周一例会时间,我院在六楼会议室召开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会上传达了“扎实做好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剖析整改阶段工作”的通知。

“以案促改剖析整改阶段工作”具体要求:一、党委(党组)安排讨论剖析活动;二、对照案例进行全面剖析整改;三、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进行;四、压实工作责任。

随后,我院干警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褪色的光环》,该片通过“光环下的罪恶”、“腐化堕落的轨迹”、“刻骨铭心的警示”三个部分,揭示了部分党员干部是怎样一步步由清正廉洁到违反党规党纪、收受贿赂,最终走向腐化堕落的过程,并以此类案例警示每一位手握权柄者,要时刻反思、时刻警醒,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一、初心不能忘记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不能因为走的太远而忘记了为什么出发,树立榜样意识,向优秀党员干部学习,始终保持一颗为国为民的赤子之心。

二、红线不能践踏

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党纪国法,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要得罪,不得罪贪污腐败之人,就要得罪十三亿人民,保持风清气正的良好作风。

三、用权要受监督

不以权谋私,不公款私用、公车私用,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及时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进行廉洁与政治学习。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每一位干警定当引以为戒,敬畏誓言、敬畏组织、敬畏党纪国法,珍惜自己、珍惜家庭、珍惜名节,不做违法乱纪之事,谨记自身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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