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区民政局推进廉政谈话规范化制度化

2017-05-11 08:34 来源: 未知

牧野区民政局针对实施谈话过程中存在的责任体系不完善、谈话范围不广、谈话纪律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健全谈话机制,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今年以来,区民政局开展任前谈话3人次,廉政谈话4人次,工作谈话2人次。

一、出台办法,完善谈话体系。年初,区民政局研究制定《牧野区民政局监督执纪谈话办法》。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党组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话,科室负责人与一般干部进行谈话的廉政谈话网络,同时将谈话细分为任前谈话、工作谈话、信访谈话和廉政谈话,不断扩大谈话的覆盖面和谈话内容。

二、印制谈话手册,细化谈话流程。结合监督执纪过程中谈话工作积累的经验,印制《牧野区民政局监督执纪谈话指导手册》,形成了指导党员干部开展谈话的指导性材料。印制谈话工作指引,逐一阐释“由谁谈、找谁谈、为何谈、谈什么”以及如何保障谈话效果等问题;在结构上,更加注重分层与分类,事前有方案,事中有提纲、问题清单、谈话记录、“签字背书”承诺,事后有分析研判意见、谈话处置结果和跟踪监督措施,真正将各类谈话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制作谈话表格,规范谈话记录。规定每次谈话均在局纪检监察室进行,同时重新制作谈话记录表,完善各项信息。谈话结束后,被谈话人需签字确认,谈话记录表由局纪检组留存,每年年底前统一整理送至档案室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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