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今年以来,新乡市国土资源局以痕迹化管理为抓手,在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列明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其他成员具体责任内容的基础上,整理编印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记录本》,对局党组及其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实行动态记录,全程留痕。
根据履责主体不同,对照主体责任清单所确定的68项具体责任事项,量体裁衣,以“一人一本”的形式,要求党组书记、其他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逐项填写落实责任事项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主要履责内容,重点记录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和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情况以及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进行督促检查的情况。同时要求各县(市)国土资源(地矿)局、各分局参照市国土资源局《履责记录本》,结合各单位实际落实此项工作,促进主体责任层层向下压实,确保履责情况看得见、摸得着、抓得实。
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季度检查比对《履责记录本》内容各项资料,并与年底统一留存归档,确保痕迹化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