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总结半年工作 通报反馈抽查情况
集体廉政谈话提醒 安排部署推进工作
2016年7月26日上午,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政法系统纪检工作推进会,学习传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森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和省政法纪工委、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汇报总结政法系统上半年纪检工作,通报反馈上半年对全市12家基层政法单位费用列支抽查情况,相应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安排部署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政法纪检层面工作,对深入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纪法规、“作风建设年”工作、“两个责任强化年”活动、“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惩防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进行再要求再推进。市政法纪工委书记苌群艺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防范办副主任刘志军,市政法纪工委相关同志,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纪检组负责同志,11个县(市、区)委政法委分管纪检工作的副书记(纪工委书记),12家基层政法单位的常务副职(分管财务工作的副职)、纪检组长等约50人参会。
会议汇报总结了上半年工作。会议认为,全市政法系统纪检部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责主业,深化正风肃纪,坚持廉洁自律,协助党委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忠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各项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好多工作还有薄弱环节、还有待改进完善。下半年工作要加大力度,持续发力,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会议分单位通报反馈了对12家基层政法单位财务费用列支抽查情况,提出了工作要求。上半年,市委政法委、政法纪工委派出4个工作组,赴11个县(市、区)和平原新区,随机抽查了获嘉县法院、延津县法院、新乡县检察院、封丘县检察院、牧野区检察院、辉县市公安局、原阳县公安局、南桥公安分局、东街公安分局、耿黄公安分局、平原公安分局、卫辉市司法局等12个政法部门2015年9—10月费用列支情况,参照借鉴有关做法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相关账簿进行了初查梳理甄别核对,初步筛选出一些问题,既有共性问题,也有个性问题。
针对通报反馈的问题,市政法纪工委书记苌群艺对12家政法单位常务副职(分管财务工作的副职)、纪检组长,11个县(市、区)委政法委分管纪检工作的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纪检组负责同志开展了集体廉政提醒约谈,当场填写了廉政谈话登记表。政法纪工委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狠抓整改落实。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分析原因,及时整改,涉及违纪的,相关单位要提出处理意见,整改情况及处理意见请于2016年8月20日前报市、县政法委和市直政法单位。其他单位也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及时自查自纠。市委政法委、政法纪工委将视整改实效进行跟踪督查问责。二要加强学习,狠抓规定落实。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教育管理,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源头治根本,切实正风肃纪树好导向,把风气带正,把队伍带好,把工作做实。三要强化督查,狠抓责任落实。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不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注重抓早抓小,把改进作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使作风建设成为常态。
会议对政法系统纪检层面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对涉及政法系统纪检层面的四项工作,一要全面自查,围绕反馈意见,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认真梳理汇总,健全相应台账。二要深化整改,对照梳理出来的问题细化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立行立改,建立完善长效制度机制。三要督导检查,查看查找问题是否全面、建立台账是否完善、整改措施是否落实、整改任务是否完成、整改成效是否巩固,按照省、市委政法委要求及时上报告相关材料。
会议对深入学习党纪法规、“作风建设年”工作、“两个责任强化年”活动、“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惩防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进行再要求再推进。会议要求,一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持续深入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纪法规。二要聚焦主责主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三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围绕“两学一做”、作风年建设、转变四风、治理侵害群众利益、惩防体系建设、转办交办案件线索等专题活动开展,做好明查暗访和督导,持续推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