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处在巩固深化、落地生根的关键时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有力推动了党风政风好转。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置若罔闻、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为严明纪律,现将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红旗区洪门镇司法所所长王文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以来,王文海多次在周末下班后,未按规定将公车停放在单位,而是开回自己居住的小区。2017年4月28日,红旗区纪委给予王文海党内警告处分。
卫辉市上乐村镇农业办公室主任欧百学违规操办母亲祭日问题。2017年5月19日,在未向单位申报的情况下,欧百学为母亲办理三周年祭日,宴请亲属以外的人员17人,违规收受礼金共计1700元。2017年6月1日,卫辉市上乐村镇纪委给予欧百学党内警告处分。
原阳县陡门乡黑石村党支部书记鲁建洋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7年1月17日,鲁建洋借乔迁新居之机设宴,通知部分村干部参加宴席,违规收受礼金共计1100元。2017年2月21日,原阳县纪委给予鲁建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封丘县黄德镇中心校校长李尚军违规操办儿子成人礼问题。2016年5月2日,李尚军为其子举办12岁成人礼,违规收受下属6名工作人员礼金共计1200元。李尚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5月3日,封丘县纪委给予李尚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四风”一旦反弹必将失信与民,给党造成更大的伤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是党对人民的郑重承诺。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市委“敢转争”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强化主体责任,层层督促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紧盯易发、多发问题的同时,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无视纪律规矩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向党的十九大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