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乡市纪委关于三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017-07-21 16:58 来源: 新乡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重点,强力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我市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辉县市移民办原副科级干部于保奇套取国家移民项目资金问题。2013年—2014年,于保奇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先后两次套取国家移民项目资金共104.45万元,全部用于其个人在常村镇磊山村承包的果园建设。2016年12月26日,辉县市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于保奇有期徒刑五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2017年5月16日,辉县市纪委给予于保奇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6月2日,辉县市监察局给予于保奇开除处分。

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原干部、西高村原党支部书记、原村委会主任李成彦等四人骗取土地补偿款问题。2014年,李成彦伙同七里营镇夏庄管理区原区长韩开利、西高村时任村委会主任李成来、党支部原副书记兼报账员陈明中,利用协助新乡县政府征收西高村土地的职务便利,在丈量土地时,以多列本村四名村民土地面积的方式骗取国家土地补偿款7.4万元,予以私分。其中,李成彦分得1.5万元,韩开利分得2万元,李成来分得1万元,陈明中分得2.9万元。2016年12月15日,新乡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李成彦、韩开利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李成来、陈明中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各处罚金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2017年4月24日,七里营镇纪委给予李成彦、韩开利、李成来、陈明中开除党籍处分;同日,七里营镇政府给予李成彦、韩开利开除处分。

高新区关堤乡刘堤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化庆收受贿赂问题。2008年—2012年,刘化庆利用职务便利将该村下水管道维修工程、和兴社区住房工程质量监理、村小学操场平房建设工程分别交给陈某、刘某、王某负责,并收受三人好处费共计2.7万元。2017年3月1日,关堤乡纪委给予刘化庆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要求,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乡村,把责任压实到基层,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惩处力度,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形成震慑,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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