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党员干部务实干事、依法行政,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不认真履行职责,为官不为、工作懈怠、行政不作为等问题,现将三起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原阳县环保局局长王亚玺、副局长周松庆、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刘书旸监管不力问题。2015年11月,在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期间,原阳县万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原阳县新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进行扬尘治理,太平镇搅拌站、太平镇扁担王搅拌站擅自恢复生产,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原阳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刘书旸负有直接责任,原阳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松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局长王亚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5年11月,原阳县监察局给予刘书旸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周松庆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王亚玺行政警告处分。
新乡县合河乡民政所所长朱性宾失职问题。2015年6月12日中午1:30分许,新乡县合河乡西永康村东北角麦地因烟头引燃麦茬,火势蔓延燃着西永康村李安成养鸡场鸡棚,致使6000多只种鸡被烧死,造成经济损失70多万元。朱性宾作为西永康村包村干部,在秸秆禁烧期间,未能认真履行禁烧职责,工作懈怠,使群众遭受重大经济损失。2015年6月,新乡县合河乡党委给予朱性宾党内警告处分。
封丘县曹岗乡后庄站行政站长孙付建、包村干部王红军失职渎职问题。在封丘县2014年贫困户上报过程中,孙付建和王红军把关不严,致使该站鹿合村一户不符合贫困条件的农户上报,被上级审计时发现。2015年12月,曹岗乡纪委给予孙付建党内警告处分,曹岗乡政府给予王红军警告处分。
以上问题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懈怠,不严格落实上级决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问题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勤政廉政、依法履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业,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作用,要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问题快查快办,动辄则咎,从严问责,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肃的责任追究推动依法行政,促进党风政风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