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英勇善战、敢打硬仗的队伍,谓之“铁军”。作为党内专责监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中,亦应有“铁军”精神,既有担当,又有作为,敢于“亮剑”,为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勇往直前。
一、“带牙”监督,看紧盯牢权力轨迹
站稳政治立场,扛起监督责任,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实施监督的再监督。压实“两个责任”,督促党委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实现监督全覆盖。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社会监督体系,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对干部作风、选人用人、行政审批、工程项目等领域强化日常监督,有责必问,遏制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督。紧盯政府采购、工程领域关键环节,全程监督,“火眼”击穿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借用资质等虚假外衣,追根查源,严肃追责。近期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严禁”通知》,切实转变党员干部作风,精简办事程序,构建清亲新型政商关系。
二、“带电”执纪,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坚持立党为公、纪在法前,严肃审查调查,强化纪律震慑。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敢动真格,精准“亮剑”,彰显问责的公信力、严肃性和震慑效应。一是确保文明办案和办案安全。讲政治、守规矩,牢固树立纪律意识,从思想教育、机制完善、安全措施、监督管理四个方面狠下功夫,把办案安全责任落实到工作细节中去,落实到执行制度方面,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做到让组织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办案对象服气;二是重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工作目标,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和“三大攻坚战”中腐败和作风问题,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加大集中整治和审查调查力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三是严肃查处破坏营商问题。对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坚决“零容忍”,严惩处,露头就打。对里外勾结、以权谋私、违规插手工程及甘于被“围猎”的公职人员,快查严办。
三、“戳动”神经,以案促改触及灵魂
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深化“一站式”宣布处分决定和召开以案促改会议,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监管、制度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廉政风险点,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一是及时开展以案促改。到案发单位党支部宣布处分决定和现场监督召开以案促改会议,督促案发单位完善制度漏洞,务求实效,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二是督促问题整改台账化。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设书倒逼制度建设,对暴露出的问题,督促问题单位建立台账,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主动接受监督;三是发现问题早提醒。对问题易发领域、存在共性问题的单位,下发提醒函,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凡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和责任人,从严追责。
四、“去疴”医心,打开犯错同志心结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和中央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充分体现了我党对犯过错误同志的组织关怀,让被监督对象和受处分人员始终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毛泽东同志讲:“我们揭发错误、批判缺点的目的,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以纪律约束人,以“温度”感化人,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在日常监督中凸显“温度”,给予被监督对象“同志式”的帮助,在生活和工作中感受到组织温暖,让监督对象形成被监督的自觉,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坚持带着感情和“温度”,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深入谈心,了解受处分人员的心理变化,精准帮扶方向,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行。
五、“铁打”队伍,整体工作跨步发展
聚焦主业主责,强化责任担当,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按照2018年初既定的“一年打基础、两年练内功、三年上轨道”规划目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升业务水平,持续激发内生潜能,牢记总书记要求,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强化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发挥乡(镇)纪委、村级监督委员会监督监察作用,管住“小微权力”,遏制微腐败,督促基层干部廉洁“阳光用权”。
通过队伍锻造和担当作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推动全市整体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坚强保障。(作者系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彭传胜)